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金庸的第二男主角
    张翠山
    《倚天屠龙记》最有吸引力的男子不是主角张无忌,而是他的父亲张翠山,遗憾的是,这个典型的俊秀书生,虽然有令人动心之处,却始终摆脱不了世俗的局限,长久相处,恐怕忍受不了他的缺点。
    他最动人之处是他感情洋溢,容易动情,但在男女之间,又强行守礼自约。初次遇见殷素素时,他黑夜里从岸上看她作文士打扮,悄坐舟中,还以为她是男人,及至应邀上船咫尺相见,才知是女子,他“一愕之下,登时脸红”,来不及说一句话,立即已倒跃回岸上。
    急忙倒跃回岸上,受惊的缘故是害怕自己动心。殷素素处之淡然,放舟纵歌而去,歌词之意,约他次日晚上钱塘江上、六和塔下再会。张翠山找藉口赴会,实在因为已经被吸引,难以自己。
    再次会面,事先已知是女子,但上船之后,把持着问得一句姓名,殷素素回目一望,他“见她清丽不可方物”,羞惭起来,忍不住又转身跃上江岸,“发足往来路奔回”。见了美貌女子而受窘若此,真是腼腆书生,但亦如娇羞少女的流露真情,不能不令人心动,殷素素既然暗慕他风度翩翩在前,故意安排相邀相见在后,到此必然无法不对他倾心。
    然而,这个风度翩翩,感情冲动而律己严谨的书生,毕竟没有什么真正识见,他的反应都不离世俗成规。俞岱岩受了重伤,他悲愤起来即时要杀镖头都大锦,路上见灾民惨况,即时要都大锦拿出镖银救济。谢逊对张三丰表示不佩服,他怒气冲冲的要拂袖而去。海上黑夜同舟,无意接近了殷素素,他马上警戒自己要做守礼君子,正襟危坐;与殷素素合谋对付谢逊,又告戒她不可施暗袭,以免违反了“大丈夫所为”。
    流落荒岛,与殷素素订下姻缘,殷素素自伤过去作孽太重,他义正词严地劝她日后“改过迁善,多积功德”。
    凡此种种,确是一般正确反应,他亦未必不是真心,但亦无处不依世俗。到后来,指责殷素素之后自刎,仍是世俗。不过,那时死了,教人惋惜,若其时不死,殷素素日后必会被这酸秀才闷死。
    金毛狮王谢逊
    “武林至尊,宝刀屠龙,号令天下,莫敢不从”——《倚天屠龙记》里最令人难忘的男子自然是金毛狮王谢逊,而真正配得上屠龙宝刀的人,也只有谢逊一人。他是全书最突出、最威猛、最令人叹服,也最令人惋惜怜悯的人物。
    他文武全才,博通古今,而且,与也可称为“文孝全才”的张翠山比较,张五侠马上显得迂腐拘束,而谢逊则见解独特,如天马行空。张翠山的学问是死的,谢逊的学问却充满生命力,充满了生命的炽热要求,也充满了生命的失落与愤怒。
    谢逊给人的压逼感,是他的杀伤力,以及在那股杀伤力背后的澎湃的悲愤怨毒。
    他的遭遇奇惨,但他报仇的手段也是奇惨,他对人世、对天地的主宰充满了愤恨,而这股愤恨,早已远远超出他个人的悲剧,变成了人神之间的对立,谢逊狂怒之时,大骂的不止是杀害他全家的成昆,而是令到这种事情能够发生的“贼老天”。谢逊是个叛徒,他反叛的不但是杀害他全家的师父,更扩至人间的伦常道德成规。制订这些成规的“圣贤”,这些圣贤及天下人所尊崇倚赖的万物主宰。
    金毛狮王确是“狮王”,他不但有雄狮一般的杀伤力,同时,狮子是百兽之王,谢逊在发挥他怒狮一般的杀伤力时,使人不但感到他的残忍,也感到他的威严。
    谢逊恨得深,想得远,也爱得极深。他对张无忌的爱亲如父子,但他给无忌的爱,远远超过一般父亲对儿子的爱。他就是这样,什么都超越平常人之所能,似乎金庸有意创造的,不是一个普通英雄好汉,而是一个近乎神话式的英雄,像希腊里偷火的普罗米费奥斯、像古代中国神话时射日的后羿,那些不顾后果,敢胆向诸神挑战的英雄。
    最近,无意中找到一本《三剑楼随笔》,那是三十多年前,“百剑掌主”、梁羽生及金庸合作写的一个专栏的文章。
    其中有两篇是金庸谈美国小说名著《无比敌》,一读之下,恍然大悟,原来《倚天屠龙记》里震撼心弦的人物“金毛狮王”谢逊,是从这里来的。
    我素来不喜欢美国小说,像《无比敌》那种深奥巨著尤其敬而远之,看了这两篇文章之后,好奇心大炽,几乎马上要找原著来看看,不过,想了一想,还是放弃这个“宏愿”。要了解金庸怎样写谢逊,看这两篇短文可以了。
