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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在何方:自强的出路是武装(1)


    但是对制度、法令的娴熟运用,还会出现一种结果,那就是促使士大夫走上一条谋求自强的道路。这里我们来看一则史料:和帝的时候,外戚窦宪派人刺杀了都乡侯刘畅,此案一直拖而未决。当时担任太尉宋由属吏的何敞,要求由他来具体查办此案,但是阻力重重,何敞就对宋由说:“……敞备数股肱,职典贼曹,故欲亲至发所,以纠其变,而二府(指司徒、司空府)以为故事三公不与贼盗。……今二府执事不深惟大义,惑于所闻,公纵奸慝,莫以为咎。……请独奏案。”(《后汉书》卷四三《何敞传》)何敞的大意是讲:查处此案是自己的职责所在,而司徒、司空二府却认为没有依据,实际上是用典不明,姑息养奸,既然这样,自己就要独立办案了。最终,还是在何敞的带动下,三府联合,将案情查实。
    其中应引起注意的是:光武帝削弱相权,造成三公府职能的弱化,三公属吏似乎是无事可做了,这就出现了“三府掾属专尚交游,以不肯视事为高”(《后汉书》卷四六《陈宠传》)。而由何敞主持,三府联合办案,则在事实上否定了前朝故事。可见,士大夫在明晰制度、法令的前提下,就有了以合理的、适合现实形势的制度来取代限制臣权的不合理制度的取向。
    桓帝朝太尉杨秉上奏要求惩治大宦官中常侍侯览、具瑗。这侯、具二人可是当时的强势人物,奏章到了尚书台,尚书可不想得罪他们,便告知杨秉:“他们不归您管,您要管也行,可是制度上有规定吗?”杨秉马上作出了答复:“汉世故事,三公之职无所不统。”(《后汉书》卷五四《杨秉传》)这无疑为解决理性行政与皇权压制臣权之间的矛盾,开辟了一个出口。
    然而,臣权的自强是建立在皇权危机的基础之上,其初衷是要将外戚、宦官控制的政权转由士大夫掌握。桓帝当年也像后来的灵帝那样,很重视自己的形象,向臣下发问:“朕何如主也?”侍中爰延称:“尚书令陈蕃任事则化,中常侍黄门豫政则乱,是以知陛下可与为善,可与为非。”(《后汉书》卷四八《爰延传》)从爰延的话中,我们大致可以悟出:以拯救皇权危机为目的的臣权自强,还需在净化天子上下功夫,使之出离外戚、宦官的控制为解决问题的根本。可是,行至出口处还有两条路径可供选择:
    一条是沿着理性行政的道路走下去,在制度许可的范围内,涉入皇统的继立,这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对法定继统程序的维护。延光(122~125)中安帝废太子为济阴王,就爆发了以九卿为核心的大批士大夫的集体抗争,出现了太仆来历等十余人前往鸿都门的请愿事件,而对于继嗣的北乡侯刘懿,士大夫则视之为“疏孽”(《后汉书》卷五二《崔瑗传》)。至永和(136~141)中,司隶校尉周举就更加严厉地指出:“北乡侯本非正统,奸臣所立。”(《后汉书》卷六一《周举传》)
    二是通过“豫议”来掌握皇统继立的主动权。在东汉,一般在皇统中断,需要外藩入继的情况下,士大夫有权在公卿会议上提出继统人选。虽然是在走过场,但提出来,就在表明己方的立场,或可有万一的收获。士大夫的标准,如李固所言:“今当立帝,宜择年长高明有德,任亲政事者。”(《后汉书》卷六三《李固传》)而且事先士大夫之间也要达成共识,像质帝崩后,李固就与司徒胡广、司空赵戒联合达成意向,才在公卿会议上提出了以清河王刘蒜作为继统人选。
    这两个方面体现着一个共同的目标:以确立新君为契机,扭转政治颓势,“国之兴衰,在此一举”。
    还有一条路就是将臣权自强发展到极至,行非常之举。这在党人严惩外戚、宦官党羽处,就有了最初体现,像司隶校尉李膺审完权宦张让弟张朔后,随即杀掉;南阳功曹岑晊等虽见赦令,仍旧将桓帝美人的亲属张泛绳之以法;更有甚者,如山阳郡督邮张俭道逢宦官张让母,以其“不避路”而使吏卒收杀……虽然这些都是党人的激愤之举,但却是任权的结果,具备了对抗皇权的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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