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性在贪婪中逐渐异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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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回的回目是“送宫花贾琏戏凤姐”,但是从内容来看,“戏”的文字极少,比较直接的只有贾琏与凤姐的两三句,加上间接的也不足十句。这种情况是因为曹雪芹在创作《红楼梦》的过程中对内容不断做修改造成的,这里显然删去了原来的许多文字。这种由于修改造成的细节疏漏在规模宏大的长篇小说中是常见的。当时不仅完全靠手抄,而且是用毛笔写,速度很慢,所以在反复修改中题目没有再改可以理解。这样倒是给读者留下了更多的审美空间,可以去想象曹雪芹原来究竟想写什么,或是已经写了什么却在修改中删掉了。总的说来,曹雪芹“批阅十载,增删五次”,不仅是一个文字提炼的过程,而且在构思上也有重要改变。这是一个由一般之作到优秀作品再到伟大艺术巨著的过程。具体到王熙凤这个人物来说,由此可以推断,原来的稿子里可能有更多的生活化的内容,更加能够显示出她作为一个少妇的普遍人性的一面。
《红楼梦曲·聪明累》说王熙凤“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这“机关算尽”主要就是指王熙凤的贪婪。由于王熙凤的贪婪和由此造成的一些严重恶果,显然是最终导致贾府被抄家的原因之一。
第七回有一处很不起眼的细节,周瑞家的问小尼姑智能儿,“十五的月例香供银子可曾得了没有?”智能儿说不知道。在一旁正在和智能儿玩的惜春就问:“如今各庙月例银子是谁管着?”周瑞家的说是余信。惜春听了笑道:“这就是了。他(智能儿)师父一来,余信家的就赶上来,和他师父咕唧了半日,想是就为这事了。”这段文字乍一看似乎就是智能儿的师父老尼姑净虚来取月例银子,没什么大事。可是仔细琢磨琢磨,好像不那么简单:月例银子的数目和发放时间都是固定的,所以才叫月例。按说净虚来取月例银子,应当是她主动找余信或者余信家的,怎么倒反过来,成了“(净虚)一来,余信家的就赶上来”?把月例银子给了不就完了么,怎么“和他师父咕唧了半日”呢?连惜春都想到余信家的是要对净虚说月例银子发放的事。如果按时发放,那么余信家的就没有必要对她咕唧半日。之所以咕唧了半日,看来就是要说明推迟,要想办法解释,还要老尼姑别问这问那,要保密。
这个谜底到三十九回才正式揭开。由于袭人悄悄向平儿打听:“这个月的月钱,连老太太和太太还没放呢,是为什么?”平儿连忙走到袭人身旁,见附近没有别人,才悄悄说:“你快别问,横竖再迟几天就放了。”袭人笑着说:“这是为什么,唬得你这样?”平儿悄悄告诉她,这个月的月钱,王熙凤早就从账房那里支出来了,“放给人使呢,等别处的利钱收了来,凑齐了才放呢。因为是你,我才告诉你,你可不许告诉一个人去。”这里有个细节常常被我们忽视,不是推迟几天么,怎么又要凑齐了才放呢?关键就在“别处的利钱”几个字上。也就是说,推迟几天发放的月例银子不是她从账房里已经支出来的那些,那些银子放几天高利贷能有多少利息!而是她多处放高利贷,各路利息加起来,就够府里上上下下三四百口子的月钱了。袭人和平儿都认为王熙凤“没个足厌”(贪得无厌)。平儿说凤姐“这几年拿着这一项(月钱)银子,翻出有几百来了。他的公费月例又使不着,十两八两零碎攒了放出去,只他这梯己利钱,一年不到,上千的银子呢”。这里有几句话需要琢磨琢磨:这“翻出有几百来了”,是翻出有几百两银子来了么?不像。因为“只他(王熙凤自己)这梯己利钱,一年不到,上千的银子呢”。所以那是指几年工夫翻了几百倍,估计至少有好几万两银子。所以十五回王熙凤对净虚说:“便是三万两,我此刻也拿的出来。”这话还真不是吹牛。不过在对金钱的贪得无厌的追求中,王熙凤不仅人性逐渐失落,而且也为日后自己和家族的败落不断积累了能量。
