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篇 “畸笏叟”与“脂砚嫂”

    
    菊花诗
    在张爱玲的“大拆迁”“大搬家”的理论中,脂批是她执以为论据的要端之一。因此,应略加检理,以窥她考证的功力与识力。
    她对脂砚重评一事,也无正面研论,统观不过还是别人的陈言,不出几点:
    一是脂砚不知何人——最后在“五详”中忽以一语承认是个女性,并与作者幼年相恋。
    二是脂砚逝后“出来”一个“畸笏叟”接她的批书事业。
    三是此“叟”并作书中《凡例》等改动。
    四是她承认麝月实有其人,如书中所写及的,袭人去后依嘱独留,与雪芹在一起;而不提脂、麝二人相伴,麝在一旁“闲闲无一语”,使批书人至此“对景伤情”——张爱玲认定这是那“叟”这个老头子的事情,这个“长辈男子”和麝月对坐触“景”而伤怀了!
    其实,她被“字眼”骗了,又上了她根本不明真相的所谓“靖批”的一条可疑之语的当,谓畸有悼脂之言,云云。所以畸笏是个“叟”。但此“叟”尽知雪芹(子侄辈份)的闺房隐私,并与脂砚同口同声地称“玉兄”“阿凤”“颦儿”等等亲昵口角——对此,她未表任何纳闷生疑。
    她忘了,“叟”者,既是“烟幕”,又是戏言。女人也称“叟”,只不过其音微微一转,由SOU念成SAO而已——书写成字,方加“女”旁,即“嫂”是也。
    所以,见年龄大些的女人并无亲属排行关系,通常称为“大嫂”,加姓即“张大嫂”“李大嫂”——其实皆“女性之叟”也。张爱玲似乎未念及此。
    至于脂、畸,乃一音之转,小孩子咬字未清时就念“知”为“鸡”:“我不鸡道”,谓不晓也。故“咬舌”的湘云即如此读音,而将脂念畸(ji),恰证此女批者是个“大舌头”!与湘云正同。
    笏,是砚的变称,如南宋名词人吴梦窗(文英)的一首《江南春》,起拍即云:“风动牙籤(象牙制的书挂在书卷上的籤牌,上写书名卷数等),云寒古砚,芳铭犹在棠笏。”此处之“笏”,即是上句之“古砚”,上刻铭词,而且文词“芳”雅。
    盖古砚在宋以前,多见“风”字形、圆形,等等;至宋以来,渐为方形、长方形了,遂以“笏版”为喻。因墨也由圆饼形改为长方版状,故也称墨一块为“墨一笏”。今人不知了。
    总之,“畸笏叟”,实即“脂砚嫂”,雪芹辈人,喜欢这种雅谑,亦其素性放浪、诙谐之一面,没有什么可异之处。
    可惜,连张爱玲也上了当,又误从了别人的说法,硬说“畸笏”是什么“叔叔”。
    《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名分已定,评者就是脂砚斋,更无第二个“长辈男人”来喧宾夺主、“化男妆女”冒充什么“重评”。
    解了此迷,就不会硬把“己卯”以后的续批与原批硬“分家”,并以之“考证”,弄出许多本无其事的麻烦——即所谓“梦魇”。
    脂砚知道“凤姐点戏”,是她自己为之执笔。“书外”省文也。
    脂砚回忆,与作者在“矮幽页(一个字)舫”前以合欢花酿酒,亦“书外”省文,无限烟云溢于尺幅也。
    在张女士的思维方法上,这些又都“早稿”后来“删去”了(?)
    如此之论,岂不奇甚?
    诗曰:
    多少奇文与妙招,飞扬变化笔逍遥。
    为文岂有死条令,锦瑟休将柱尽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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