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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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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章 概 论
一部以描写爱情为基调的写实小说又是极为隐晦的政治小说《红楼梦》,自它的传抄问世以来,人们一开始便感到困惑,继而进行探索。其研究开始只是只言片语,后成为整篇的评点、索隐以及连篇累牍的考证,直到现在《红楼梦》的某些专刊和其它一些刊物仍然在无休止的论争,这真可谓是旷古未有的文学怪现象。
对于《红楼梦》的研究种种奇怪现象的出现,大部分并不是来源于研究人员的奇怪遐想,而是来源于《红楼梦》作品本身。《红楼梦》是将“真事”隐去,然后将书中人物故事情节又“追踪蹑迹”的用“假语村言”敷演出的。但是《红楼梦》中爱情情节的真实性和一些描写社会现象的真实性却与在《红楼梦》中作者故意在时间、地点和某些情节上人为的制造出的种种矛盾的不协调本身就是一个谜,是一个“古董”,这一部由“假话”和“古董商”冷子兴合演的一部大古董《红楼梦》将读者装进了闷葫芦。人们一开始在承认《红楼梦》是“传神文笔足千秋”的一部写实杰作的同时,又带着一种《红楼梦》是“传闻已久”又不敢一阅的“恐其中有碍语”的疑虑心理,这些思想便成了“索隐派”的先声,随后便开始了系统的红学研究。第一批便是我们今天所说的旧红学派。
旧红学派包括评点派和索隐派。
作为早期的评点派,虽然他们也在研究《红楼梦》的写作思想,但基本上来说,他们还是站在文学角度来研究《红楼梦》,来研究《红楼梦》的社会影响和研究《红楼梦》中人物形态的。可以说,除了脂批中的某些文学艺术评论外,评点派为系统全面的《红楼梦》文学艺术研究开了先河。
我们不妨摘录评点派的一些评点文字。
明斋主人在点评中写道:
《石头记》一书,脍炙人口,而阅者各有所得。或爱其繁华富丽;或爱其缠绵悱恻;或爱其描写口吻,一一逼肖;或爱随时随地,各有景象;或谓其一肚牢骚;或谓其盛衰循环,提朦觉(目+贵)或谓因色悟空,回头见道;或谓章法句法,本诸盲左腐迁:亦见浅见深,随人所近耳。
书中无一正笔,无一呆笔,无一复笔,无一闲笔,皆在旁面、反面、前面、后面渲染出来。中有点缀,有剪裁,有安放。或后回之事先为提挈,或前回之事闲中补点。笔臻灵妙,使人莫测。总须领其笔外之神情,言时之景状。
作者无所不知,上自诗词文赋、琴理书趣,下至医卜星相、弹棋唱曲、叶戏陆博诸杂技,言来悉中肯綮。想八斗之才,又被曹家独得。
全部一百二十回书,吾以三字概之:曰真,曰新,曰文。
(见1986年上海古籍版“合评本”评论第17页)
护花主人王希廉在总评中写道:
一部书中,翰墨则诗词歌赋,制艺尺牍,爰书戏曲,以及对联扁额,酒令灯谜,说书笑话,无不精善;技艺则琴棋书画,医卜星相,及匠作构造,栽种花果,畜养禽鸟,针黹烹调,巨细无遗;人物则方正阴邪,贞淫顽善,节烈豪侠,刚强懦弱,及前代女将,外洋诗人,仙佛鬼怪,尼僧女道,倡伎优伶,黠奴豪仆,盗贼邪魔,醉汉无赖,色色皆有;事迹则繁华筵宴,奢纵宣淫,操守贪廉,宫闱仪制,庆吊盛衰,判狱靖寇,以及讽经设坛,贸易钻管,事事皆全;甚至寿终夭折,暴亡病故,丹戕药误,及自刎被杀,投河跳井,悬梁受逼,并吞金服毒,撞阶脱精等事,亦件件俱有。可谓包罗万象,囊括无遗,岂别部小说所能望见项背。
书中多有说话冲口而出,或几句说话止说一二句,或一句说话止说两三字,便咽住不说。其中或有忌讳,不忍出口;或有隐情,不便明说,故用缩句法咽住,最是描神之笔。(见同书15页)
太平闲人张新之评写道:
今日之小说,闲人止取其二:一《聊斋志异》,一《石头记》。《聊斋》以简见长,《石头记》以烦见长。《聊斋》是散段,百学之或可肖其一;《石头记》是整段,则无从学步。千百年后,人或有能学之者,然已为千百年后人之书,非今日之《石头记》矣。或两不相掩未可知,而在此书自足千古。故闲人特为著佛头粪。其他续而又续,及种种效颦部头,一概不敢闻教。(见第3页)
这些评论皆不失为一种中肯的文学批评,一种高度的概括。当然各人的看法不同,观点有异,那是另一回事了。
然而这些不过是文学批评而言,在研究《红楼梦》的写作思想时,评点派虽然也承认《红楼梦》是“假语村言”的,但是他们认为“《石头记》一书,全部主要关键是‘真假’二字。读者须知真即是假,假即是真;真中有假,假中有真;真不是真,假不是假。明此之意,则甄宝玉假宝玉是一是二,便心目了然,不为作者冷齿,亦知作者匠心”(见同书护花主人总评13页),从而得出《红楼梦》的宗旨不外乎“乃演性理之书,祖《大学》而宗《中庸》,故借宝玉说‘明明德之外无书’,又曰‘不过《大学》、《中庸》’”(见同书第2页)。“《石头记》一百二十回,一言以蔽之,左氏曰‘讥失教也’”(见同页)。评点派这一种将“真”“假”二字归同于甄宝玉和贾宝玉是一个人的“真假”说和《红楼梦》的宗旨不过是“祖《大学》而宗《中庸》”的“讥失教也”的评论,看起来虽然也是研究《红楼梦》的写作思想,但显然基本仍是站在一个文学角度来看问题。
评点派能够把一部《红楼梦》当作一部文学作品来研究是值得称道的,无论他们的看法如何,无论他们研究的结果如何,但这种“批评”无疑为《红楼梦》的传播起了不可低估的作用。