《红楼梦》前八十回中写了五个案子,其中三个与王熙凤有关。从这三个案子中我们也能够看出王熙凤人性逐渐失落的轨迹。一个是冷子兴案,周瑞家的求求凤姐就完事了。因为周瑞家的是王夫人的陪房,是她的心腹,所以估计王熙凤不会从周瑞家的或冷子兴那里拿什么钱。当然冷子兴孝敬个把好的古董是有可能的,即使没有犯案,他也少不了。值得认真进行比较一下的是十五、十六回的张金哥案和六十八、六十九回的都察院案。由于王熙凤的一手操纵,这两个案子都出了人命。前者是张金哥与守备之子双双自杀,后者是尤二姐被迫自尽。表面上看起来两个案子的性质差不多,甚至前者还要严重一些,因为死了两个人,王熙凤却白落了三千两银子;而后者死了一个人,王熙凤还花了三百两银子去贿赂都察院,这还不算给张华的二十两。当然王熙凤从尤氏那里敲诈回来五百两,还小赚了将近二百两。但是我们如果仔细分析一下这两个案子,就会发现一个重大区别:在张金哥案中,王熙凤虽然收受贿赂,以贾琏的名义给长安节度使云光去信,但是她的目的是要云光运用自己的权力迫使守备同意退婚;从主观意图来说,王熙凤并没有杀人的动机。正好张金哥和守备之子都是极其重情的人,于是双双殉情自尽。而都察院案就不同了,王熙凤从主观上一开始就存在着置尤二姐于死地的意图,有计划地逐步实行,非常恶毒。不仅如此,她还明确指使仆人旺儿一定要找借口,找机会,把张华弄死,以便掩盖她一手策划都察院案的阴谋。所以问题的性质有根本性区别。而这恰恰暴露了王熙凤在对金钱的贪婪攫取中人性的不断异化和逐渐泯灭,还有她对当时社会法律制度的随心所欲的玩弄。
王熙凤能力超群,从她整顿宁国府来看,她当个知府绰绰有余。因为回目“王熙凤协理宁国府”就暗示王熙凤有能力“使国与府(地方)得到安宁”。如果在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中,那么她完全可以成为安邦定国的良臣。
曹雪芹写王熙凤人性的被腐蚀,高明就高明在他总是将王熙凤的贪婪与官府、朝廷的黑暗联系在一起写。张金哥案有封疆大吏云光节度使的参与,都察院案有吃了原告吃被告的主管监察的最高官员。而且曹雪芹还以看似无心随意挥洒的笔墨,几笔就勾勒出皇帝身边的人贪婪到了明目张胆地敲诈的地步。最典型的是七十二回。时间是八月中秋节前不久。头一天周太监来,张口(借)一千两,贾琏答应得略慢了点,周太监就不高兴了。第二天夏太监派了个小太监来,说看中一所房子,短二百两,要“暂借”。说是“过一两日就送过来”。王熙凤赶紧应承。到底是小太监没经验——说好听点儿就是人性未泯,说了实话;说不好听点儿就是说漏了嘴,反正是自相矛盾了——说夏太监说了:“上两回还有一千二百两银子没送来,等今年年底下,自然一齐都送过来。”难怪贾琏听说又有小太监来,皱着眉头说:“又是什么话,一年他们也搬够了。”一个“搬”字,活脱脱地写出了这些皇帝身边的大太监的贪婪嘴脸。
值得注意的是,等小太监拿了二百两银子走后,贾琏对王熙凤说:“这会子再发个三二百万的财就好了。”这三二百万的财显然是指三二百万两银子,不会是指铜钱。因为一两银子等于两吊,就是两千个钱。如果是三二百万个铜钱,只有一千多两银子,还不够这两天应付这两个太监的。此话一语泄露天机,可见贾府曾经有过一个极其重大的贪赃枉法事件,数额大到三二百万两银子之巨。这中间贾琏夫妇自然也落下不少。
特别有意思的是,贾琏听说小太监来了直皱眉头,无可奈何,王熙凤却胸有成竹地说:“你藏起来,等我见他,若是小事罢了,若是大事,我自有话回他。”贾琏果然藏入里屋。王熙凤不慌不忙,表现得既慷慨大方,又装穷装得非常自然。她让平儿拿出两个金项圈,说是拿去典当,让人出去换了四百两银子回来,一半给了那小太监,一半当着小太监的面让旺儿媳妇去置办过中秋的东西。平儿和旺儿媳妇配合得也天衣无缝,终于把那个小太监哄走了。王熙凤果然是“男人万不及一”,在对付太监的敲诈上,须眉男子,捐了正五品同知的贾琏比她差远了。要不我说王熙凤当个知府绰绰有余呢。
有一种观点认为,元春晋升为贵妃,是由于向皇帝告发了秦可卿的真实出身,从而得到皇帝的赏识。而且元春的告密,使得贾府藏匿皇帝死敌之女近二十年之罪得到宽赦。
但是,朝廷选秀女有一套非常严格的制度,不是哪位当官的自己想“送”就可以“送”的。而且,清代严格规定,宫人与太监不得交通外戚,违者将受到极其严厉的处置。贾府即使把元春“送”进去了,哪里那么容易就能够“想办法”让女儿如何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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