    为什么说谢逊是从《无比敌》来呢?金庸介绍这本书的内容说:“故事是说一个捕鲸船的船长亚海勃找大白鲸无比敌复仇的经过,他曾被这条白鲸弄得遍体鳞伤,还失去了一条腿,因此他如痴如狂的追踪这头山一般的白色鲸鱼,他这种疯狂的复仇欲望传染给了全船的水手,终于造成了一个大悲剧………这正是谢逊和成昆的故事。但是金庸所吸取的,并不是《无比敌》的故事,而是使这个故事感动人的感情。金庸指出,这本小说反映它的作者的环境与心理状态:“曼尔维(作者)由于接连的失望与挫折,对于社会与周围的人怀着一种愤激之情。”这种愤激之情、“极度愤慨与拼命以赴的精神”,给予《无比敌》磅礴的生命力,而金庸就偷取了这一点火种,点了谢逊的灵魂。
    然而,金庸对于《无比敌》不是完全满意。他认为捕鲸船长亚海勃的悲剧,虽然的确可与伊迪普斯、李耳王、奥赛罗这些古典悲剧相比,同是“和命运奋战,但终于遭到毁灭”,但是由于《无比敌》描写的“不是人类生活中一种真实的现象,白鲸只是一种虚幻的东西,因之艺术力量不免受到损害。”
    他要为谢逊创造一个真实、在人类生活中的躯体,给他人类生活的悲惨遭遇,使读者更容易产生共鸣。
    金庸要给予谢逊一些极悲惨的遭遇,作为他的愤激之情的来源。金庸采取了最聪明简单的做法:他索性借用作者曼维尔经历的一些特色,首先是他的悲惨家庭生活,其次是他因对宗教怀疑而感到的痛苦。
    “他从小受宗教的熏陶,但逐渐逐渐,他对上帝与善恶的道理起了怀疑。为什么命运这样残酷?为什么世界上的事情与圣经中所说的是这么大不相同?”
    金庸把这些经历中国化,使读者更感亲切。谢逊跟张翠山辩论是非善恶,张翠山说:“人之异于禽兽,便是要分辩是非,倘若一味恃强欺弱,又与禽兽何异?”谢逊反驳说:“当今蒙古人做皇帝,爱杀多少汉人便杀多少,他跟你讲是非么?”张翠山说:“蒙古人暴虐残恶,行如禽兽。”谢逊又反驳:“从前汉人自己做皇帝,难道便讲是非了?岳飞是大忠臣,为什么宋高宗杀了他?…昏庸的是南宋皇帝,但金人、蒙古人所残杀虐待的却是普天下的汉人。请问张五侠,这些老百姓又作了什么恶,以致此无穷灾难?”
    在谢逊的残暴中有很深的悲天悯人,他的残暴根本是来自对痛苦的反应,这也是从《无比敌》来的灵感,金庸认为作者曼尔维“在剧烈的痛苦之中,迸发了强烈的反叛。”而他所创造的船长的灵魂,“是一个叛逆的灵魂,心灵的深度充满愤恨与反抗。”
    谢逊凶狠,但读者敬佩他。同情他;这也正是金庸指出《无比敌》的读者对船长的反应:“这位船长由于愤恨与复仇欲而变成了接近疯狂。”(谢逊也间歇疯狂发作)“然而我们在读这本书的时候,不自禁地佩服他,同情他……”
    《无比敌》难读,《倚天屠龙记》十分易懂,因为金庸给予谢逊一个任何人都很容易明白的具体原因感到悲愤,就是他全家被师父成昆所害,使他疯狂地四处奔走去把成昆找出来,跟他作一死战。武功高强,甚至身材魁梧的成昆,是谢逊的“无比敌”。
    谢逊的灵感来自《无比敌》,他的金发碧眼,可能就是纪念他的艺术来源,《倚天屠龙记》的大海飘流挣扎场面,可能亦是受这本小说影响,但是谢逊的收场完完全全跟《无比敌》不同,他的故事另有一层意义。
    船长亚海勃最后找着无比敌决战,结果酿成悲剧,捕鲸船被掀覆,船长与全体水手葬身海底。谢逊与成昆的最后决斗,虽然也是两败俱伤,但是却不是同遭毁灭。谢逊指着成昆说:“成昆,你杀我全家,我今日毁你双目,废去了你的武功,以此相报。师父,我一身武功是你所授,今日我自行尽数毁了,还了给你。从此你和我无恩无怨,你永远瞧不见我,我也永远瞧不见你。”
    以他两人之间的深仇,以此化解,可说是十分宽大。谢逊与成昆不是以同归于尽终场,而是以宽恕与重生结局。谢逊为爱心与慈悲佛法所感动,透过忏悔赎罪,终于获得解脱与平安。《倚天屠龙记》虽然描写仇恨及激愤之情,真正的主题还是“宽恕”。
    谢逊“移植”十分成功,金庸创造了一个令人难忘的独特人物。但是,这项“移植”也不是完全没有弱点的。过去,我多次思索谢逊这个人物时,老是有一个迷惘之处,就是觉得他感情十分真挚,但他的遭遇似乎不能解释他那种愤激。他全家被杀,仇恨之心应是具体地针对仇人成昆,愤世疾俗、指责神灵,通常是对蒙受冤屈及不公平待遇的反应。这种愤恨,与针对某个仇人的仇恨是不同的。
    根据金庸的文章,《无比敌》作者曼维尔本人少年时因对笃信的宗教发生怀疑,终至幻灭而深受痛苦,这种痛苦使他满腔怨愤,加上他的家庭悲剧,个人命运坎坷,使他更加偏激。