除此外,对于评点派,我认为还有一个值得称道的地方,就是他们的研究是比较认真的,也是比较审慎的。比如说,大某山民评曰:“怀古诗谜,人有猜之者矣,予未敢深信”(见评论23页)。护花主人“摘误”里提到的“第二回冷子兴口述贾赦有二子,次子贾琏。其长子何名,是否早故,并未叙明,是属漏笔”,“十三回内说是年冬底林如海病重,写书接林黛玉,贾母叫贾琏送去。至十四回中,又说贾琏遣昭儿回来投信,林如海于九月初三日病故,二爷同林姑娘送灵到苏州,年底赶回,要大毛衣服等语。若林如海于九月初身故,则写书接林黛玉应在七八月间,不应迟至冬底。况贾琏冬底自京起身,大毛衣服应当时带去,何必又遣人来取?再年底才自京起程到扬,又送灵至苏,年底亦岂能赶回?先后所说,似有矛盾”(见评论第9页)。太平闲人在他的“《石头记》读法”中评刘姥姥时写的“分看合看,一字一句,细细玩味,及三年乃得之,曰:是《易》道也。是全书无非《易》道也”(见评论第6页)。还有太平闲人在第十一回正文秦可卿病中的“他这个病,得的也奇。上月中秋,还跟着老太太、太太玩了半夜,回家来好好的。到了二十日以后,一日比一日觉懒了。又懒得吃东西,这将近有半个多月。经期又两个月没来”之下批的:“……曰上月中秋,曰二十日,曰半个多月,曰两个月,核之菊花盛开,则此为九月极分明也。而其实极糊涂。夫宝玉入学穿大毛衣当为冬月,至闹书房之日未必有自冬而春而夏而秋之久。金氏寻尤氏、秦钟告秦氏皆闹书房次日事,是时秦氏已病,且张太医未到之前已先叙贾敬生辰,又张太医云‘今年一冬是不相干的’,本时为冬耶?抑为今秋而及今冬耶?看此糊涂之处,可知假语村言,无非梦话。观者尚欲按图索骥乎?到此等糊涂处,他偏要排上许多日子,清清楚楚,以文为戏,并以人为戏”(见168页)。又如第九十五回在正文元春病逝的“存年四十三岁”下批的“‘老官翻案’回说元春八字历历,乃生于甲申年。甲申人存年四十三岁,当死于丙寅。今云死于甲寅,存年四十三,当生于壬申”(见1568页)。像这样认真反复查阅并指出矛盾,在《红楼梦》的研究史上尚属罕见。而且可以说这种矛盾研究尚不失为研究《红楼梦》的一种正途,它可以为研究《红楼梦》的内在规律起着一种不可低估的作用。
由于评点派的这种对年龄、时间等结构矛盾的研究未能继续深入,所以不能不说,这种刚刚找寻到的可贵途径又被淹没了。
总的来说,评点派是辛苦的,审慎的,也是有收获的。当然其中不乏有一些附会成份。但是,评点派在研究《红楼梦》的写作宗旨得出的“讥失教也”和“全书无非演《易》道也”的结论却根本解决不了《红楼梦》“真事隐”部分到底隐了些什么的这一根本问题,它解答的仍是一些现象问题,正像索隐派王梦阮指出的“以《大学》《中庸》讲《红楼梦》期期不敢奉教”(见《红楼梦索隐》“提要”第6页)那样,于是,人们开始了大部头的《红楼梦》索隐。其后索隐派占据了红学界的一个很长时期。
我们今天一些人一提到《红楼梦》索隐派,好像就是大逆不道一样,好像“索隐”便是不值一哂的坏事情。其实,“索隐”一词并不是后人加上去的,而是索隐派他们自封的。如王梦阮给他的书名题名为《红楼梦索隐》,蔡元培给他的书名题名为《石头记索隐》。后人加给他们的头衔是“附会”二字。不过这些索隐派也确实如胡适指出的,“他们并不曾做《红楼梦》的考证,其实只做了许多《红楼梦》的附会”(见《石头记索隐·红楼梦考证》73页),于是,旧索隐派变成了“索隐附会派”。
索隐派有以下几个派别。
索隐派第一派是《红楼梦》为清世祖与董鄂妃而作兼及当时诸名王奇女说。这派的代表人物是王梦阮,其作品是《红楼梦索隐》。
王梦阮认为《红楼梦》“其书大抵为纪事之作,非言情之作。”认为“是书成于悼红轩中,曹雪芹先生增删五次,此书中所明言者。曹雪芹为世家子,其成书在乾嘉时代(原注:书中明言南巡四次,是指高宗时事。在嘉时所作可知)。于明季清初诸女子,事隔百有余年,断难亲闻亲见。意者此书但经雪芹修改,当初创造,另自有人……揣其成书,当在康熙中叶。必及见圣祖一朝之盛,乃云兰桂齐芳。当顺康之时,入关未久,天下文网尚不甚密,是书原本,当不免有直率疏漏处。至乾隆朝,事多忌讳,档案类多修改(原注:闻内阁尚有未经改之档案,光绪中人犹见之)。《红楼梦》一书,内庭索阅,将为禁本。雪芹先生势不得已,乃为一再修订,俾愈隐而愈不失其真。”在此之后,王梦阮又认为“盖尝闻之京师故老云:是书全为清世祖与董鄂妃而作,兼及当时诸名王奇女”。王梦阮又查证了一些有关圣祖出家五台为“情僧”的传说和董小宛的一些传说,得出:“秦淮名妓董小宛……侍如臬辟疆冒公子襄九年,雅相爱重。适大兵下江南,辟疆举室避兵于浙之盐官。小宛艳名夙炽,为豫王所闻,意在必得。辟疆几频于危,小宛知不免,乃以计全辟疆使归,身随王北行。后经世祖纳之宫中,宠之专房。废后立后时,意本在妃,皇太后以妃出身践,持不可。诸王亦尼之,遂不得为后。封贵妃,颁恩赦,旷典也。妃不得志,乃怏怏死。世祖痛妃切,至落发为僧,去了五台不返。诚千古未有之奇事,史不敢书,此《红楼梦》一书所由作也。”“全书为演情僧之事,故专专注意铺叙宝玉黛玉二人。二人者,以宝玉况情僧,以黛玉况妃子也。”“宝玉命名,非云自宝,言能宝爱此玉而已。玉指黛玉,即暗指小宛。”“黛之为言代也,言以此人代小宛。”“以宝玉演情僧,故时有与世祖关合处……如世祖临宇十八年,宝玉便十九岁出家;世祖自肇祖以来为第七代,宝玉便言一祖成佛七祖升天;又恰中第七名举人;世祖谥章,宝玉便谥文妙。‘文章’两字,可暗射也,不然和尚何得有谥,举人又安得赐谥?”“宝玉与北静王,若即若离,是一是二。当开国之时,西南尚扰,惟北方大定,故曰北静。宝玉独见重于北,是指开国时局势而言。”“小宛苏人,黛玉亦苏人。小宛在如臬,黛玉亦在扬州。小宛来自盐官,黛玉亦来自巡盐御吏之署……小宛入宫,年已二十有七;黛玉入京,年只十三余,恰得小宛之半。老少相形,抑亦谑矣”等等(以上均摘自王梦阮《红楼梦索隐》“提要”)。
