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书库 > 历史、地理 >三国史 >第二十三章 地方官制
三、县官

    两汉三国时,有朝廷命官的基层行政区域,除大多数为县外,还有侯国、邑、道等名称。列侯所食曰国;皇太后、皇后、公主所食曰邑;有蛮夷曰道。西汉平帝时(1至5年),共有县、道、邑及侯国1587个。县或置令,或置长,视其辖区大小、人口多少及令长资历而有异。内地,每个县大率方百里。县受郡管辖,太守每年春行县劝农桑,秋巡县课吏。《汉书》卷19上《百官公卿表》说:
    县令、长,皆秦官,掌治其县。万户以上为令,秩千石至六百石。皆有丞、尉,秩四百石至二百石,是为长吏。百石以下有斗食、佐史之秩,是为少吏。
    关于县令长的职掌,《后汉书·百官志》有较具体的叙述:
    本注曰:“皆掌治民,显善劝义,禁奸罚恶,理讼平贼,恤民时务,秋冬集课,上计于所属郡国。”
    实际上,县令长的具体职掌很难用文字概括清楚。三国时有关史料更为缺乏,只能从点滴史料中窥知一二。例如《三国志》卷11《袁涣传》注引《魏书》记梁相袁涣所属谷熟县事曰:
    谷熟长吕岐善朱渊、爰津,遣使行学,还,召用之,与相见,出署渊师友祭酒、津决疑祭酒。渊等因各归家,不受署。岐大怒,将吏民收渊等,皆杖杀之。议者多非焉。涣教勿劾。主簿孙微等以为渊等罪不足死,长吏无专杀之义……谓之师友,而加大戮,刑名相伐,不可以训。涣教曰:“……主簿取弟子戮师之名,而加君诛臣之实,非其类也……。间者世乱,民陵其上,虽务尊君卑臣,犹或未也。而反长世之道,不亦谬乎!”遂不劾。
    按两汉三国习俗说,被辟举者与举主、府君之间有君臣关系,前者对后者有报恩和尽忠的义务。但另一方面,被辟召者如避而不仕,举用者也往往加以容忍,以表示自己有成全贤者高志的气概与风度。有些不应召出仕者也更获得高名。如谷熟长这样不容分说便杖杀学人,这种专横滥杀行为,实骇人听闻,即在当时,也是“议者多非之”。而身为谷熟长顶头上司的梁相袁涣却为了维护所谓尊君上而抑臣下的封建教义,为谷熟长强词诡辩,不令追究,不能说非官官相护的恶劣行为。袁涣号称有清行名望,犹如此包庇县长,不可不谓虐矣。
    《三国志》卷11《王修传》注引王隐《晋书》曰:
    (王)修一子,名仪(为司马昭所滥杀)……子裦……痛父不以命终,绝世不仕……以教授为务……门人为本县所役,求裦为属。裦曰:“卿学不足以庇身,吾德薄,不足以荫卿,属之何益?且吾不提笔已四十年”。乃步担干饭,儿负盐鼓,门徒从者千余人。安丘令以为见己,整衣出迎之于门。裦乃下道至土牛,磐折而立。云:“门生为县所役,故来送别”。执手涕泣而去。令即放遣诸生。一县以为耻。
    以上材料说明:县令有决定谁服役之权,诸生亦有服役的义务。诸生就师习业,多寓避役之意。诸生为了避役,亦托人情。当时社会舆论亦以令诸生服役为不体面之事。
    三国时,内地的县大致地方百里,辖区虽小,但为朝廷人役物资所自出。三国创建人早年都作过县令长。曹操年轻时,“除洛阳北部尉,迁顿丘令”。刘备初“除安喜尉、下密丞,后为高唐尉,迁为令”。孙权“年十五,为阳羡长”。因之他们知道县令长的善恶关系于国计民生者甚大,故对县令长的人选,尚属留意。《三国志》卷12《何夔传》注引《魏书》言:“自刘备叛后,东南多变,太祖以陈群为酂令,夔为城父令,诸县多用名士以镇抚之”。《三国志》卷23《常林传》言并州“刺史梁习荐州界名士林及杨俊、王淩、王象、荀纬,太祖皆以为县长”。蜀汉名臣庞统、蒋琬都先为县令,受过刘备的责怪与免黜。孙权早时为了镇压山越,使“韩当、周泰、吕蒙等为剧县令长”。三国时县令长的政绩同郡守相一样,比汉末有一定程度的清明。魏国杨沛、郑浑、张既、温恢、贾逵、常林、吉茂、沐并、时苗、杨俊、杜袭、赵俨、张纬诸人为县长时,或较能抑制豪强,或能促进生产,或能增添人口,或称有治能。蜀汉在诸葛亮的治理下,出现了历史上罕见的清明情景。孙吴对东南地区的开发,有所贡献,这些是与各县人民及较佳令长的作用分不开的。
    县丞、尉是令长的副佐,一般每县有丞一人,尉一人,大县有尉二人或更多。
    《通典》言县丞“兼主刑狱囚徒”。《后汉书·百官志》本注曰:“丞署文书,典知仓、狱”。县丞还掌管粮仓和刑狱。《三国志》卷46《孙坚传》记述孙坚早年曾为盐渎、盱眙、下邳三县丞。裴注引《江表传》言“坚历佐三县,所在有称,吏民亲附”。可知孙坚为县丞时是有职有权的。至于一般县丞能起多少作用,就要看他们的本领及其与县令的关系了。
    《后汉书·百官志》本注言:“尉主盗贼,凡有贼发,主名不立,推索行寻,按察奸宄,以起端绪”。从知县尉的职责是缉捕罪犯。《三国志》卷1《武帝纪》言曹操年二十,举孝廉为郎,除洛阳北部尉,裴注引《曹瞒传》言操“初入尉廨,……有犯禁者,不避豪强,皆棒杀之”。从知县尉的职掌除缉拿“盗贼”外,还抑制权豪犯法者。因洛阳系首都,人口众多,故分东西南北部。操为北部尉时,能敢作敢为,亦是特殊事例,一般县尉,则难起若是作用。
    东汉三国时,县之属吏大体如郡,也是分曹置掾史。《后汉书·百官志》言县“各署诸曹掾史”,本注曰:
    诸曹略如郡员,五官为廷掾,监乡五部,春夏为劝农掾,秋冬为制度掾。
    廷掾为县重要属吏,相当于郡五官掾。其职掌一般为进谏荐贤,祭祀鬼神。除此之外,还加了监乡五部的责任,春夏农忙季节下乡劝农;秋冬则从事教民等制度化的工作。《后汉书》卷48《爰延传》言:
    爰延……清苦好学,能通经教授……县令陇西牛述好士知人,乃礼请延为廷掾、范丹为功曹、濮阳潜为主簿,常共言谈而已。后令史昭以为乡啬夫,仁化大行,人但闻啬夫,不知郡县。
    由此亦可知,县的主要属吏和郡一样为功曹、主簿及廷掾。廷掾的职务比较清闲,故爰延只共县令言谈,后来新县令把爰延下调到乡为啬夫,乡啬夫犹后世的乡长,管一乡人,秩位虽小,但接近生产群众,充分发挥了爰延的才干。纯朴的劳动民众只知有乡啬夫来领导他们,而不知郡守县令是干什么的。这等事,充分体现了乡里基层组织对农民大众的重要性。
    至于三国时代基层组织和基层官吏,资料缺乏,其制度大抵沿袭两汉,未见有重要变化,兹不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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