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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家》①

    有许多小说家喜欢把自己要对读者讲的话完全放在作品里面,但也有一些人愿意在作品以外发表意见。我大概属于后者。在我的每一部长篇小说或者短篇小说集中都有我自己写的《序》或者《跋》。有些偏爱我的读者并不讨厌我的唠叨。有些关心小说中人物的命运的人甚至好心地写信来探询他们的下落。就拿这部我在二十六年前写的《家》来说罢,今天还有读者来信要我介绍他们跟书中人通信,他们要知道书中人能够活到现在、看见新中国的光明才放心。二十六年来读者们常常来信指出书中的觉慧就是作者,我反复解释都没有用,昨天我还接到这样的来信。主要的原因是读者们希望这个人活在他们中间,跟他们同享今天的幸福。
    读者的好心使我感动,但也使我痛苦。我并不为觉慧惋惜,我知道有多少“觉慧”活到现在,而且热情地为新中国的建设在努力工作。然而觉新不能见到今天的阳光,不能使他的年轻的生命发出一点光和热,却是一个使我非常痛心的事,因为觉新不仅是书中人,他还是一个真实的人,他就是我的大哥。二十六年前我在上海写《家》,刚写到第六章,报告他去世的电报就来了。读者可以想象我是怀着怎样的心情写完这本小说的。
    我很早就声明过,我不是一个冷静的作者,我不是为了做作家才写小说,是过去的生活逼着我拿起笔来。我也说过:“书中人物都是我所爱过和我所恨过的。许多场面都是我亲眼见过或者亲身经历过的。”的确,我写《家》的时候,我仿佛在跟一些人一同受苦,一同在魔爪下面挣扎。我陪着那些可爱的年轻生命欢笑,也陪着他们哀哭。我一个字一个字地写下去,我好像在挖开我的记忆的坟墓,我又看见了过去使我的心灵激动过的一切。在我还是一个孩子的时候,我就常常被逼着目睹一些可爱的年轻生命横遭摧残,以至于得到悲惨的结局。那个时候我的心由于爱怜而痛苦,但同时它又充满诅咒。
    我有过觉慧在他的死去的表姐(梅)的灵前所起的那种感情,我甚至说过觉慧在他哥哥面前说的话:“让他们来做一次牺牲品罢。”一直到我在一九三一年年底写完了《家》,我对于不合理的封建大家庭制度的愤恨才有机会倾吐出来。所以我在一九三七年写的一篇《代序》中大胆地说:“我要向这个垂死的制度叫出我的I accuse(我控诉)。”我还说,封建大家庭制度必然崩溃的这个信念鼓舞我写这部封建大家庭的历史,写这一个正在崩溃中的地主阶级的封建大家庭的悲欢离合的故事。我把这个故事叫做《激流三部曲》,《家》之后还有两个续篇:《春》和《秋》。
    我可以说,我熟悉我所描写的人物和生活,因为我在那样的家庭里度过了我最初的十九年的岁月,那些人都是我当时朝夕相见的,也是我所爱过和我所恨过的。然而我并不是写我自己家庭的历史,我写了一般的官僚地主家庭的历史。川西盆地的成都当时正是这种封建家庭聚集的城市。在这一种家庭中长一辈是前清的官员,下一辈靠父亲或祖父的财产过奢侈、闲懒的生活,年轻的一代却想冲出这种“象牙的监牢”。在大小军阀割据、小规模战争时起时停的局面下,长一辈的人希望清朝复辟;下一辈不是“关起门做皇帝”,就是吃喝嫖赌,无所不为;年轻的一代却立誓要用自己的双手来建造新的生活,他们甚至有“为祖先赎罪”的想法。今天长一辈的已经死了,下一辈的① 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五七年七月《收获》第一期,发表时题为《和读者谈谈〈家〉》。
    连维持自己生活的能力也没有,年轻的一代中有的为中国革命流尽了自己的鲜血,有的作了建设新中国的工作者。然而在一九二○年到一九二一年(这就是《家》的年代),虽然五四运动已经发生了,爱国热潮使多数中国青年的血沸腾,可是在高家仍然是祖父统治整个家庭的时代。高老太爷是我的祖父,也是我们一些亲戚朋友的家庭中的祖父。经济权捏在他手里,他每年收入那么多的田租,可以养活整整一大家人,所以整整一大家人都得听他的话。