关于《红楼梦》一书是否是王梦阮索隐出来的清世祖与董小宛的传记,孟森在他的《董小宛考》里已作了深刻的论述。他用详实的材料证明了清世祖出生时,董小宛已十五;清世祖七岁登基时,董小宛已二十一岁;等到清世祖八年十四五岁时,董小宛却死于此年,其时二十八岁。由此足以说明王梦阮的《红楼梦》为清世祖和董小宛之作纯属无稽之谈。
对于王梦阮的索隐,除了孟森的驳斥外,胡适还从四个方面指出了王梦阮的索隐弊端,胡适认为:(一)第十六回明说二十三年前“太祖皇帝”南巡时的几次接驾,赵嬷嬷年长,故“亲眼看见”。我们如何能指定前者为康熙时的南巡而后者为乾隆时的南巡呢?(二)康熙二次南巡在二十八年(西历1689),到四十三年曹寅才做了两淮巡盐御史。《索隐》说康熙帝二次南巡驻跸曹寅盐院署,是错误的。(三)《索隐》说康熙帝二次南巡时,“曹雪芹以童年召对”;又说曹雪芹成书在嘉庆时。嘉庆元年(西历一七九六),上距康熙二十八年,已隔百零七年了。曹雪芹成书时,他可不是一百二三十岁吗?(四)《索隐》说《红楼梦》成书在乾嘉时代,又说是在嘉庆时所作:这一说最谬。《红楼梦》在乾隆时已风行,有当时版本为证(详考见后文)。况且袁枚在《随园诗话》里曾提起曹雪芹的《红楼梦》;袁枚死于嘉庆二年,诗话之作更早得多,如何提到嘉庆时所作的《红楼梦》呢?(见《石头记索隐·红楼梦考证》第75页)
在彻底驳倒王梦阮的《红楼梦》为清世祖和董小宛传记之作的孟森一文后,胡适提出的四个问题也确实言中了王梦阮文章的弊端,胡适的文章不是没有道理的。但在此问题上,我认为王梦阮除了在文字上的粗心外,王梦阮的失误还有一个客观的原因——就是王梦阮无力搜集到曹雪芹生平的资料,所以在曹雪芹与《红楼梦》的某些问题上难免陷于被动。
王梦阮在《红楼梦》的研究上也确如胡适指出的是一种附会,王梦阮也并没有先着重版本、作者、时间等问题的研究,而仅仅搜集收罗了一些零碎史料附会了《红楼梦》的一些情节。
但我还有一些与胡适相反的一些看法,索隐派王梦阮的观点也不是一无是处的,而且还有一些后人不及的独到之处。
一、王梦阮在《红楼梦》“索隐”这一问题上走对了。王梦阮并不是在强“索”,而是《红楼梦》确实有“隐”。既有“隐”就得“索”,这是研究《红楼梦》之必然。《红楼梦》一日真象不明,索隐派便永远不会绝迹。
二、王梦阮在《红楼梦》的“索隐”问题上,可以说是彻底失败了,失败就失败在《红楼梦》中的贾宝玉和林黛玉是影射清世祖和董小琬这一附会上。但王梦阮在《索隐》所说的《红楼梦》“非言情之作”,“托言儿女,借言情以书其事”“以情为宾”,“儿女风流,闺帷纤琐,大皆假话之类”,“作者虽意在书事,而笔下则重在言情,若不从‘情’字上看去,便无趣味”,“处处在为写真事,却处处专说假话”,“谓宝黛实有其人,荣宁实有其地,刻舟求剑,便不足与言《红楼梦》”,“若一味谈玄,谓百二十回一切皆子虚乌有,亦甚非《红楼梦》之真知己也”,“其称‘石头、’者,大抵为纪石头城之事”,“书中以葫芦庙开始,……但打破葫芦无人耳”,“书中又言贾雨村入迷津,始终不能渡过,作者预知后世阅者,必为其假语所惑,终身不悟”,“偌大一部文章,处处传事传神,皆如亲见亲闻,无丝毫乖舛疏漏处,是妙在善用一‘实’字”(以上均见《红楼梦索隐》“提要”)。还有王梦阮的“宝玉与北静王,若即若离,是一是二……宝玉独见重于北”等等这些观点不无道理。王梦阮的“为纪事之作”是荒谬的,但《红楼梦》“非言情之作”“处处在说假话”确实谈出《红楼梦》写作之真谛。不仅如此,王梦阮的“谓宝黛实有其人,荣宁实有其地,刻舟求剑,便不足与言《红楼梦》”,这不仅为当时之卓见,实际上也不正言中了新红学的“自叙传”吗?王梦阮“书中以葫芦庙开始……但打破葫芦无人耳!”“书中又言贾雨村入迷津,始终不能渡过,作者预知后世阅者,必为其假语所惑,”不正又言中现代红学家的贾雨村乃一“贪官污吏论”和《红楼梦》仅乃是一部现实主义作品吗?王梦阮的“偌大一部文章,处处传事传神,皆如亲见亲闻,无丝毫乖舛疏漏处,是妙在用一‘实’字”的这一《红楼梦》是一种创作的观点不是比胡适的曹雪芹“他不怕琐碎,再三再四的描写他家由富贵变成贫穷的情形”的“自叙传”更有见地一些。还有王梦阮的“宝玉与北静王……宝玉独见重于北”的方位观点,我认为还是高于一般新老红学家一着。《红楼梦》里有东南西北,并因此设了平安宁静四王,北静王本身就有“北静”的方位特殊含义。这一方位问题一直被红学家们忽视或认为不值一谈。
还有“作《红楼》人必善制灯谜,全书是一总谜,每段中又含无数小谜,智者射而出之”,王梦阮虽然并没有弄清谜语的要害是“十首怀古诗”,但王梦阮并不否认《红楼梦》含有隐谜还是明智的,这要比胡适的“假使一部《红楼梦》真是一串这么样的笨谜,那就真不值得猜了”的这一观点还要明智许多。
索隐派王梦阮的“索隐”是因附会而失败告终,但王梦阮的某些观点我认为却是应该赞许和发扬的。可以说他的某些观点要比新红学家和现代派的红学家们的观点有分寸有见识得多,虽然新红学家们和现代红学家们在红学上的研究成果要超出王梦阮许多,但这些研究成果都无法代替王梦阮关于《红楼梦》“真”与“假”这一文章结构的根本看法。
