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默森文选》译者序」

    爱默森(Ralph Waldo Emerson)是十九世纪文坛的巨人。他的作品不但在他的本土传诵一时,成为美国的自由传统的一部分,而且已经成为世界性的文化遗产,溶入我们不自觉的思想背景中。
    爱默森的作品即使在今日看,也仍旧没有失去时效,这一点最使我们感到惊异。他有许多见解都适用于当前的政局,或是对于我们个人有切身之感。他不是单纯的急进派,更不是单独的保守主义者;而同时他决不是一个冲淡、中庸、妥协性的人。他有强烈的爱憎,对于现实社会的罪恶感到极度愤怒,但是他相信过去是未来的母亲,是未来的基础;要改造必须先了解。而他深信改造应当从个人着手。
    他并不希望有信徒,因为他的目的并非领导人们走向他,而是领导人们走向他们自己,发现他们自己。每一个人都是伟大的,每一个人都应当自己思想。他不信任团体,因为在团体中,思想是一致的。如果他抱有任何主义的话,那是一种健康的个人主义,以此为基础,更进一层向上发展。
    他是乐观的,然而绝对不是一个专事空想的理想主义者。他爱事实——但是必须是“纯粹的事实”。他对法国名作家蒙泰恩的喜爱,也是因为那伟大的怀疑者代表他的个性的另一面。
    他的警句极多,大都是他在日记中几十年来积蓄下来的,也有是从他的演辞中摘出来的。他的书像珊瑚一样,在地底缓慢地形成。他自己的进展也非常迟缓,经过许多年的暗中摸索。他出身于清教徒气息极浓的家庭,先代累世都是牧师,他早年也是讲道的牧师,三十岁后方才改业,成为一个职业演说家,兼事写作。那时候的美国正在成长中,所以他的国家观念非常强烈。然而他并不是一个狭隘的“知识孤立主义者”,他主张充分吸收欧洲文化,然后忘记;古希腊与印度文化也予他很大的影响。
    他的诗名为文名所掩,但是他的诗也独创一格,造诣极高。我们读到他的情书与他追悼幼子的长诗,可以从他的私生活中看出他的为人。他对那夭折的孩子的感情,是超过了寻常的亲子之爱,由于他对于一切青年的关怀,他对于未来的信念,与无限的希望寄托在下一代身上。明白了这一层,我们可以更深地体验到他的悲恸。
    爱默森在一八○三年生于波士顿。他早年是一个严肃的青年。他的青春与他的天才一样,都是晚熟的。他的姑母玛丽是一个不平凡的人,他很受她的影响。无疑地,她对于他的成功有很大的帮助。
    他自从在哈佛大学读书的时候起,就开始写他那部著名的日记,五十年如一日。记载的大都偏于理论方面。他在一八二九年第一次结婚,只记了短短的一行。在一八三五年第二次结婚——对象是丽蒂亚。杰克生——也只记了一行。
    他三十岁那年,辞去了波士顿第二礼拜堂的牧师职位,随即到欧洲旅行。他在苏格兰会见了卡莱尔。他发现了卡莱尔的天才,同时卡莱尔也发现了他的天才。这两个人个性完全相反,然而建立了悠久的友谊,在四十年间继续不断地通着信。
    回国后他在各地巡行演说。这种生活是艰苦的,因为当时的旅行设备相当简陋,而且他也舍不得离开他的家庭。但是他相信这职业是有意义的,所以能够有毅力继续下去。
    他的第一部书《大自然》(Nature)在一八三六年出版,此后陆续有著作发表。他在一八四七年再度赴欧的时候,他的散文集已经驰名于大西洋东西岸。
    爱默森的写作生活很长。但是在晚年他尝到美国内战时期的痛苦,内战结束后不久,他就渐渐丧失了记忆力,思想也不能集中了。他在一八八二年逝世,有许多重要的遗作,经过整理后陆续出版。英国名作家麦修。亚诺德曾经说:在十九世纪,没有任何散文比爱默森的影响更大。
    本书各篇,是从马克。范。道伦(Mark Van Doren))编辑的《爱默森集》(The Portable Emerson)中选择出来的,共分“计划”,“生活方式”,“诗”,“人物”,“书信”五章,每章前面都有节译的“编辑者言”,以为介绍。
    (一九六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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