    他认为钱可以解决一切问题,他想不到年轻人会有灵魂。他靠田租吃饭,却连佃户们怎样生活也弄不清楚。甚至在军阀横征暴敛、一年征几年粮税的时候,他的收入还可以使整个家过得富裕、舒服。他相信这个家是万世不败的。
    他以为他的儿子们会学他的榜样,他的孙子们会走他的道路。他并不知道他的钱只会促使儿子们灵魂的堕落,他的专制只会把孙子们逼上革命的路。他更不知道是他自己亲手在给这个家庭挖坟。他创造了这份家业,他又来毁坏这个家业。他至多也就只做到四世同堂的好梦(有一些大家庭也许维持到五代)。不单是我的祖父,高老太爷们全走这样的路。他们想看到和睦家庭,可是和平的表面下掩盖着多少倾轧、斗争和悲剧。有多少年轻的生命在那里受苦、挣扎而终于不免灭亡。但是幼稚而大胆的叛徒毕竟冲出去了,他们找到了新的天地,同时给快要闷死人的旧家庭带来一点新鲜的空气。
    我的祖父虽然顽固,但并非不聪明,他死前已经感到幻灭,他是怀着寂寞、空虚之感死去的。我的二叔以正人君子的姿态把祖父留下的家业勉强维持了几年,终于带着无可奈何的凄凉感觉离开了世界。以后房子卖掉了,人也散了,死的死,走的走。一九四一年我回到成都的时候,我的五叔以一个“小偷”的身份又穷又病地死在监牢里面。他花光了从祖父那里得到的一切,又花光了他的妻子给他带来的一切以后,没有脸再见他的妻儿,就做了一个无家可归的流浪人。这个人的另一面我在《家》中很少写到:他面貌清秀,能诗能文,换一个时代他也许会显出他的才华。可是封建旧家庭的环境戕害了他的生机,他只能做损人害己的事情。为着他,我后来又写过一本题为《憩园》的中篇小说。
    我在前面说过,觉新是我的大哥,他是我一生爱得最多的人。我常常这样想:要是我早把《家》写出来,他也许会看见了横在他面前的深渊,那么他可能不会落到那里面去。然而太迟了。我的小说刚刚开始在上海的《时报》上连载,他就在成都服毒自杀了。十四年以后我的另一个哥哥在上海病故。
    我们三弟兄跟觉新、觉民、觉慧一样,有三个不同的性格,因此也有三种不同的结局。我说过好几次,过去十几年的生活像梦魇一般压在我的心上。这梦魇无情地摧毁了许多同辈的年轻人的灵魂,我几乎也成了受害者中的一个。然而“幼稚”和“大胆”救了我。在这一点我也许像觉慧。我凭着一个单纯的信仰,踏着大步向一个目标走去:我要做我自己的主人;我偏要做别人不许我做的事。我在自己办的刊物上发表过几篇内容浅薄的文章。我不能说已经有了成熟的思想。但是我始终不忘记这个原则:“不顾忌,不害怕,不妥协。”这九个字在那种环境里意外地收到了效果,帮助我得到了初步的解放。觉慧也正是靠着这九个字才能够逃出那个正在崩溃的家庭,找寻自己的新天地;而“作揖哲学”和“无抵抗主义”却把一个年轻有为的觉新活生生地断送了。
    有些读者关心小说中的几个女主人公:瑞珏、梅、鸣凤、琴,希望多知道一点关于她们的事情。她们四个人代表四种不同的性格,也有两种不同的结局。瑞珏的性格跟我嫂嫂的不同,虽然我祖父死后我嫂嫂被逼着搬到城外茅舍里去生产,可是她并未像瑞珏那样悲惨地死在那里。我也有过一个像梅那样的表姐,她当初跟我大哥感情好。她常常到我们家来玩,我们这一辈人不论男女都喜欢她。我们都盼望她能够成为我们的嫂嫂,后来听说姑母不愿意“亲上加亲”(她自己已经受够亲上加亲的痛苦了),因此这一对有情人不能成为眷属。三四年后我的表姐做了富家的填房少奶奶。以后的十几年内她生了一大群儿女,而且胖得成了一个完全可笑的女人。我们有过一个叫做翠凤的丫头,关于她我什么记忆也没有了,我只记得一件事情:我们有一个远房的亲戚要讨她做姨太太,她却严辞拒绝了,虽然她并没有爱上哪一位少爷,她倒宁愿后来嫁一个贫家丈夫。她的性格跟鸣凤的不同,而且她是一个“寄饭”的丫头。所谓“寄饭”,就是用劳动换来她的饮食和居住,她仍然有权做自己的主人。她的叔父是我们家的老听差,他并不虐待她。所以她比鸣凤幸运,用不着在湖水里找归宿。
    我写梅,写瑞珏,写鸣凤,我心里充满了同情和悲愤。我庆幸我把自己的感情放进了我的小说,我代那许多做了不必要的牺牲的年轻女人叫出了一声:“冤枉!”