索隐派第二派认为《红楼梦》是康熙朝的政治小说。这一派的代表作是蔡元培的《石头记索隐》。蔡元培在《石头记索隐》一文中一开始便说:“《石头记》者,清康熙朝政治小说也。作者持民族主义甚挚,书中本事在吊明之亡,揭清之失,而尤于汉族名士仕清者寓痛惜之意。当时既虑触文网,又欲别开生面,特于本事之上加以数层障幂,使读者有‘横看成岭侧成峰’之状况。”蔡元培在谈到前期评论家太平闲人时说道:“太平闲人评本之缺点,在课以前人读《西游记》之眼光读此书。乃以《大学》《中庸》‘明明德’等为作者本意所在,遂有种种可笑之傅会,如以吃饭为诚意之类。”蔡元培认为:“阐正本事,以《郎潜记闻》所述徐柳泉之说为最合,所谓‘宝钗影高澹人,妙玉影姜西溟’是也。近人《乘光舍笔记》谓‘书中女人皆指汉人,男人皆指满人,以宝玉曾云:男人是土做的,女人是水做的也。’尤与鄙见相合”。然后他“左之扎记,专以阐证本事于所不知则阙之”。
蔡元培又云:“书中‘红’字多影‘朱’字,朱者,明也,汉也。宝玉有爱红之癖,言以满人爱汉族文化也;好吃人口上胭脂,言拾汉人唾余也……宝玉在大观园中所居曰怡红院,即爱红之义。所谓曹雪芹于悼红轩中增删本书,则吊明之义也。本书有《红楼梦曲》,以此。书中序事托为石头所记,故名《石头记》。其实因金陵亦曰石头城而名之。……又曰《情僧录》及《风月宝鉴》者,或就表面命名,或以‘情’字影‘清’字;又以古人有‘清风明月’语,以‘风月’影‘明清’亦未可知也。”“《石头记》叙事自明亡始。第一回所云,这一日三月十五日葫芦庙起火,烧了一夜,甄氏烧成瓦砾场。即指甲申三月间明愍帝殉国,北京失守之事也……甄士本影政事,甄士隐随跛足道人而去,言明之政事随愍帝之死而消亡也。”“甄士隐即真事隐,贾雨村即假语存,尽人皆知。然作者深信正统之说,而斥清室为伪统,所谓假府即伪朝也。其人名如贾代化,贾代善,谓伪朝之所谓化,伪朝之所谓善也。贾政者伪朝之吏部也,贾敷、贾敬伪朝之教育也(《书》曰“敬敷五教”)。贾赦伪朝之刑部也……贾琏为户部……李纨为礼部(李礼同音)”。“作者于汉人之服从清室而安富尊荣者,如洪承畴、范文程之类,以娇杏代表之。侥幸娇杏即书中叙新太爷到任,即影满洲定鼎……姽婳将军林四娘,似以代表起义师而死者。叙尤三姐,似以代表不屈于清而死者。叙柳湘莲,似以代表遗老之隐于二者也……以民族对待言之,征服者为主,被征服者为奴。本书以男女影满汉,以此”(以上录自《石头记索隐·红楼梦考证》第6——9页)。
蔡元培依据他以上的主张,又按照他的三法推求,即一、品性相类者;二、轶事有徵者;三、姓名相关者(见同书第一页蔡元培《第六版自序》)得出:
一、“贾宝玉言伪朝之帝系也。宝玉者,传国玺之意也,即指‘胤礽’”(见9页)。
二、“《石头记》叙巧姐事,似亦指胤礽。‘巧’与‘礽’字形相似也”(12页)。
三、“林黛玉影朱竹坨也。绛珠影其氏也,居萧湘馆影其竹坨之号也。竹坨生于秀水,故绛珠草长于灵河岸上……”(见13页)。
四、“薛宝钗高江村也(徐柳泉已言之)。薛者,雪也。林和靖《咏梅》有曰‘雪满山中高士卧,月明林下美人来。’用‘薛’字以影江村之姓名也(高士奇)”(见14页)。
五、“探春影徐健庵也……”(见18页)。
六、“王熙凤影余国柱也……”(见26页)。
七、“史湘云影陈其年也……”(见24页)。
八、“妙玉影姜西溟也……”(见28页)。
九、“惜春影严荪友也……”(见33页)。
十、“宝琴,冒辟疆也……”(见34页)。
十一、“刘姥姥,汤潜庵也……”(见35页)。
蔡元培在他的《石头记索隐》里虽也反对牵强附会,如说太平闲人“遂有种种可笑之傅会”,但蔡元培在花费很大的时间也在进行着附会,也就是胡适所说的那样“不去搜求那些可考定《红楼梦》的著者、时代、版本等等材料,却去收罗许多不相干的零碎史事来附会《红楼梦》里的情节,他们并不曾做《红楼梦》的考证,其实只做了许多《红楼梦》的附会”。胡适的这种结论,特别是指对蔡元培的研究,是很有道理的。
胡适在谈到蔡元培的《索隐》时,有两方面看法。一是不去做著者、版本、时代的考证,只搜寻一些不相干的零碎史事来附会《红楼梦》里的情节;其二是胡适认为《红楼梦》里没有“影射法”,认为“假使一部《红楼梦》真是一连串这么样的笨谜,那就真不值得猜了”(见同书78页)。
胡适在此提出了一个很有趣的问题,“第六回凤姐给刘姥姥二十两银子,蔡先生说这是影射汤斌死后徐乾学赙送的二十金;又第四十二回凤姐又送刘姥姥八两银子,蔡先生说这是影汤斌死后惟遗俸银八两。这八两有了下落了,那二十两也有下落了;但第四十二回王夫人还送了刘姥姥两包银子,每包五十两,共一百两;这一百两可就没下落了!因为汤斌一生的事实没有一件可恰合这一百两银子的,所以这一百两虽然比那二十八两更重要,到底没有‘索隐’的价值!这种完全任意的去取,实在没有道理,故我说蔡先生的《石头记索隐》也还是一种很牵强的附会”(见78——79页)。
蔡元培的《石头记索隐》的立论确实不堪一击。不仅如此,在当蔡元培的《石头记索隐》被胡适的论证推翻之后,蔡元培在他的《石头记索隐》第六版自序里还这样认为:“今胡先生对于前八十回著作曹雪芹之家世及生平,与后四十回著作者高兰墅之略历,业于短时期间搜集许多材料。诚有工于《石头记》,而可以稍释王静庵先生之遗憾矣。惟吾人与文学书最密切之接触本不在乎作者之生平,而在其著作”(见同书第二页)》。从这一点来看,蔡元培就不对了,“不在乎作者生平”的研究显然是不对的。当然也要立足于其书内在结构的研究。
