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书库 > 历史、地理 >三国史 >第二十四章 三国的经学和史学
四、鱼豢的《魏略》

    有关三国史的撰述,《史通》外篇《古今正史》有简要的概述:
    黄初、太和中,始命尚书卫觊、缪袭草创纪传,累载不成。又命侍中韦诞、应璩、璩书监王沈、大将军从事中郎阮籍、司徒右长史孙该、司隶校尉傅玄等,复共撰定。其后王沈独就其业,勒成《魏书》四十四卷。其书多为时讳,殊非实录。
    吴大帝之季年,始命太史令丁孚、郎中项峻撰《吴书》,孚、峻俱非史才,其文不足纪录。至少帝时,更韦曜、周昭、薛莹、梁广、华覈,访求往事,相与记述,并作之中,曜、莹为首。当归命侯时,昭、广先亡,曜、莹徙黜,史官久缺,书遂无闻。覈表请召曜、莹,续成前史,其后,曜独终其书,定为五十五卷。
    至晋授命,海内大同,著作陈寿,乃集三国史,撰为国志,凡六十五篇……先是,魏时京兆鱼豢,私撰《魏略》。
    由上可知,曹魏官撰史书为王沈主撰之《魏书》。孙吴官撰史书为韦昭主撰之《吴书》。《晋书》卷39《王沈传》言王沈于魏正元年间(254年至259年)“与荀觊、阮籍共撰《魏书》,多为时讳,未若陈寿之实录也”。那时,高贵乡公曹髦因不能忍受当傀儡皇帝的耻辱,决定对司马昭发动突然袭击。当曹髦把这个计划告诉给侍中王沈、散骑常侍王业后,沈、业二人立即驰马向司马昭告密。因此,王沈受到司马氏重用,官运亨通,但为众议所非,《魏书》也因袒护司马氏,被讥为非实录。
    《吴书》的主撰韦昭,孙晧时为侍中,领左国史。因孙晧暴虐,群臣多阿谀顺旨,数言天降祥瑞,以博得孙皓欢心。晧以问昭,昭曰:“此人家筐箧中物耳”。晧又欲令昭为父和作纪,昭以和“不登帝位”,不予照办。诸如此类的事,使晧衔恨在心。凤凰二年(273年),晧竟杀昭。与昭共撰《吴书》的薛莹、华覈皆正人君子,且有才学。故《吴书》尚为史家所许可。
    《魏略》,系魏郎中鱼豢私撰,《史通·古今正史》谓“魏时京兆鱼豢私撰《魏略》,事止明帝”。然据《三国志》卷4《三少帝纪》注引《魏略》记有嘉平六年(254年)九月司马师废齐王曹芳及郭太后议立高贵乡公事甚详,则知《魏略》记事非只止于明帝,而是止于三少帝时。近人张鹏一《魏略辑本》谓鱼豢死于晋太康以后,则鱼豢入晋后还活了十六年以上,可知鱼豢不曾仕晋。看来,鱼豢是忠于曹魏而耻为晋臣者,故《魏略》叙事颇注重品节作风。裴松之注《三国志》,引用之书,以《魏略》为最多,《魏略》虽早已亡佚,但从裴注中尚可窥知其梗概。从《魏略》的内容和文字看,还是相当好的。鱼豢是关中人,所以对西北的风土人情多有叙述。例如《三国志》卷30《东夷传》裴注引《魏略·西戎传》不仅能补陈书之缺,而且史料价值极为珍贵,被史家誉为“殊方记载,最为翔实”。《魏略》很注意对三国时各阶层人物的描写,例如鱼豢为董遇、贾洪、邯郸淳、薛夏、隗禧、苏林、乐祥七人作《儒宗传》,其序曰:
    从初平之元(190年)至建安之末(220年),天下分崩,人怀苟且,纲纪既衰,儒道尤甚……至太和、青龙中,中外多事,人怀避就,虽性非解学,多求诣太学。太学诸生有千数,而诸博士率皆粗疏,无以教弟子,弟子本亦避役,竟无能习学……又是时朝堂公卿以下四百余人,其能操笔者,未有十人,多皆相从饱食而退。嗟夫!学业沉陨,乃至于此,是以私心常区区贵乎数公者,各处荒乱之际,而能守志弥敦者也。
    由上可知,曹魏时,子弟入太学,多是为了避役,而在太学教授生徒的博士,也大都粗疏,学无根底。朝中公卿以下能执笔为文者也不到十人。无怪乎鱼豢要叹息学术的坠落了。鱼豢在《儒宗·董遇传》中介绍了董遇接受弟子的先决条件,即不论学习什么书,都“必当先读百遍”。他说:“读书百遍而义自见”。鱼豢在《儒宗传》中,还揭露了地方旧姓豪族欺凌单家(非富强之家)的情景。如在《薛夏传》说:
    薛夏,字宣声,天水人也。博学有才。天水旧有姜、阎、任、赵四姓,常推(可能为“雄”字之误)于郡中,而夏为单家,不为降屈。四姓欲共治之,夏乃……东诣京师。太祖宿闻其名,甚礼遇之。后四姓又使囚遥引夏,关移颍川,收捕系狱。时太祖已在冀州,闻夏为本郡所质,抚掌曰:“夏无罪也,汉阳儿辈直欲杀之耳!”乃告颍川,使理出之,召署军谋掾。
    由上可知,天水郡四姓豪族平素称霸郡中,单家薛夏独不肯降事之,四姓豪族便千方百计地想对他下毒手,薛夏投奔曹操后,四姓仍企图捕他论罪。地方豪族对名闻中原的学者,尚如此狠毒,一般单家百姓所受不法豪族的欺压程度自然更不在话下了。
    《魏略》中还有《清介》、《纯固》、《勇侠》、《知足》、《游说》、《佞幸》等传。清代学者钱大昕谓《魏略》“诸传标目,多与他史异”;高似孙称《魏略》“特为有笔力”;“亦一时记载之隽也”。
    《隋书》卷33《经籍志二》:“《典略》(可能为“魏略”之误)八十九卷,魏郎中鱼豢撰”。《旧唐书》卷46《经籍志上》:“《魏略》三十八卷,鱼豢撰;《典略》五十卷,鱼豢撰”。《新唐书》卷58《艺文志二》:“鱼豢《魏略》五十卷”。
    由于以上三志记载各异,所以有的学者认为《典略》与《魏略》是一书,有的则认为是二书,不管怎样,二书皆为鱼豢所撰,而且皆为裴松之《三国志注》所引用,是没有争论的。由于本书引用《魏略》中的记载已不少,故在这里不再多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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