    要是谢逊的遭遇是属同一类,他的感情便可解得多了。
    张三丰
    金庸写张三丰,由十来岁的少年写到百岁的武林泰斗,但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他携张无忌到少林寺求医被拒那段。
    那时张三丰九十岁,是地位崇高的武当开山祖师,他以谦虚的态度,来少林寺叙故人之情,为的是救一个无辜稚子的性命,又主动提出以自己所参悟的九阳真经作为交换,不仅合理,实是对少林派有利,但是少林只是不肯。不独不肯,而且还对张三丰毫不客气,口口声声说是碍于少林几百年规矩,连寺门也不让他进去,以“少林弃徒”的身分视这位一代宗师,可说是当面侮辱,但张三丰只是忍着气,低声下气地继续请求,那当然是为了无忌之故。
    一位年纪这么大的老人家,到了那个地步,还要受一些那么心胸狭窄和没有见识的人傲慢对待,那是多大的委屈。张三丰不但要接受这个委屈,还要接受受了委屈也救不到无忌的失望。令人十分难过。
    我记得我八九岁时,有一次母亲要带我去买一双上学穿的皮鞋,找了几间都没有适合的,后来到了一家叫“占飞”的店子,有一双放在高处的似乎适合,母亲便请售货员拿下来让我们看清楚。售货员十分傲慢,望也不望我们一眼,毫无挪动的意思,母亲用恳求的语气再说:“请你拿下来吧。”我登时心中大怒,这是什么人!竟让我妈妈受这样的委屈去求他!当时苦苦忍着不出声,只因为不想为母亲再添麻烦,但这件小事,不知为什么,一直难以忘记。
    后来长大了,到了这个年纪,大大小小的委屈都不知受了多少,看张三丰上少林寺这段,不由得又是心酸、又是感叹。
    强如张三丰,受到举世尊敬如张三丰,即是甘受委屈恳求,也会遭人拒绝,人生又哪能避免失意挫折呢?
    金庸笔下的张三丰,是他小说中最多不如意事的前辈高人,以这样的方法写几乎是神仙中人的“张真人”,真是特别而特别感人。他八十大寿,三徒弟俞岱被在短短数天内,当众自刎惨死,(不知是盗版商的问题还是吴女士的问题,应该是五徙张翠山--东方剑)他在咫尺之遥而相救不得;张翠山遗下唯一骨血的一个小儿子身中毒掌,他又无法医治。他热泪滚滚下,哀呼宁愿自己死了好,教人大骇,又大感不忍。
    张三丰创立武当派,当年是受一个无名妇人所激励。他本来持着郭襄所赠的手镯,要去投奔郭靖、黄蓉,途中碰到一对年轻夫妇,妇人正斥责丈夫没有志气,一味思算倚靠岳父;他顿时领悟到自己处境也是一样,于是取消了投奔郭家的念头,寻求独创门户而去。
    然而,张三丰到了晚年炉火纯青之时,所创的太极拳、太极剑,却是柔和到极点的武功。如假包换的“面面俱圆”,完全没有棱角,完全圆浑自然,威力发挥于无形,正好反映出他随和谦厚而朴素自然的性格。这些绝顶武功,绝对不是心存意气之争的人所能创出来的。
    张翠山偷窥张三丰空临“丧乱帖”,创出以相传“武林至尊,宝刀屠龙……”二十四个字组成的一套绝世武功,那是“惊天地而泣鬼神”之作,由张翠山在峭壁上写出,连谢逊也甘拜下风。这是绝世神功,但是刚猛,锐不可当的武功。
    到了张无忌临阵学太极拳、太极剑,张三丰的武功已是完全没有丝毫火气,显示他的随和忍让,又更进一步。
    可是,人生就是这样,多么忍让,仍须再忍让,人生的失意失望,总是一波又一波。张三丰百岁之上,还得接受宋青书杀叔等等劣行的打击,要亲手击毙这个本来全体寄以厚望的第三代传人。
    在这没完没了的重重打击之下,张三丰仍是个乐天而慈爱的老人家,对生命仍是持着肯定的态度,这该令多少稍受折辱即消沉于怨愤之中的人感到惭愧?
    丁春秋
    “星宿老怪”丁春秋是《天龙八部》里星宿派的祖师,也就是阿紫的师父。这星宿派行事完全不照武林常规,不讲究同门情谊、辈分尊卑,也不讲究对师父尊敬,根本没有“忠义”的观念,总之谁的武功最高,谁就可以当“大师兄”、“大师姐”,对其他同门行使生死予夺之权。因此,星宿派弟子各自秘密练功,个个学得阴险歹毒,内部权力斗争,惨烈无比。这一切规格,都是丁春秋所造成的。
    丁春秋出现之时,门人为他制造威风,又是丝竹、又是钟鼓,吹吹打打地开路,齐声呼喝:“星宿老仙法驾降临中原,快快上来跪接!”还有人齐声“恭请星宿老仙弘施大法,降服么妖小丑!”