    的确我的悲愤太大了。我记得我还是五六岁的小孩的时候,我在姐姐的房里找到了一本《列女传》。是插图本,下栏是图,上栏是字。小孩子喜欢图画书,我一页一页地翻看,尽是些美丽的古装女人。但是她们总带着愁容。
    有的用刀砍断自己的手,有的在烈火中烧死,有的在水上浮沉,有的拿剪刀刺自己的咽喉。还有一个年轻女人在高楼上投缳自尽。都是些可怕的故事!
    为什么这样的命运专落在女人的身上?我不明白!我问我那两个姐姐,她们说这是《列女传》,年轻姑娘要念这样的书。我还是不明白。我问母亲,她说这是女人的榜样。我求她给我讲解。她告诉我:那是一个寡妇,因为一个陌生的男子拉了她的手,她便当着那个人的面把自己的手砍下来;这是一个王妃,宫里发生火灾,但是陪伴她的人没有来,她不能一个人走出宫去,便甘心烧死在宫中。为什么女人特别是年轻的女人,就该为那些可笑的陈旧观念,为那种人造的礼教忍受种种痛苦,甚至牺牲自己的生命?为什么那本充满血腥味的《列女传》就应当被看作女人的榜样?连母亲也不能说得使我心服。我不相信那个充满血腥味的可怕的“道理”。即使别人拥护它,我也要反对。不久这种“道理”就被一九一一年的革命打垮了,《列女传》被我翻破以后,甚至在我们家里也难找出第二本来。但是我们家里仍然充满着那种带血腥味的空气。甚至在五四运动以后,北京大学已经开始招收女生了,两三个剪了辫子的女学生在成都却站不住脚,只得逃往上海或北京。更不用说,我的姐姐、妹妹们享受不到人的权利了。一九二三年我的第三个姐姐,还被人用花轿抬到一个陌生的人家,一年以后就寂寞地死在医院里。她的结局跟《春》里面蕙的结局一样。《春》里面觉新报告蕙的死讯的长信,就是根据我大哥给我的信改写的。据说我那个最小的叔父当时还打算送一副对联去:“临死无言,在生可想。”灵柩停在古庙里无人过问,后来还是我的大哥花钱埋葬了她。
    我真不忍挖开我的回忆的坟墓,那里面不知道埋葬了多少令人伤心断肠的痛史。
    然而希望的火花有时也微微照亮了我们家庭的暗夜。琴出现了。不,这只能说是琴的影子。这是我的一个堂姐。在我离家的前两三年中,她很有可能做一个像琴那样的女人,她热心地读了不少传播新思想的书刊,我的三哥每天晚上都要跟她在一起坐上两个钟头读书、谈话。可是后来她的母亲跟我的继母闹翻了,不久她又跟着她母亲搬出公馆去了。虽然同住在一条街上,可是我们始终没有机会相见。我的三哥还跟她通过好多封信。我们弟兄离开成都的那天早晨到她那里去过一次,总算见到了她一面。这就是我在小说的最后写的那个场面。可是环境薄待了这个可爱的少女。没有人帮助她像淑英那样地逃出囚笼。她被父母用感情做铁栏,关在古庙似的家里,连一个陌生的男人也没法看见。我在小说里借用了她后来写的两句诗,那是由梅讲出来的:“往事依稀浑似梦,都随风雨到心头。”她那一点点锋芒终于被“家庭牢狱生活”磨洗干净了。她后来成了一个性情乖僻的老处女,到死都没法走出家门,连一个同情她的人也没有。
    我用这许多话谈起我二十七岁时写的这本小说,这样地反复解释也许可以帮助今天的读者了解作者当时的心情。我最近重读了《家》,我仍然很激动。我自己喜欢这本小说,因为它至少告诉我一件事情:青春是美丽的东西。
    我始终记住:青春是美丽的东西。而且这一直是我的鼓舞的泉源。
    1956 年10 月作,1957 年6 月改写。
    选自《巴金全集》第二十卷第414—42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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