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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雪芹小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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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九 再遭巨变
曹雪芹在"小康"复苏的家庭中的生活,并没有维持多久,就告了结束。曹家又经历了另一场变故。由曹雪芹后来的处境来看,这场变故似乎更突然,更巨大,使他家破败得更彻底。但这一次事件的原由又是怎样的呢?我们在研究曹雪芹过程中于是便遭遇到了第一个难题,因为详确的史料文献已不可得,直接的考察线索更难寻觅,影响全无,成为曹雪芹生平轮廓上的时序最在前的、恐怕也是所关最巨的一个空白点。
不过,从这变故的规模就可以看到其性质的严重;而可以导致这样严重性质的变故的,不外乎还是政治干系。这一点,如果从曹家上一阶段所经历的种种事故的那一条"来龙去脉"来推看,就显得格外分明。最可注意的是有一条资料说《红楼梦》作者"某人",此某人"登贤书〔中举〕,数年,家籍没,后遂逃禅。"(注:详见《红楼梦新证》页701。)这条记载说明曹家这次抄家是雪芹中举以后数年的事,这显然不是从高鹗续书八十回后的伪造情节中附会而来的,而雪芹中举,就算是照"生于1715"的假设来推(我是不赞同1715生年说的),那么他到雍正五年1727冬底,也不过才"十三岁",十三岁或更小的孩子,"登贤书"是不可能的,这就证明了中举以后数年的籍没,是他家再次遭到巨变无疑了。
然后,再就乾隆初年的各种情形来观察,那么唯有乾隆四年(1739)十月里所发生的那一次大事故--这事故牵及许多的亲王、贝勒、贝子、公的革免和罪谴--特别令人注目。从事故的性质和发生的时间来说,都是最大可能与曹家的再次遭殃有关联的。
原来满洲统治者的内部矛盾非常大,皇室中对皇位的争夺特别激烈,从在关外时就是如此,而以发展至康、雍之际为达到了顶点。康熙原立的太子胤礽,虽因种种短处和劣迹,致遭废弃,但其真正缘故是他们诸弟兄对他的诽谤、诬陷、激惹、谋害而把他毁了的。这些弟兄,都想做皇帝,所以就都是胤礽的死对头,而就中以胤禛的手段为最阴柔、也最厉害。胤禛得胜以后,成为雍正皇帝,雍正二年冬天胤礽就结束了生命--其致命情形当然是不可问的。雍正的儿子弘历又成了乾隆皇帝,而胤礽的儿子弘皙反成了亲王:这样,堂兄弟也就成了世仇。虽然乾隆即位之后立即放松对宗室的种种压迫、凌辱,以图缓和皇室内部争斗危机,但是祸源既非一般情由,仇根也扎得深而且固,就绝不是区区手段所能缓和得了的;加以乾隆此时才二十多岁,上来又表现得较为宽大平和,于是世仇看到有隙可乘,因此就要俟机而动。到乾隆四年,以弘哲为首的"逆谋"案件便发作了。
现在所能知道的情况是:四年十月,宗人府议奏"庄亲王允禄(雍正之弟,乾隆之叔)与弘皙、弘昇、弘昌、弘■等结党营私,往来诡秘",请将庄亲王允禄及弘哲、弘昇俱革去王爵、永远圈禁,馀人亦都革爵。乾隆说:此事"朕上年即已闻之",并认为允禄庸材,不足成事,唯弘皙乃康熙废太子胤礽之子,父子皆曾圈禁,现仍不知悔改,"行止不端,浮躁乖张,于朕前毫无敬谨之意,惟以谄媚庄亲王为事,且胸中自以为旧日东宫之嫡子,居心甚不可问!"遂加监管,不许出城。到十二月,又经人首告弘皙与安泰交结,听信邪术(好像是跳神、扶乩之类),竟询问"祖师"以下列问题:"准噶尔(蒙古)能否到京?""天下太平与否?""皇上寿算如何?""将来我还升腾与否?"这显然是"心怀异志""大逆不道"。稍后的"上谕"又露出这样事实:"从前阿其那、塞思黑,居心大逆,干犯国法,然尚未如弘皙之擅敢仿照国制设立会计、掌仪等司:是弘皙罪恶较之阿其那辈尤为重大!"这就说明,弘皙竟然设立了自己的"内务府"了,俨然是"小规模"的宫廷,完全准备"登极"了!(注:这事件,规模盖极大,而官文书讳之,不敢详载,只以数语带过,是以特为简晦,档案亦似经销毁。按会计司、掌仪司等名目,皆内务府所有;内务府共分七司,规模制度,犹如政府六部,具体而微。)