    星宿老怪的确是武艺非凡,一呼哨便震倒几人。此时,随行弟子马上齐声称颂:
    “师父功力,震灿古今!这些叫化儿和咱们作对,那真叫做萤火虫与日月争光!”各式肉麻夸大幼稚的奉颂言词,此起彼落,谁人奉颂得越厉害、越高明,就越得到丁春秋的欢心,阿紫得他宠爱,主要是她能诌谀奉承得别出心裁,比其他弟子高明数倍。
    金庸写星宿派,用意显然在于讽刺世上一干无耻之徒,专靠吹牛皮、拍马屁,诌谀有权势的人,企图得到好处。写丁春秋的用意,便是在于刻画某些有权势的人如何爱听人奉承,一点不觉得他们的言词肉麻,反而觉得理所当然,奉承的话稍弱一点,也会感到不满。
    丁春秋绝不是笨人,他相貌堂堂,武功别创一格,威力惊人,但偏偏多荒唐的奉颂也受用天比,反映出一些所谓“高人”的寻常弱点,丁春秋的典型一路发展下去,变成任我行、变成左冷掸、变成神龙教主洪安通,有非常重要的寓意。
    任我行
    任我行原是个令人心折的人物,连令狐冲也觉得他“谈吐豪迈,识见非凡,确是一位生平罕见的大英雄、大豪杰”,虽然先前见他对人手段未免过分毒辣,但倾谈之下,便渐渐相信“英雄处事,有不能以常理测度者。”任我行的魅力,可以想见。
    他并不只是一个武艺高强的邪教教主,而实在是个不平凡的人。在西湖底一困十二年而保存理智雄心,显见耐力之强;一脱困便着手恢复教主地位,短短时间内取得优势,显见手段谋略高明,他对少林寺方证大师说出他“佩服的三个半人物”,头一个便是夺他位、囚禁他于黑牢中的东方不败,又以武功高而“心地慈祥,为人谦逊”
    之故佩服方证大师,显见他胸襟识见不凡。这人虽然叫做“任我行”,名副其实的自大狂妄,专横骄做,却不是只一味自大。
    任我行的城府之深,见于他故意把“葵花宝典”送给东方不败,引他沉迷其中,他对人性反应了解之深、计算之准,也算惊人了。
    但是以这样不平凡的一个人,最终还是掉入最庸俗的陷饼:他自己鄙视东方不败弄出来的一套肉麻歌功颂德的规矩,但一旦自东方不败手中夺回大权,很快便改变心意,对下属的谀词十分欣赏,比东方不败犹有过之。
    他初次重上黑木崖,听见上官云跟他请安,说什么“教主千秋万载,一统江山”
    ,但到后来,他称雄称霸,率教众到华山之巅,要五岳派向他臣服,上山之时鼓声号角声吹吹打打,又有一大堆人齐声呼喝道:“日月神教文成武德、泽被苍生任教主驾到!”俨然是皇帝驾临的声势排场,也就是跟星宿老怪丁春秋的排场大同小异。
    但是,两个故事有一个分别,是我认为值得注意的,就是“权力使人腐化”的寓意,在《笑做江湖》十分清晰,在《鹿鼎记》则不见。
    任我行打败了东方不败之后,在黑木崖上接受教众札拜,任盈盈走了出去,跟令狐冲说,她觉得一个人的武功越练越高,名气越来越大,“往往性子会变”,虽然他自己不知道。
    失势的任我行讨厌人奉承,但夺回权力之后便变了,这就是权力的腐化作用。
    令狐冲自是憎厌奉承制媚的言词,他的看法,更加深入,就是这种行为,其实对双方都是侮辱:“言者无耻,受者无礼,其实受者逼人行无耻之事,自己更加无耻。
    这等屈辱天下英雄,自己又怎能算是英雄好汉?”
    不过,《笑做江湖》到底是宣扬侠义英雄理想的一部小说,大凡违背这种理想的行为,金庸都透过各个人物之口,加以批评,但现实世界当然不是这样的,现实世界讲的不是理想,而是成功之道,而小人物的成功之道,往往是靠大量的吹牛皮、拍马屁,《鹿鼎记》写的是现实社会的人生百态,因此就不大谈理想了。
    韦小宝就是最擅长拍康熙的马屁,但是《鹿鼎记》丝毫没有指责他俩“言者无耻,受者无礼”之意,那是什么原因呢?
    我看原因起码有三个。一是任我行、洪安通所受的诌谀,是他们“逼人行无耻之事”,所以“自己更加无耻”;但韦小宝出于自愿,并非康熙所逼。二是康熙与韦小宝君臣投缘,拍拍“鸟生鱼汤”马屁,有娱乐价值而无伤大雅。三是康熙是英明君主,任我行权力一大,性子就变,康熙权力怎么大,到底是鸟生鱼汤,圣断当然不受影响,性子更绝不会变。
    东方不败
    东方不败是个成功的人物。读者在现实生活差不多没有可能碰到这样的人,世上亦不可能有“葵花宝典”那样的神奇功夫,至于“挥剑自宫”是否能令男人变成比女子更女性化的人,至低限度有很大的疑问。然而,东方不败极有真实感,闺房绣花一段惊险情节令人寒意顿生,正因为读者感到,世上是有这种可怕的人的!这就是东方不败成功之处。
    东方不败处心积虑夺得权位之后,又为钻研邪门武功而放弃权力。他夺权的故事其甚为寻常,其时任我行为“吸星大法”着谜,连小姑娘也嗅出的阴谋气味,他也懵然不觉,东方不败乘机发动叛乱,擒住任我行顶囚之湖底黑牢,整个过程并非艰难。
    夺权之后,东方不败的“治教”法宝似乎只有两样。
    一是“三尸脑神丸”,一是装神弄鬼的一套威武仪式,东方不败的故事若到此为止,那就没有什么可观了。
    东方不败的不寻常处是他夺得权力之后,又对权力失去兴趣,一个人躲起来学做女子。大男人主义的作者读者,或会觉得这是不可思议的自我污辱,但是换一个角度看,这个得到了一切权力的人,人在高处不胜寒,为了超越自然,于是开始尽力追求一样他根本没有可能得到的东西,他的衣服再娇艳十倍,再努力绣花,也不能成为真正的女子,他对任盈盈说羡慕她是女儿身,是出于真心的话。
    要是女子恨不得自己是男儿的心情令人同情,为何男人渴望做女子的情形不同?
