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诗歌、韵文>> 革命烈士诗抄>> 正文

高波(一首)


    狱中诗①
    本为民除害,
    那怕狼与狗;
    身既入囹圄,
    当歌汉苏武。
    高波:共产党员。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人民解放军新十一旅一团的政治委员。1947年在陕北被国民党反动派逮捕,押送至兰州集中营。1948年底被押至南京,在雨花台被害。
    〔注释〕        ①这首诗是高波同志在兰州集中营时写的。
上一篇 回目录 下一篇
电脑版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