“索隐”本身并没有什么错误,按理说“索隐”本身也是一种考证。“索”就是探索、探讨的意思。它必须寻找可靠的事实材料来进行研究,而不是简单的比附,然后进行归纳研究,得出令人信服的结论。然而这一点,蔡元培没有做到。蔡元培的“惟吾人文学书最密切之接触本不在乎作者之生平,而在其著作”的文学与作者思想分离研究的观点,就这一点来看,蔡元培的“索隐”就走错了路了。当无法研究作者生平时,那是没有办法,只好单方着重于著作的研究;但当可以考证作者生平、经历、和他的社会思想时,首先应着重于作者生平经历和其社会思想的研究。因为从一个作品本身可以研究作者的社会思想和写作思想,但当从作者的生平经历能研究出作者的社会思想时,它也有助于作品本身,也即就是著作的写作思想和内容及其结构的研究。蔡元培弃作者生平之考定而单方注重于作品本身的研究,甚至只搜寻一些不相干的零碎材料来附会《红楼梦》的一些情节,就难免要失败了。在这里,至于胡适考证之后对《红楼梦》下的“自叙传”的结论是否正确,那是另一回事了。单就承认应该不应该进行作者生平、经历、版本考证这一方面来说,蔡元培远远不如胡适,尽管胡适考证后的“自叙传”这一结论远远不如蔡元培的“作者持民族主义甚挚,书中本事在吊明之亡,揭清之失”这一结论。
胡适对蔡元培“索隐”批判的第二个方面,是认为对《红楼梦》的研究不该用“猜谜”的方式。胡适的这一观点显然错了。《红楼梦》虽然是一部文学艺术杰作,但《红楼梦》本身就是一个谜,它不同于其它任何小说,它是一部“璇玑图”。如果胡适认为单考定出曹雪芹的生平就足以证明《红楼梦》是作者的“自叙传”,那就大错特错了,何况胡适仅考证出作者之生平,但他并没有考证出作者的社会思想。在曹雪芹的社会思想和民族思想的问题上,胡适还是一个门外汉。
蔡元培不在作者生平、经历、版本的研究上下功夫是不对的,仅仅用一些不相干的零碎史料来附会书中的某些人物情节也是错误的;但蔡元培似乎领略到了曹雪芹“持民族主义甚挚”的这一观点还是正确的。由于这一问题相当隐晦抽象,所以,当蔡元培未找到确切证据时,难免就单方陷入了一种零碎材料的附会上。在蔡元培“索隐”的问题上,我们应该摈弃其附会的糟粕成份,但也不能一概抹杀其萌芽状态的可贵见解。蔡元培认为作者有甚挚的民族思想和《红楼梦》中带有相当的民族思想倾向的这一见解还是高人一着的。
索隐派的第三派认为《红楼梦》是记纳兰成德的事。其派各家虽看法有异,但大致相同,并没有逃出纳兰成德这一范畴。纳兰成德,字容若,是康熙朝宰相明珠的儿子。
陈康祺的《郎潜记闻二笔》(即《燕下乡坐(目+坐)录》)卷五说:
先师徐柳泉先生云:“小说《红楼梦》一书即记故相明珠家事;金钗十二,皆纳兰侍御(成德宫侍御)所奉为上客者也。宝钗影高澹人,妙玉即影西溟(姜宸英)。……”徐先生言之甚详,惜余不尽记忆。
俞樾的《小浮梅闲话》(《曲园杂纂》38页)说:
《红楼梦》一书,世传为明珠之子而作。……明珠子成德,字容若。《通志堂经解》每一种有纳兰成德容若序,即其人也……然则其中举止十五岁,于书中所述颇合也。”
钱静方也颇赞成这种主张,钱静方说:
是书力写宝黛痴情。黛不知所指何人。宝玉固全书之主人翁,即纳兰侍御也。使侍御而非深于情者,则焉得有此倩影?余读《饮水词钞》,不独于宾从间得诉合之欢,而尤于闺房内致缠绵之意。即黛玉葬花一段,亦从其词中脱卸而出。是黛玉虽影他人,亦实影侍御之德配也。(摘自《石头记索隐·红楼梦考证》79——80页)。
我们说王梦阮与蔡元培的“索隐”虽然在附会,但他们尚不失在“索隐”;但“纳兰成德说”的各家虽然好像也在“索隐”,然而却纯粹是一种附会。此一说仅凭传说和主观臆测而乱语一通,可以说此说不值一谈。
索隐派的情况大致如此。
在《红楼梦》的研究过程中,评点派的观点不能使人满意,但索隐派的附会看来更为荒诞,人们在不满意评点派观点的同时,显然也不满意索隐派的结论。随着一些有关《红楼梦》版本和曹雪芹生平资料的出现,胡适开始了对曹雪芹生平和对《红楼梦》情节的考证。
胡适在研究《红楼梦》的过程中,已开始看到了索隐派研究的弊端,胡适在他的《红楼梦考证》一书中一开始便这样写道:
《红楼梦》的考证是不容易做的,一来因为材料太少,二来因为向来研究这部书的人都走错了道路。他们怎么走错了道路呢?他们不去搜求那些可以考定红楼梦的著者、时代、版本,等等的材料,却去收罗许多不相干的零碎史事来附会《红楼梦》里的情节。他们并不曾做《红楼梦》的考证,其实只做了许多《红楼梦》的附会!(见《石头记索隐·红楼梦考证》73页)。
胡适的这些评语确实说对了。
胡适于是开始了搜集材料,开始根据搜集的材料对《红楼梦》的著者、时代、版本进行了研究。
胡适在查阅材料考定之后得出:
(1)《红楼梦》的著者是曹雪芹。
(2)曹雪芹是汉军正白旗人,曹寅的孙子,曹頫的儿子,生于极富贵之家,身经繁华绮丽的生活,又带有文学与美术的遗传与环境。他会做诗,也能画,与一般八旗名士往来。但他的生活非常贫苦,他因不得志,故流为一种纵酒放浪的生活。
(3)曹寅死于康熙五十一年。曹雪芹大概即生于此时或稍后。
(4)曹家极盛时,曾办过四次以上的阔差;但后来家渐衰败,大概因亏空得罪被抄没。
(5)《红楼梦》一书是曹雪芹破产倾家之后,在贫困之中做的。做书的年代大概当乾隆初年到乾隆三十年左右,书未完而曹雪芹死了。
(6)《红楼梦》是一部隐去真事的自叙:里面的真假两宝玉,即是曹雪芹自己的化身;甄贾两府即是当日曹家的影子。(见同书99页)