    去年刚出版了《香港》一书的著名英国作者珍·摩利士,原本是个男人,以原名赞。
    摩利士出版了不少烩炙人口的游记,他就是一生渴望做女子,后来经过一番内心挣扎之后,终于在贤慧的太太的了解及支持之下,接受了当时相当冒险的变性手术,他的经历,在著作《谜》之中,有异常感人的描写。
    表面看,东方不败令人毛骨惊然的地方,是他的性变态。
    一代泉雄,竟然引刀自宫,竟然模仿闺阁妇女,竟然与杨莲亭那样的鄙俗之人大搞同性恋!
    但是,东方不败真正令人心寒之处,其实还不是性或性变态的问题,而是他令人想到人治社会的可怕之处。
    东方不败自任我行手中夺权,论智谋武功,他都不比任我行逊色,事实上,任我行宣称,东方不败是他所佩服的第一人。但是东方不败夺得大权,树立威信之后,却由于迷上葵花宝典,无心处理教务,便把权力交给自己喜爱的杨莲亭,任由他胡作胡为。
    杨莲亭根本就是个贪心自私的庸碌小人,他的统治手法,无非是假东方不败之名,实行最原始的暴政,他所做的,无非是隔绝部下与东方不败见面的机会,然后假传圣旨,为所欲为,与历史上的宦官弄权,完全一样。
    接近皇帝的小人弄权,本来就是中国数千年来宫廷政治的悲剧,也是人治和极权揉合的典型悲剧,不但不断在中国历史上发生,同时也在大大小小的中国社会组织之中发生,当然也可以发生在日月神教之内。历史上的忠臣,以为清除了皇帝身旁的小人,问题便可以得到解决,殊不知真正的问题,其实在于皇帝身上、在于制度之上,小人得志,不过是投其所好,及利用制度的弱点。
    东方不败的忠心部下童百熊,以为只要找到东方不败,当面请示,便可以得到公道,只要他一知道实情,便一定不会容许教务恶化下去,但千辛万苦见到东方不败面之后,童百熊才发觉,原来是没有分别的。有些事东方不败根本知道,但知道不知道都是一样,东方不败也会让杨莲亭照做。
    东方不败可怕之处是他没有疯,他十分清醒,只是到了这个地步他最关心的只有他的个人喜好,他的部下怎样。日月神教怎么样,他已漠不关心。极权者可以这样冷静地自大狂妄,这才是东方不败最令人心寒之处。
    左冷禅
    权力斗争的腥风血雨笼罩着整部《笑做江湖》,其中最血淋淋的场面,都是由一个人策划——就是五岳盟主、嵩山派掌门左冷禅。
    左冷禅的霸业野心是先使五岳合并为一派,由自己指挥,然后以此为实力,灭了敌对的日月神教,达到“一统江湖”的目的。当然,一统江湖之后,他就是武林首领了。
    为了这个目的,左冷禅布下庞大而长远的阴谋,包括多年前便秘密派弟子劳德诺投身华山派,作为卧底。华山派有卧底,其他各派自然都有。此外,他在每一派之中兴起分裂,协助服从他的一边夺权,例如华山派上代有剑宗、气宗之分,他就怂恿落败而被逐出派的剑宗传人,到华山向岳不群挑战。对其他派别,他当然也利用了相类的手段。
    对于坚决不肯臣服于他的人,左冷禅采用的是杀戮手段,或借名目明杀,加以结交邪派为名目,屠杀刘正风全家;或是乔装暗杀,例如蒙面拦途攻击岳不群夫妇及华山弟子;例如假扮魔教教众,在二十八铺布下埋伏,月夜携杀恒山弟子,使定静师太力战而死。后来在铸剑谷围攻定闲、定逸及恒山弟子,则是由乔装斗至露出真面目。
    总之,不能暗谋,便是明攻,务要得手,左冷禅是个不择手段向目标迈进的人。
    任我行称左冷禅为他“不佩服”的三人之中之首,他对左冷禅说:“你武功了得,心计也深,很合老夫脾胃,你想合并五岳剑派,才高志大,也算了不起,可是你鬼鬼祟祟,安排下种种阴谋诡计,不是英雄的行迳。”
    英雄也好、不英雄也好,只要达到目的,左冷禅可不在乎。但他终于在心计阴谋上棋差一着,输了给岳不群,封禅台上,他的假“辟邪剑谱”敌不过岳不群的真辟邪剑谱,惨然落败,落得为他人作嫁。
    不过,左冷禅不愧是左冷禅,他惊怒一瞬即逝,虽败也极力保持风度。而且,他始终不心死,仍图谋他日卷土重来。左冷禅是个可怕亦是可悯的人物。
    向问天
    “天王老子”这个外号,再居傲霸道没有了。曲洋、向问天两个魔教长老,一左使,一右使,都是顶尖人物。向问天身材高大、面貌清瘦,一身白衣,重重敌人围困之中,犹不动声色,冷然凉亭独立,单是这个形象,已值十二分。
