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六篇 金玉缘与金石缘
-
张爱玲讨论“全抄本”,题曰“初详……”,详是动词,不易译为“白话”;比如注释家遇有注不出的,就写上“未详”二字,意谓还考不明,弄不清——没懂得。她特用此“详”字,其有意乎?
如她用“详”字是自云要考个明白,那么“初”又何也?难道她读《红楼》是从此本开始的?当然不是。只能解释为:要想弄清各本先后异同,应从此本开始;而先后异同一“详”,雪芹写作的历程也就可窥大概了。
这种识见,比那死抱一个《庚辰本》而认定它是“最好”本子的看法,就高明多多了。
她举的例子中,包括着耐人寻味的“谜”。即如,晴雯的身世家庭原有表哥,何以说连籍贯、姓氏也不知情?晴雯是真病死?有无自尽可能?——我就如此疑过。
《芙蓉诔》特例破口痛骂的“詖奴”“悍妇”是谁?她解开一向诬指袭人之误,大有说服力。我自幸拙见也与之一致。
还有一个檀云的疑案。张爱玲认为檀云这个丫鬟似有如无,仿佛虚设,只在宝玉所作《夏夜即事诗》中出现了“窗明麝月开宫镜,室霭檀云品御香”一联,麝、檀二人为对仗,而有一处又将“檀云”抄作“香云”。
这引起我的很大兴趣:我曾以为此联下句实与湘云有关——香云正即“消息”之一端也。
为何这么说?此联的“宫”“御”字令我注目,这不是夸张荣府用品“档次”高,皆有皇家规格(或解为皆元春所赐)。其实这与湘云的牙牌令“双悬日月照乾坤”、“御园却被鸟啣出”两句隐义紧紧相联。
这儿的“宫”“御”都非乾隆的事,是指弘皙自立朝廷,谋刺乾隆的“大逆案”的那一边——此案方是导致曹家二次抄没而彻底败落的巨变,而曹家的少女有的是在弘皙府当差服役而被株连的。元春应即其一。张爱玲误从别人之说把“省亲”拉扯在平郡王妃上,全弄错了。
在《初详》中,她对宝、黛等年龄作了讨论。这更复杂,略说如下——
她相信此本中和尚疗救宝玉时说的“青埂峰下别来十五载”的“五”字是原稿,其它抄本作“三”是后改的,黛玉五岁别父上京,而她入府答问时却“十五岁”——“路上走了八年”!
那么,谁对呢?绝对排除抄误或某人在那底本上妄改吗?只怕不能这么绝对。我总觉得对这些“数目”字别太“凿死卯”,纠缠一气,没大必要。退一步说,如改为“十三岁”是对了,就承认“三”合,有何不可?
但她又举:诸本傅秋芳是“二十三岁”,而此本实作“二十一二岁”,“三”是连写讹字。如23岁,宝玉方13岁,如何还有议亲之可能?若秋芳21,宝玉15,还勉强合乎情理。
这个剖析,却是有道理的了。
她又相信别人之说,误以为“老太妃”薨逝年月本指元春之死,云云,由此又计算岁时。她不知那老太妃即康熙庶妃熙嫔,正卒于乾隆二年正月,一丝不差——这与元春之遭难风马牛不相及。
做学问,就怕聪明自作,胡乱拉扯,妄言误人——误了聪颖异常的张女士。
她又举了一个奇例:“金玉缘”不止一次抄成了“金石”。
这可真怪了!
我不相信这是抄手的粗疏。石、玉是分别的,是关键的变幻:石是青埂峰下大石,尚未入世。玉是“点化”以后投胎为人的“玉”(不只是挂在项下的那块玉饰)。只因此故,方发生“金玉”与“木石”之纷。
怎么如此本所抄,却二者“重新组合”的呢?
我觉其中奥秘无穷。张爱玲于此未加深究。
石头,孤独寂寞,日夜号哭,二仙偶至,口言“恕我蠢物不能见礼了”,无转动之“机能”也——它又与谁有“缘”结“盟”?绛珠草不云在峰下,远在“西方”河岸上。河岸边的草却要等“神瑛”的甘露来救枯萎,这叫与“石”有缘有盟吗?
讲不通,正表明雪芹的“木石前盟”另有缘故“本事”。那是石,不是玉。
如今的“金石缘”之出现,让我十分惊奇而不禁再四玩索那个“盟”字。
即使神瑛救萎,那儿也没有什么“盟”,誓约生死,三生不变。
石头幻形下凡,是娲皇炼后破天荒,以前何来“三”生?如若有之,皆是“后话”。这是无法颠倒先后的。
“金石”何解?欲向张女士之灵拜问,她后来又有新意否?
诗曰:
剥茧抽丝妙绪生,多方待究要聪明。
暂时未达雪芹旨,何必轻加恶魇名。
用手机扫一下二维码,在手机上阅读或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