胡适的考定,在《红楼梦》研究史上是空前的,不能不承认,胡适对《红楼梦》的研究,起着一种划时代的作用。
但是胡适在取得《红楼梦》研究丰硕成果的同时,他便很快滑进了“自叙传”的泥潭,胡适在研究《红楼梦》的问题上同样未能逃出附会一流。
胡适在研究曹雪芹生平和家世的材料之后这样写道:
〖HT5K〗以上是关于著者曹雪芹个人和他的家世的材料。我们看了这些材料,大概可以明白《红楼梦》这部书是曹雪芹的自叙传了。这个见解,本来并没有什么新奇,本来是很自然的。不过因为《红楼梦》被一百多年来的红学大家越说越微妙了,故我们现在对这个极平常的见解反觉得他有证明的必要了。(见同书92页)
于是胡适开始列举自叙传的“几条重要的证据”,实际上也是一种附会的证据。
第一,胡适在录用《红楼梦》开端写的“作者自云曾经历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将已往所赖天恩祖德……今日一技无成半生潦倒之罪,编述一集,以告之天下”之后认为:“这话说得何等明白!《红楼梦》明明是一部‘将真事隐去’的自叙的书。若作者是曹雪芹,那么曹雪芹即是《红楼梦》开端时那个自我忏悔的‘我’!即是书里的甄贾(真假)两个宝玉的底本!懂得这个道理,便知书中的贾府与甄府都只是曹雪芹家的影子。”
第二,胡适在录用《红楼梦》第一回中的“……莫如我石头所记……只按自己的事体情理……”和“……竟不如我半世亲见亲闻的这几个女子……”之后认为曹雪芹“这样明白清楚的说‘这书是我自己的事体情理’‘是我半世亲见亲闻的’”。胡适的含义很简单,作者是自己在写自己。
第三、胡适在录用《红楼梦》第十六回谈论“独他家接驾四次”一段文字之后认为,“康熙帝南巡六次,曹寅当了四次接驾的差……曹雪芹不知不觉的——或是有意的——把他家这桩最阔的大典说出来”。
第四、胡适在录用《红楼梦》第二回叙述荣国府的“世次”中的“长子贾赦袭了官……次子贾政……如今升了员外郎”一段文字和查对曹雪芹之父曹頫亦是“员外郎”亦是“次子”和他做的“织造内务府的差吏,故不算做官”的几处文字之后认为《红楼梦》中的贾政即是曹雪芹之父曹頫的化身。
第五,胡适认为最重要的一条证据是《红楼梦》第五回已预言贾府必败,这与曹雪芹家彻底败落相一致。胡适并由此认为“雪芹一生的历史”,“这不是贾宝玉的历史吗?(以上抄自同书92——95页)
胡适依据以上几个方面的考证,认为“《红楼梦》是曹雪芹‘将真事隐去’的自叙,故他不怕琐碎,再三再四的描写他家由富贵变贫穷的情形”。“《红楼梦》只是老老实实的描写这一个‘坐吃山空’‘树倒猢狲散’的自然趋势”。
这就是胡适考证的结果:《红楼梦》只是一部“自叙传”。
在胡适的“自叙传”说确立以后,当时受批驳的蔡元培在他的《石头记索隐》第六版序言里就写到:“胡先生因贾政为员外郎,适与员外郎曹頫相应,遂谓贾政即影曹頫。然《石头记》第三十七回有贾政任学差之说,第七十一回有‘贾政回京覆命,因是学差,故不敢先到家中’云云。曹頫故未曾放学差也。且便贾府果为曹家影子,而此书又为雪芹写其家庭之状况,则措词当有分寸。今观第十七回焦大之谩骂,第六十六回柳相莲道:‘你们东府里除了那两个石头狮子干净罢了’,似太不留余地”。蔡元培的此处质疑不无道理。不仅蔡元培此处质疑道出了胡适“自叙传”的弊端,而且可以说明胡适在某些考证成功之外,其研究未免有些倒退。比如说最早的评点派之一的护花主人在他的《摘误》里早就指出了《红楼梦》有许多不切实的地方,其中之一就是护花主人指出的“第二回冷子兴口述贾赦有二子,次子贾琏,其长子何名,是否早故”,和林如海病重、林黛玉回家探丧并第二次进贾府的日期不符。如果《红楼梦》真是胡适说的“自叙传”,那曹雪芹连其叔伯兄长贾琏是老大还是老二,林黛玉回南葬父并再回贾府是在第一年还是第二年也弄不清楚吗?
我们不妨再来摘取几条事例。
一、胡适认为贾政即曹頫,其道理之一是二人都为“员外郎”;那么,曹雪芹的祖上并没有封过“宁”“荣”二公,而《红楼梦》中的贾宝玉祖上受封为“宁”“荣”二公又影射什么呢?
二、曹雪芹之姑、曹寅之女虽为王妃,但并非皇妃;还有《红楼梦》中的贵妃乃是贾宝玉之姐,两处辈份乱伦。如果真为“自叙”曹雪芹岂有把自己的姑姑写成姐姐之理?
三、在“庚辰本”第九回“闹学堂”一回里,有“原来这一个名唤贾蔷,亦系宁府中正派玄孙,父母早亡,从小跟着贾珍过活”和“这贾菌亦系荣国府近派的重孙,其母亦少寡,独守着贾菌”这么两处文字。
贾蔷和贾菌皆属草字辈,然而一个在贾府里身居“玄孙”,一个在贾府里身居“重孙”。若果《红楼梦》真是“自叙”,曹雪芹难道连自己的侄儿是那个辈份也分不清楚吗?
四、第三回“林黛玉抛父进京都”中有这么几处文字:“黛玉只带了两个人来:一个自幼奶娘王嬷嬷,一个是十岁的小丫头,亦是自幼随身的,名唤雪雁。贾母见雪雁甚小,一团孩气,王嬷嬷又极老,料黛玉皆不遂心省力的,便将自己身边一个二等丫头,名唤鹦哥者与了黛玉”。“原来这袭人亦是贾母之婢,本名珍珠。贾母……恐宝玉之婢无竭力尽忠之人……遂与了宝玉……宝玉回明贾母,更名袭人”。然而在第二十九回“享福人福深还祷福”一章节中贾母带领众人进“清虚观”打醮时,曹雪芹却写道:“……然后贾母的丫环鸳鸯、鹦鹉、琥珀、珍珠,林黛玉的丫环紫鹃、雪雁”。在这里,鹦哥改名后的紫鹃和鹦鹉重出;珍珠本已赐于宝玉,更名为袭人,此处在贾母身边又重新出现。如果《红楼梦》是“自叙传”,曹雪芹恐怕不会连自己身边、表妹身边、祖母身边的一等贴身侍女之名也弄不清楚吧!