    在接着的群斗、突围、杀敌场面,金庸把向问天的神威凛凛描写得淋漓尽致,其实,金庸颇喜欢用以寡敌众的场面烘托出一个人物的神威,向问天被魔教正教合起来围困的情节,令人想起乔峰聚贤庄之斗,本来乔峰不必现身聚贤庄,而向问天凉亭受困,细想也未必完全合情理,但是两段情节都收到大大突出了主人公不凡气势的效果,在读者心目中留下深刻印象。
    基本相同的场面,同样气势如虹,聚贤庄的气氛是惨烈悲壮,向问天突围的气氛是诡奇悬疑;乔峰表现的个性是豪迈正义,向问天的豪迈中则透着凶狠不驯,他和令狐冲逃到深谷之中,饥饿起来,竟要找死人吃了充饥,真是骇人。
    乔峰聚贤庄之役的一个后果是与阿朱结为伴侣,向问天被围,一场恶斗之后结交了“手中无剑”,却声言要“拔刀相助”的令狐冲。他与令狐冲结义,反映了他重义气、赏识有义气的血性汉子,但是否同时也有利用令狐冲的成分,那就很难说了。
    向问天是个城府极深而懂得利用人心理弱点的人,他布下密谋,到梅庄救任我行脱离囚牢,令人不能不佩服,但也令人感到心寒,与这样老谋深算的人交朋友,未必会是很轻松的事。
    向问天是个出色人物,但是在梅庄救人一段,他与令狐冲相比,就显出他品格与气度的卑下了。令狐冲处处待人以诚,向问天处处窥探怎样摆布人,以达到自己的目的,但求达到自己的目的,像江南四友那样的人的死活,他无暇考虑,就算结义兄弟,总之委屈得到补偿,他便算是公道,虽然不能说他不对,但始终不是味道。
    向问天与令狐冲之间的基本分别是他们的宗旨不同。向问天要用手段,不能百分之一百诚信待人,因为他有目的要达到。令狐冲也有很渴望得到的东西,例如得师父把他重列门墙、例如救自己的命,但若要用违反他的原则的手段才可以得到,那他就宁愿放弃。
    所以,令狐冲不反对权力,但若要用违反原则的手段得到,他想也不会想,自然反对。向问天则不然,权力对他十分重要。他劝令狐冲加入魔教,与任我行三人称兄道弟,联手比肩,令狐冲心恋师门不肯,他就劝他说:“事在人为,正派中固然有好人,何尝没有卑鄙奸恶之徒?魔教中坏人确是不少,但等咱们三人掌了大权,好好整顿一番,将那些作恶多端的败类给清除了,岂不教江湖上豪杰之士扬眉吐气?”
    后来,他又再劝令狐冲说:“你若入了本教,他日教主的继承人非你莫属。就算你嫌日月神教的声名不好,难道不能在你手中力加整顿,为天下人造福么?”
    向问天这番说话,其意甚诚,显然,他救出任我行谋求夺回权力,正是为了这一番抱负,并不是出于个人野心,希望“千秋万载,一统江湖”,完成霸业。
    为了良善的目标、崇高的理想,是不是可以使用卑鄙的手段?这个问题,相信每个人的答案不同,亦未必只有“是”、“不是”两个答案,有些人认为,要看目标是什么、手段卑鄙到什么地步。但以令狐冲的个性,违反世俗礼教的事可以做,别人的褒贬可以不理,但违反原则的手段是绝不可以接受的,宁可不要性命,也不可以向威胁自己的人屈服,至于造福人群,他不相信自己有那个本事。
    向问天相信自己有那个本事,所以他认为应该忍辱负重。
    的确,有他在其中守护,任我行当权后的专横有所折衷,但是进一步的“好好整顿一番”、“造福人类”,谁知假以时日,向问天会变成怎样?
    刘正风
    《笑傲江湖》一开始便一个高潮紧接着另一个高潮,每个高潮都对全书发展有重大关系。刘正风金盆洗手正是其中的一个高潮。
    刘正风其人个性没有多大的重要性;金盆洗手是个寓言故事,说一个身分极高的正派高手,与一个魔教长老因在音乐上意味相投,结为莫逆,问题是,若是正邪不两立,世人应否容许这两人之间有私人友谊?
    金庸的答案是,世俗不容许这两人之间有私人友谊,因为以世俗的眼光看,首先就不能相信有人可以因音乐上的爱好而忘记门派之别,互相结交;其次,正派中人无论如何不会相信魔教的人会有诚意,邪教长老结交正派高手,必然怀着阴谋;其三,就算真的有诚意也不应接受,音乐是小事,正邪不两立是大事,因私交而忘却门派,岂非因小失大?