根据当时人的记载,到乾隆五年,庄亲王之子乘皇帝秋猎外出的机会,竟有"密谋",因为乾隆出巡警戒不是极端严密。这大约就是要行刺的计划了。(注:见《永宪录》卷四。
此案结果,弘皙"从宽"免死,"见(现)于东果园(景山)永远圈禁,是亦与身死无异。"这话不假,不过当时的残忍高墙圈禁制度,实在比快些死了还要受罪。
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案子,中间就是交给平郡王福彭和公(爵)讷亲二人审讯的,而最后阶段,却改由康亲王和巴尔图等议奏,不再提平郡王之名;尤其令人疑惑的,前此活动频繁、已然得以参预议政的福彭,从此就很难再见名字(例如乾隆六年三月于鄂善一案,"著和亲王、怡亲王,大学士鄂尔泰、张廷玉、徐本,尚书讷亲、来保,秉公查审",列举诸预政大臣名字,其中就独独不见平郡王了);直到乾隆六年十二月,宽免了允禄和弘■二人的责罚,转年十二月,仲永檀(即前此参劾鄂善贪贿的)案内,这才又见到"著庄亲王、履亲王、和亲王、平郡王,大学士张廷玉、徐本,尚书讷亲、来保、哈达哈,审明具奏"之文。
以上的迹象,说明了平郡王在这个事件中惹了乱子、担了干系,从乾隆四年冬天到七年冬天,三年之间,销声匿迹,虽然史无明文,其为受到责谴可以推见。这种案件实际上都要牵涉极广,亲戚、仆奴、党羽,都在穷治之列。曹雪芹家大约就是直接或间接地被卷入了这一漩涡之中。此事发作的前一年,傅鼐已经因为误举参领明山、失察家人两事,落职入狱,病卒于家。此事发作的后一年,被废的老平郡王讷尔苏亦卒。这不但是我上文所说的"六亲同运"的又一次再演,而且当时人所评议于傅鼐的"宽于接下太杂",正可作他"失察家人"、因此沾带了当时的朋党政治干系的好注脚。无独有偶的是,平郡王福彭也恰巧在弘皙案事发审治的同一天,曾因失察他自己的包衣大(管家头儿)、披甲人等外出生事而自请议处(这件事在清代内阁"别样档"正是在弘皙案的下面紧接记录的)。像曹家这种身份的人家,处境关系极为复杂,亲戚、家人之类的事,是最容易惹引祸端的原因。
虽然由于文献缺乏,我们对曹家再次惨遭彻底毁败的直接的、确切的案由一时无法列举,因而不能不用间接而曲折迂回的办法来窥测,但曹家最后一次的巨变显然是和这类案子里的下层人物、边沿关系有了株连,其他原因,是否还有,尚待深入研讨。
曹雪芹家,从雍正末年,经过乾隆改元一段时间,大约维持了为期五年左右的小康局面,到此遂再次、也是最后的宣告彻底败落。 鲁迅先生说过两句话:"有谁从小康人家而坠入困顿的么,我以为在这涂路中,大概可以看见世人的真面目。"清朝末年的鲁迅本人是如此,并因此对当时的封建社会的种种不合理的现象开始发生了憎恶感。乾隆时代的曹雪芹,也正是从此而看到了"世人的真面目"并对那种种面目以及产生那种种面目的社会发生了憎恶感,脑海里荡起了许多疑问的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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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25 08:1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