五、还有人所共知的第二回里写的第一年“大年初一”生了贾元春,“不想次年又生了”贾宝玉。姊弟两个年龄甚为悬殊,曹雪芹却写成两个出生仅相差一年。如果是“自叙传”,曹雪芹笔下也不至糊涂至此。
六、更有甚者,在“庚辰本”第六十二回“呆香菱情解石榴裙”一章中的贾宝玉生日中,在此日中,先有香菱手中拿着一枝“夫妻蕙”,后有宝玉拿着一枝“并蒂菱”并原来香菱手中的“夫妻蕙”。“蕙”开于暮春初夏;“菱”开于夏末秋初,盛于秋。若果《红楼梦》是曹雪芹的“自叙传”,贾宝玉是曹雪芹,难道曹雪芹连自己生日是春、是夏、是秋还弄不清楚吗?如果是回忆记述往事,难道真有曹雪芹少年时期过生日中有“蕙”“菱”并开于一日的怪现象吗?真是天方夜谈!
若果说旧红学派过于弄玄了《红楼梦》,胡适的新红学派恐怕就太小看了《红楼梦》。胡适将第一回中曹雪芹欺人之语的“作者自云”的什么“忏悔”和什么“自己”“半世亲见亲闻”的经历写成回忆记叙自己的往事的“自叙传”的看法实际上远远低下于旧红学的索隐派。
当然,“自叙传”的弊端多着呢,此不过略举几例而已。
胡适的这一“自叙传”的观点到了俞平伯时,得到了更多的发挥。
我们不妨来看看俞平伯论述的几个方面:俞平伯关于后四十回的问题在1921年给顾颉刚的信中这样写道:
我想《红楼梦》作者要说的,无非始于荣华、终于憔悴,感慨身世,追缅古欢,绮梦即阑,穷愁毕世。宝玉如是,雪芹亦如是。出家一节,中举一节,咸非本旨矣。盲想如是,岂有当乎?(见《俞平伯论红楼梦》第2页)
这是俞平伯依据“自叙传”硬套因为曹雪芹未曾中举,未曾出家,所以《红楼梦》后四十回贾宝玉也不该中举、出家的事例。
俞平伯在谈论《红楼梦》里的贾珠一事时,又这样写道:
我想《楝亭别集》所谓珍儿,即是贾珠。“珍”“珠”相连,故曰贾珠;所谓殇,亦未必孩婴也。看《红楼梦》上贾珠廿岁完娶生一子而死,死时亦不过廿几岁!正相符合。总之《红楼梦》实事居多,虚构为少,殆无可疑。(见同书11页)
这是俞平伯用贾珠附会“珍儿”的一例。
在“自叙传”附会这一问题上,除俞平伯用贾宝玉附会曹雪芹、贾珠附会珍儿外,俞平伯还用《红楼梦》中的时间、人的年龄来推算曹雪芹家的搬迁时间和年岁。比如说俞平伯在给顾颉刚的信中这样写道:“若推算曹家人丁年岁,也是一样的结果……”(见同书25页)。
周汝昌也曾附会。周汝昌曾写过《曹雪芹生于何月》一文。在此文中,周汝昌不是用历史材料来论证曹雪芹的出生月份,而是用《红楼梦》第一回“石头”投胎入世于“炎夏”和第六十二回宝玉生日中的一段写季节气候的文字来附会。在这里,周汝昌认为第一回宝玉出生前文字中有“一日,炎夏永昼……只见烈日炎炎,芭蕉冉冉”,这当“是夏日无疑了”(见《献芹溪》480页)。周汝昌又依第六十二回宝玉“生日”中,湘云醉卧的是“芍药姻”,宝玉说“天热”,芳官也“满口嚷热”,“只穿‘小夹袄’‘夹裤’”一段节气文字,认为曹雪芹的生日亦应该如宝玉的生日一样,当“似是四月中”(见同书482页)。
在这里,周汝昌也不想想,这一回中的“炎夏”和“烈日炎炎”一词能算初夏四月吗?“炎夏”能与第六十二回宝玉生日穿“夹袄”“夹裤”对得上号吗?还有,周汝昌疏忽了宝玉生日中宝玉一手拿“菱”,一手拿“蕙”的这一段文字。“蕙”开于春,“菱”开于秋,周汝昌只注意夏天“芍药”盛开,这三季不同时节的花卉同开于宝玉生日同一天之中,不知周汝昌又作何解释呢?
在“自叙传”的问题上,胡适在附会,俞平伯在附会,周汝昌在附会。不仅如此,俞平伯的“自叙传”曾发展到要推翻他自己承认的胡适考证的《红楼梦》的作者是曹雪芹的这一结果上来。
俞平伯在给顾颉刚的信中写道:
我的意思是:假使陆续发见雪芹的生活人品大不类乎宝玉,我们于其假定《红楼梦》非作者自寓身世,不如《红楼梦》的真作者非曹雪芹。因为从本书看本书,作者与宝玉即是一人,实最明确的事实。若并此点而不承认,请问《红楼梦》如何读法?(见同书21页)
俞平伯的“自叙”说发展到了几乎不愿承认《红楼梦》的作者是曹雪芹的地步,俞平伯的“自叙传”也发展到了不愿承认《红楼梦》中的某些文字不是《红楼梦》的原版文字。
俞平伯在看到“戚本”第六十三回宝玉生日中宝玉给芳官起名为“耶律雄奴”一段文字后认为:“这完全是些废话,不但全失宝玉底口吻,神情,而且文字十分恶劣,令人作呕”(见同书171页)。以他“揣想”,“戚本”这一段文字“是经过后人改窜的”(同上)。
然而事实却与俞平伯所论证的正好相反,“揣想”毕竟只是“揣想”,事实却毕竟是事实,这一段“恶劣”“作呕”“古怪”的文字却出自曹雪芹之手,它在曹雪芹尚健在的“庚辰”版本上就一字不差。
说到此,我引用一下俞平伯对索隐派蔡元培的一段批评。俞平伯写道:
第一类“红学家”是猜谜派。他们大半预先存在着一个主观上的偏见,然后把本书上底事迹牵强傅会上去,他们的结果,是出了许多索隐,闹得乌烟瘴气不知所云。……
……把自己的意趣投到作者身上去。如蔡孓民先生他自己抱民族主义,而强谓《红楼梦》作者持民族主义甚挚,书中本事在吊明之亡,揭清之失等等。(见同书179页)
我们从俞平伯对第六十三回一段文字是不是曹雪芹原著的议论和对蔡元培的批评中可以看到,到底是“自叙传”说偏离了《红楼梦》研究的正常轨道,还是“索隐派”蔡元培存在着什么“民族主义”的“偏见”。在这里,其答案自然只有一个:就是蔡元培虽在《红楼梦》研究的枝节问题上全在附会,但他却抓住了一个本质的东西;而俞平伯的研究看起来很近情理,然而俞平伯的“自叙传”却发展到宁可否认作者是曹雪芹和否认原版文字不是出自作者之手的矛盾地步,这也可足见“自叙传”的荒谬。
在这里,我要说明,我承认俞平伯的坦诚,也承认其著述尚不失为研究和尚不失一个学者的风范。
新红学的研究在进步;同时也在退步。
在胡适俞平伯等人新红学的“自叙传”派没落的同时,新兴起了一批现代红学派。现代红学派的说法不一,有《红楼梦》是“描写四大家族由盛到衰的历史的”;有《红楼梦》是“描写贾宝玉叛逆道路和性格的”;有认为《红楼梦》是“描写爱情悲剧的”;有《红楼梦》是“以反封建为主题的”;还有由《红楼梦》中贾宝玉的形质附会出曹雪芹有“补天思想”、“遁入空门”和“虚无主义思想”等等。
现代派的各说,每每见于各刊物之中,我在此处就不一一列举了。
