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中的“错记”现象

    人类的婚恋现象,依靠着两个异性来热情地完成,以形成一种正确的情感纽结方式。这种情感纽结方式的存在,得力于人自身的性别“铭记”,即通过积极学习而积累的经验。找错“铭记”的对象便会产生“错记”,比如恋物癖、同性恋等等,这是英国学者莫里斯在《人类动物园》一书中提出来的。
    同性恋是人类中典型的“错记”现象。
    
    什么是同性恋?霭理士在《性心理学》一书中有过详尽的论述,他说:“在一切性的歧变之中,同性恋是界限最分明的;一样是性冲动的表现,一样是用情,而情的寄托则根本的而且很完整的从一个常态的对象转移到另一种对象身上,若就常情而论,这对象是轶出了性欲的范围以外的;我们一再的说‘一样’两个字,因为除了对象的转变为同性而外,其余一切用情的方法、过程、满足等等,可以说完全和异性没有二致。”
    《红楼梦》中描写的同性恋现象实在不少。
    “这个被打之死鬼,乃是本地一个小乡绅之子,名唤冯渊,自幼父母早亡,又无兄弟,只他一个人守着些簿产过日子。长到十八九岁上,酷爱男风,最厌女子。”“况他是个绝风流人品,家里颇过得,素习又最厌恶堂客”(第4回)。
    这个冯渊便是个典型的同性恋者,所谓“酷爱男风”,即喜欢男色(也称男宠),对女子倒一味厌恶。
    即使在贾府的私塾中,同性恋的现象也赫然存在。“原来薛蟠自来王夫人处住后,便知有一家学,学中广有青年子弟,不免偶动了龙阳之兴(注:即喜好男色),因此也假来上学读书,不过是三日打鱼,两日晒网,白送些束与贾代儒,却不曾有一些儿进益,只图结交些契弟(指男色)。谁想这学内就有好几个小学生,图了薛蟠的银钱吃穿,被他哄上手的,也不消多记”(第9回)。
    家学中有“香怜”、“玉爱”者,纤纤有女儿之风,很是“留情”于宝玉、秦钟,“四人心中虽有情意,只未发迹”,“每日一入学中,四处各坐,却八目勾留,或设言托意,或咏桑寓柳,遥以心照,却外面自为避人眼目”(第9回)。
    这当然不似同性朋友之间的友情,完全像是情浓意蜜的恋人了。
    薛蟠对男色的追恋,书中不止数处写到。因柳湘莲“年纪又轻,生得又美”,薛蟠便动了淫心,对他进行无耻的“调情”,令柳湘莲“又恨又愧”,便心生一计,想惩治薛蟠。
    “湘莲道:‘我这下处在北门外头,你可舍得家,城外住一夜去?’薛蟠笑道:‘有了你,我还要家做什么!’”
    结局是薛蟠挨了柳湘莲一顿痛打,“后悔自己不该认错了人”(第47回)。
    男性之间的同性恋比比皆是,女性之间呢,自然也不可避免,最明显的例子,是贾府戏班子中的藕官和官。
    贾宝玉发现藕官在园中一处山石后焚烧纸钱,但不知祭奠的是谁。后来去询问芳官,才知晓了此中情由。
    芳官说:“这事说来又可笑又可叹……你说他(指藕官)祭的是谁?祭的是死了的官。”
    宝玉认为这是两个女孩子之间的“友谊”,祭奠祭奠是“应当”的。
    “芳官笑道:‘哪里是友谊?他竟是疯傻的想头,说他自己是小生,官是小旦,常做夫妻,虽说是假的,每日那些曲文排场,皆是真正温存体贴之事,故二人就疯了,虽不做戏,寻常饮食起坐,两个人竟是你恩我爱。官一死,他哭的死去活来,至今不忘,所以每节烧纸。’”(第58回)
    这段话告诉我们,藕官与官的情感纽结方式并不是“友谊”,而是一种“你恩我爱”的形同夫妻关系的情感形式,这当然是同性恋无疑。这种同性恋是怎么形成的呢?因为藕官虽是女子,却演的是小生(男子形象),排戏和演戏时,穿的是男性服装,模仿的是男性的动作和语调,长此以往,她身上产生了“性美的戾换现象”,认定自己就是一个男性了。而官又常在戏文中扮演藕官的妻子,她们分别从“曲文排场”中,体会夫妇之间的“温存体贴”。于是,这种演戏中的属于“性爱白日梦”的幻想式的生活,在她们“不做戏”的时候,也依然存在,假想的夫妻成了“真正”的夫妻。
    曹雪芹在写她们这种情感特征时,时而用“疯傻”,时而用“疯了”的字眼来形容,可见深谙此中三昧。正是因“疯傻”和“疯了”,才造成她们彼此之间的“错记”,一个自认是丈夫,一个自认是妻子。当官死去,藕官痛失情偶,岂有不悲之理?!
    芳官还补充说了一件事,即官死后,补了蕊宫来与藕官演戏,以充当妻子的角色。藕官对蕊官同样“温柔体贴”,再一次发生同性恋现象。芳官曾问藕官这是不是“得新弃旧”,
    
    藕官振振有词地回答说:“这又有个大道理。比如男子丧了妻,或有必当续弦者,也必要续弦为是,便只是不把死的丢过不提,便是情深意重了。若一味因死的不续,孤守一世,妨了大节,也不是理,死者反不安了。”宝玉听了“又是喜欢,又是悲叹,又是称奇道绝”(第58回)。
    《红楼梦》中所描绘的同性恋现象(特别是男性之间),必然是清代社会某些生活场景在艺术作品中的反映。上溯历朝历代,这样的例证实在是数不胜数,特别是男性同性恋。
    古书上记载不少皇帝宠幸男色的故事,譬如龙阳君为魏王“拂枕席”;弥子瑕与卫灵公“分桃而食”;汉哀帝与董贤共寝,董贤压住了哀帝的袖子,哀帝不忍惊醒他,“断袖而起”。后人便以“龙阳”、“分桃”、“断袖”等来暗指迷恋男色。
    汉朝几乎每个皇帝都喜好男色,汉文帝宠幸邓通,特赐给他开采铜山,自铸钱币的权利。到了魏晋南北朝,“狎昵娈童”成为一种时尚,且公然予以歌咏。
    唐朝与五代,男色之风渐衰,到宋代又兀地兴盛,男子公然为娼。到宋徽宗时,不得不立法为治:“男为娼,杖一百,告者赏钱五十贯”,可见当时男娼之多。
    元代此风稍弱,到明代又复兴,上有“宠狎年少俊秀小内臣”的正德皇帝,中有“昼非金(男优)不食,夜非金不寝”的大官,下有“溺于男宠,不问妍媸老少,必求通体……竟以暮年好外,赢备而死”的儒生。当时闽人“酷重男色,无论贵贱妍媸,各以其类相结。长者为契兄,少者为契弟。其兄入弟家,弟之父母爱之如婿。弟后日生计及娶妻诸费,俱取办于契兄。其相爱者年过而立,尚寝处如伉俪”。
    清代承继明代的风气,绝无少逊。明清法律皆禁止官吏狎女娼,使其不得不寻找替代角色,这可能是促使男性同性恋盛行的原因之一。所以曹雪芹在书中所写的种种现象,并非虚拟,是当时现实生活的反映。
    贾府各色人等,并非生活在真空,必定要受到时尚的影响,也就一一现形于曹公的笔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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