    三个理由中,最难解答是第三个。刘正风为曲洋辩护,他说:“曲大哥虽是魔教中人,但自他的琴音之中,我深知他性行高洁,大有光风雾月的襟怀”,是个“君子”。这个答案,众人只是将信将疑。
    但即使接受这个答案,第一第二个理由可以克服,第三个理由仍然存在。如果把第三个理由不狭窄地视为门派之见,而是正邪之间的界定与艺术的价值的互相比较,问题就更难了。
    金庸的立场很明显,他认为世俗的眼光浅窄,以门派之见否定艺术价值,这些成见,是基于俗人不能领略艺术的最高境界,只有领略过这种境界的人,才知道在崇高的艺术成就之前,任何派别都变得微不足道。
    可惜的是,以文字表达音乐境域的伟大,毕竟太困难了,即使高明如金庸亦未必能办到。刘正风与曲洋临死之前,最后琴萧合奏一次“笑傲江湖之曲”,虽然令人感动,但至于传达音乐的意境,仍是难免隔了一重。同时,金庸说的仍是限于门派之别,而不是善恶之分。为了艺术是否可以不顾善恶?刘正风与梅庄四友分别在哪里?这些问题仍是未有答案的。
    曲洋
    曲洋所占的篇幅,比刘正风更少,但是这人的个性到底是怎样,对整个“金盆洗手”故事的寓意却有很大关系。假使曲洋真的如刘正风所言,是个有气度的高洁君子,那么刘曲之间的矛盾,只是在于他们不巧属于敌对的门派,像罗密欧与朱丽叶属于世代为仇的家族那样,一旦摆脱了背景,回复自我,便无阻碍,他们的私交造成悲剧,根源在世俗偏见,在于他们摆脱世俗的企图功败垂成。
    反过来说,要是曲洋这个魔教长老真的是个邪恶的人,魔教真的是个为非作歹的帮会,那么刘曲之间基于对音乐爱好的交谊,就变成一个艺术与道德之间的矛盾了。
    金庸显然无意把曲洋写成个奸恶的人。他仗义救令狐冲,临危出手救了刘正风;他不愿滥杀无辜,不愿介人五岳派的内务,以免增加刘正风的困难;他谈吐高雅,他有胸襟气度。他比起自称“正派”的人光明磊落得多。
    但是,曲洋自己又亲口对令狐冲说,他为了不服嵇康自称他死后“广陵散从此绝矣”,连气掘了二十九座晋以前的古墓,去寻找广陵散的曲谱,终于在蔡邕的墓里发现到。
    关于广陵散的传说很多,大部分都是浪漫多于真实。这个琴谱一直都有流传,“从此绝”的或是嵇康的版本,又或者是他所创的指法。据说,嵇康从来不传授此曲,后来,有门人窥探到他的秘密,原来嵇康弹此曲是慢二弦的,古琴有七弦,一弦最低音,把二弦调慢至与一弦同音,效果特别沉雄,但一弦又称为“君弦”,这样调弦可说是“以臣犯君”,在封建社会,这就是杀头灭族的罪名了。
    掘人坟墓不像杀人放火那么伤天害理,但无论如何与刘正风所说的“性行高洁,大有光风雾月的襟怀”格格不入,更大的破绽是,曲洋何以投身魔教,又成为长老?
    到底他别有苦衷,还是所谓“魔教”,本来就不是个为非作歹的帮会?
    《笑做江湖》的一个再三出现的主题是:邪正之分不是黑白分明的,正派中有坏人,邪派中有好人,表面好的人可能是坏人,表面坏的人可能是好人,好人有短处,坏人可能有可敬可爱的一面。
    但是,金庸并不是平均地处理这个主题,而是特别突出“正派”或“正人君子”
    的邪恶,对比之下,“邪派”便获得同情。刘正风金盆洗手,便是突出“正派”恶行的一大段情节。
    刘正风为了退出武林,金盆洗手,嵩山派弟子突然现身,捧着五岳联盟的盟主令旗,制止他洗手,并揭破他的真正意图,令他杀了曲洋表明心迹。他们一早预谋,暗中上下包围刘府,制服刘正风全家老幼,及所有亲传弟子,用他们的性命威胁刘正风就范,一场喜庆,转眼翻成惨烈的灭门屠杀。
    刘正风不肯屈服,眼看着儿子、女儿,夫人一一被处死,女儿刘青高声怒骂,被一剑由肩斜劈至腰,死状至惨,幼子不堪恐吓求饶。这种情面,绝无半点“清理门户”的味道,反而令人想起政治逼害、帮会仇杀,或是凶残的集体劫杀。
    金庸故意写成这样,就是引起读者疑问,手段如此令人不寒而傈的“正大门派”
    ,能比他们口中的邪派魔教好得多少?