对于现代派的各说,我认为一个最大的进步,就是还原于《红楼梦》是“一部小说”的本来面目。从另一种角度来说,现代派从文学角度来研究《红楼梦》,无疑把《红楼梦》的研究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这一现代派的研究功绩是不可磨灭的。但是,话又说回来,研究《红楼梦》的客观价值、社会影响和研究《红楼梦》的写作思想以及曹雪芹的社会思想毕竟还是两回事,主观意图和客观效果往往是分道扬镳的。我请我们不要把《红楼梦》的客观影响和社会效果与曹雪芹的社会思想和《红楼梦》的写作思想等同起来,现代派显然把这两种不同的东西混淆了起来,这一观点是不对的。
在对待《红楼梦》的研究问题上,我认为还是系统一点,全面一点,深入一点,扎实一点,不要仅仅看见某一孤立的现象便大发一通议论。评点派的大某山民曾曰,他对刘姥姥的研究“分看合看,一字一句,细细玩味,及三年乃得之”,虽然他得出的“曰:是《易》道也”并不着边际,但我们也可从此看出他的认真态度。在我们今天来说,有些人便不是那么一回事了,往往只看见星星点点,便随便议论一番,可知多么自不量力。当然,我并不是说每个人都一头扎进去,花上一辈子或数年功夫埋头于《红楼梦》的研究,但我希望还是系统一点,全面一点,扎实一点地去研究问题。这不仅只是一个研究《红楼梦》的问题,而且是研究一切学术的最起码水准。
在对待整个《红楼梦》研究历史的问题上,我认为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红楼梦》的研究毕竟是在进步,还是硕果累累的。这是指文学艺术方面的研究,当然还包括一些考证。另一方面,我认为《红楼梦》的研究是在退步,而且离《红楼梦》的本来面目愈来愈远,可以说一代不如一代。这是指《红楼梦》写作思想的研究和曹雪芹社会思想的研究。在这方面,表现得最为突出的就是将贾化(假话)作为一个封建社会的典型贪官污吏来研究,贾化被说成一个贪官污吏使《红楼梦》丧失了其独特的东西。
另一个问题是,现代红学派一直反对索隐,甚至大帽子满天飞,好像一索隐便是一种反动一样。岂不知《红楼梦》即为“真事隐”,那么,有“隐”就得“索”,这是很自然的事。当然反对“索隐”并不是从现代派开始的,这也是胡适首倡的观点。
《红楼梦》的研究之所以经久不衰,固然是由于《红楼梦》的文学艺术成就;但另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人们在对评点派、索隐派的研究不满意的同时,也并没有因为新红学派和现代红学派得出的结论感到满意,人们仍然在困惑。《红楼梦》的写作思想和写作意图到底是什么?其中到底“隐”了些什么东西?这些问题必须得到解答。
统观历来红学分期研究的经验,除评点派站在文学角度评论研究外,索隐派是把握住了《红楼梦》不仅是一部小说,而且还把握住了《红楼梦》的“真”“假”结构;但索隐派缺乏对曹雪芹生平经历的考证,其研究几乎全是牵强附会。新红学派呢?他们是对曹雪芹生平经历作了大量的考证,但是可以说考证得并不深入。比如说周汝昌对曹雪芹祖父曹寅思想的研究和对曹雪芹密友张宜泉思想的研究,都取得了可喜的成果但都每每半途而废,始终不愿离开“自叙传”一步,其结果是对曹雪芹的考证流途于形式。而现代派呢?则显然更为省力,干脆置考证索隐于不顾,把《红楼梦》纯当成一般小说来研究。这种研究是省力的,也是自欺欺人的。
在对待《红楼梦》的问题上,我们需要索隐,也需要考证,我们反对的仅仅是一种附会。评点派在附会,在附会《大学》《中庸》;索隐派在附会,在书中寻求某人是当时社会的某个人物;新红学派也在附会,硬在《红楼梦》中寻求曹雪芹家中某些人物塑影;而现代红学派呢?实际上也没有逃出这一范畴,硬将贾宝玉的形质和思想说成是曹雪芹形质和思想的反映。这也是一种附会。所谓“附会”,就是把一些互不相干的事情硬扯到一起,把一些意义不同的东西硬说成意义相同的东西。在这个问题上,人物比附属此,作者与作品中的主人翁的思想比附同样如此。
对于《红楼梦》的研究来说,我们首先需要的是考证。这里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曹雪芹生平、经历、家世进行考证;另一方面是对曹雪芹的亲朋交往进行考证。这里需要扎实的事实。据目前发掘的材料来看,必须着重于对曹雪芹密友张宜泉其人及其思想进行全面深入的研究,同时也必须对曹雪芹的遗物书箱上的文字进行深入的分析,由此揭示曹雪芹的社会思想。这是考证的一面。对于《红楼梦》这部作品来说,我们必须进行索隐。对于《红楼梦》的索隐,我们必须对《红楼梦》全书进行全面详细的分析,揭示其中的独特矛盾成份和文章结构框架,从中寻出一些规律性的东西来。在这里,需要的是严格的逻辑推理,而不是比附。通过这些研究揭示《红楼梦》的写作思想到底是什么,这是索隐的一面。
只有通过考证和索隐,才能揭示《红楼梦》的真面目。
当然,这里我所说的是指《红楼梦》的写作思想和曹雪芹的社会思想的研究,并不是指《红楼梦》的文学价值和社会影响方面的研究。在对待《红楼梦》的问题上,永远把它当作一个“谜”来猜,显然是无聊的,必须把它当作一部杰出的文学作品来研究才是正途。但是,把它当作一部文学作品来研究,必须在弄清它的本来面目之后,最起码来说,在没有弄清《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之前,用《红楼梦》中一些既真实(指社会和人物的写实)又虚构的人物情节的假象来掩盖《红楼梦》的写作思想和曹雪芹的社会思想的研究是万万不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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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25 08:1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