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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生着甚苦奔忙

    浮生着甚苦奔忙?盛席华筵终散场。

悲喜千般同幻渺,古今一梦尽荒唐。
    漫言红袖啼痕重,更有情痴抱恨长。
    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
    [简释]
    这首诗仅见于甲戌本第一回之前《凡例》的末尾。《凡例》的末段内容与其他诸本第一回第一段基本相同。
    这首诗至今仍有人把它当作曹雪芹的作品,我们的看法不同,认为它出于批书人之手,是对全书的总评。这方面的理由已有人谈过,现摘引两段如下:
    有人认为这首七律是曹雪芹本人自题《红楼梦》的诗,但甲戌本上这首诗并无一字批语,而曹雪芹所写的诗在前几回莫不有批。如第一回中三首诗都有批语,“满纸荒唐言”一首有两条批,其一作“此是第一首标题诗”,另一作“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未卜三生愿”一首有一条批,作“这是第一首诗。后文香奁闺情,皆不落空。余谓雪芹撰此书中,亦为传诗之意。”“时逢三五便团圆”一首有四条批。第二回前的“一局输赢料不真”一诗也有两条批,其一作“只此一诗便妙极。此等才情,自是雪芹平生所长……”,对之大加赞赏。如果“浮生着甚苦奔忙”这首七律真是雪芹所写,其中又有“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的警句,并且放在全书的最前面,脂砚斋岂有不加批点之理?他又何至于说在它后面的“满纸荒唐言”一首是“第一首标题诗”呢?事实很清楚:它是脂砚斋所作,脂砚斋当然不好对自己的作品也来称颂一番。由于这首七律是和《凡例》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这也间接地证明了《凡例》的作者不是曹雪芹,而是脂砚斋。
    ——陈毓罴《〈红楼梦〉是怎样开头的?》《新建设》编辑部编《文史》第三辑,中华书局1963年版。
    胡适……又说上引七律是雪芹的诗,他在影印此残本《石头记》的书前加了一张扉页,还亲笔抄录此诗的最后两句,又加上“‘甲戌’本曹雪芹自题诗”的下款。果真如此,曹雪芹岂不变成了自吹自擂的无聊文人,夸耀他自己的“十年辛苦”,还要给自己加上“不寻常”的赞辞!只要先看一下这首诗本身,这样庸俗肤浅的腔调也能被赞为“诗笔有奇气”、可以“直追昌谷”甚至于还能“披昌谷之篱樊”吗?这一路的货色也能当得起“知君诗胆昔如铁,堪与刀颖交寒光”的称誉吗?一个“诗胆如铁”、“直追昌谷”而且不肯“等闲吟”诗的人,竟会写出“字字看来皆是血”这种自夸自赞的镗镗调吗?胡适这个洋博士对于中国旧诗词十分外行,这也不足为奇,但他在美国住久了,学会了资本主义社会为自己作广告的本领,因此“推己及人”,揣想曹雪芹也会做这样的“广告诗”。如果他仅仅是对于旧诗词缺乏修养,没有辨别优劣、判断作品的能力,那倒也不必深责,但他难道连脂砚斋的评语也看不懂吗?就在此本第一回“满纸荒唐言”这首五言绝句下面,有一条朱笔批注说:“此是第一首标题诗”。……胡适当然见到过这条批注,但他还是要坚持说在这五言绝句“第一首标题诗”之前的那首七律是“雪芹自题诗”,真是无耻的自欺欺人。不幸,国内有的“红学家”也盲从跟着胡适说这是雪芹自题诗。
    ——吴世昌、徐恭时《新发现的曹雪芹诗》,载南京师范学院《文教资料简报》1974年8、9月号增刊。
    两段引文对此诗之优劣说法虽异,但以为非曹雪芹之作则一。此外,“字字看来皆是血”倒与脂评语言一致,脂评中常有“一字化一泪,一泪化一血珠”(第七回)、“滴泪为墨,研血成字”(第五十七回)一类的话。又从这首七律的对仗择词较宽(如以“千般”对“一梦”,以“红袖”对“情痴”)这一特点来看,也不象是曹雪芹写的,因为作者及所拟小说人物做的律诗尽管面目有别,但对仗都比较工严,如以“红袖”对“绿蓑”(香菱诗)或“绛河”(宝琴诗),以“绛袖”对“青烟”(宝玉诗)等,必以颜色对颜色(这与作者的写诗习惯有关,不会轻易改变),而绝无以“红袖”对“情痴”这样两个字、词性都对不起来的例子,何况诗是总题全书的,当更不至于对得如此宽泛粗率。这也证明此诗非曹雪芹所作。
    [附录]
    甲戌本《石头记》“凡例”
    《红楼梦》旨义。是书题名极多:一曰《红楼梦》,是总其全部之名也;又曰《风月宝鉴》,是戒妄动风月之情;又曰《石头记》,是自譬石头所记之事也。此三名皆书中曾已点睛矣。如宝玉作梦,梦中有曲,名曰“红楼梦”十二支,此则《红楼梦》之点晴。又如贾瑞病,跛道人持一镜来,上面即錾“风月宝鉴”四字,此则《风月宝鉴》之点睛。又如道人亲眼见石上大书一篇故事,则系石头所记之往来,此则《石头记》之点晴处。然此书又名曰《金陵十二钗》,审其名则必系金陵十二女子也;然通部细搜检去,上中下女子岂止十二人哉!若云其中自有十二个,则又未尝指明白系某某。极至“红楼梦”一回中,亦曾翻出金陵十二钗之簿籍,又有十二支曲可考。
    书中凡写长安,在文人笔墨之间则从古之称;凡愚夫妇儿女子家常口角,则曰中京,是不欲着迹于方向也。盖天子之邦,亦当以中为尊,特避其东南西北四字样也。
    此书只是着意于闺中,故叙闺中之事切,略涉于外事者则简,不得谓其不均也。
    此书不敢干涉朝廷,凡有不得不用朝政者,只略用一笔带出,盖实不敢以写儿女之笔墨唐突朝廷之上也,又不得谓其不备。
    此书开卷第一回也,作者自云: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撰此《石头记》一书也,故曰“甄士隐梦幻识通灵”。但书中所记何事,又因何而撰是书哉?自云: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推了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何堂堂之须眉诚不若彼一干裙钗,实愧则有余、悔则无益之大无可奈何之日也!当此时,则自欲将已往所赖上赖天恩,下承祖德,锦衣纨袴之时,饫甘餍美之日,背父母教育之恩,负师兄规训之德,已致今日一事无成,半生潦倒之罪,编述一记,以告普天下人。虽我之罪固不能免,然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不肖则一并使其泯灭也,虽今日之茆椽蓬牖,瓦灶绳床,其风晨月夕,阶柳庭花,亦未有伤于我之襟怀笔墨者,何为不用假语村言,敷演出一段故事来,以悦人之耳目哉?故曰“贾雨村风尘怀闺秀”,乃是第一回题纲正义也。开卷即云“风尘怀闺秀”,则知作者本意原为记述当日闺友闺情,并非怨世骂时之书矣。虽一时有涉于世态,然亦不得不叙者,但非其本旨耳。阅者切记之。
    诗曰:
    浮生着甚苦奔忙,盛席华筵终散场。
    悲喜千般同幻渺,古今一梦尽荒唐。
    漫言红袖啼痕重,更有情痴抱恨长。
    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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