    赶尽杀绝。以强凌弱。逼人出卖朋友以求自保;魔教还未上场,读者激于义愤,同情刘正风,对正派中人大为反感,在加上其后出现的曲洋又这样不凡,“正派未必是好人”。“邪派未必是坏人”的观念就自然成立了。
    到后来,随着故事发展,读者渐渐明白,整件事原来是嵩山派夺权阴谋的一部分,跟“正邪不两立”一点关系也没有,正邪之分,不过是嵩山派乱人耳目的幌子。嵩山弟子,就是正派中的坏人,正派中坏人越来越多,魔教的一大堆江湖好汉反而加入真正好人的恒山派,最后的局面成为正邪倒置,其实又回复黑白分明。
    岳不群
    岳不群作为“伪君子”的塑像,早已深人民间,这是金庸创造人物技巧高明的有力例证之一,然而,岳不群这个人,空有举世无双的伪装本领,到头来还是一事无成,身败名裂,或者,这是证明了“你可以暂时骗过一些人,但不可能永远瞒骗所有人”所言非虚吧。
    岳不群有“君子剑”的美号,他的言行举止,无不得体大方,处处退让,能忍受别人所不能而保持风度,教人佩服,谁知外表这样完美的人,才是最好恶贪婪的人,野心绝不在左冷禅、任我行之下,左冷禅明谋,岳不群暗夺,结果左冷禅空忙一场,竟落得为岳不群作嫁。这又印证了“伪君子”远教“真小人”可怕这个想法。
    但想深一层,这位伪君子的祖宗,其实也是白忙一场,胜了左冷禅,除了在一段很短的时日享有五岳掌门之名之外,他一点好处也没有得到,反而失去了令狐冲对他的感情。封禅台一役之后,岳不群不久便为魔教所制,被任盈盈迫着服下“三尸脑神丸”,他一心除去洞察他的伪装的令狐冲,但最后正因为擒住了令狐冲,被仪琳在情急之下误打误撞,一剑刺死。
    岳不群死时,妻女皆因他而亡故,连一直痴心敬慕他的弟子令狐冲也不齿他的行为。他出卖了灵魂,但同时失去全世界,实在是个可恨亦可怜的角色。
    如果做伪君子做到像岳不群那样,努力做伪君子就真是太愚蠢了。不错,做伪君子,在真面目被揭穿之前,或可得到许多人尊敬,但这些尊敬饿了不能吃、冷了不能穿,又不能兑现为真金白银,怎值得这么压抑自己去争取?“名”一字之累人真是太大、亦太浑不可解了。
    我觉得岳不群不是个有趣的人物,这个人物值得玩味之处是他与令狐冲的关系。
    岳不群是个彻底虚伪的人,令狐冲是个彻底真诚的人,一个真诚的人对一个虚伪的人感情这样深,照说必然吃亏,但令狐冲的连连吃亏,到头来反而得到好报,这不是金庸太乐观,而是真确的道理。
    神龙教主洪安通
    金庸说,他在《倚天屠龙记》本来要写一个邪教,但写着写着,越来越对这个“邪”教同情起来,结果这教便不大邪了。他在《笑傲江湖》再奋力一试,但是“日月神教”结果不比明教邪了多少,反而因与正大门派的虚伪对比,变得乌烟瘴气起来更具人情味。
    金庸这个“心愿”,终于在《鹿鼎记》中达到:神龙教是个可怕的邪教,虽然不免仍有坏不透的好人,但基本上金庸对神龙教没有什么同情之意。
    神龙教主洪安通,是金庸小说中最霸气而丑恶的一名教主,他连面貌也比东方不败、任我行丑陋,比他们更没有文化,与阳顶天比,就更不用说了。但惟其如此,他的霸气也更加突出。他与任我行、东方不败及丁春秋相同之处是爱听奉承的谀词,以致属下为投其所好,发明一大堆肉麻的口号。在精神上,他应更接近左冷禅,他们两个都是以阴谋。组织政变。
    斗争获得政治权力的人。
    然而,洪安通及神龙教在《鹿鼎记》之中的寓言地位,远远不及东方不败及日月神教在《笑傲江湖》之中的寓言地位。
    圣明天子在位,神龙教不过是随时可以收服的余孽。在神龙岛,洪安通及他的手下俨然是个朝廷,但是在中原大地,神龙教徒只是神秘活动的阴谋分子。
    因此,洪安通令人注目之处反而在这个人物本身的塑造。
    这个霸气而对属下无情的丑脸魁梧老汉,确有他惊人的真才实学真本领。他强迫一个年轻女子下嫁,但又不能在性需要上满足她,却因此而对她更加迷恋;他的下属背叛他,他以骇人的生命力及意志,顽强周旋,是她的背叛,最后使这近乎魔怪的强人崩溃,这种种人性表现,才是洪安通故事慑人之处。
    黄药师
    金庸小说所有女子之中,最幸福的一定是黄蓉的母亲冯蘅女士了,因为她有黄药师这样的人做丈夫(冯蘅因黄药师而亡,不知有何可幸之处?--东方剑)。
    黄药师上通天文,下通地理,博览群书,精通阴阳五行、奇门八卦数术,琴棋书画,更是无一不精,黄蓉随便乱学些皮毛,已经十分可观,黄药师本人如何聪明及有才学,就不难想像得到了,何况他还武功盖世,脐身一流高手之列?
    黄药师本人风流潇洒,口味高雅,单从他的武功已可见端倪。他的“落英掌”、“兰花拂穴手”追求姿态优美,“碧海潮生曲”更是寓武功于音乐。桃花岛的布局符合防卫,但表面上不露痕迹,但觉花木幽深,竟是园林艺术的上品。
    看他的布置,便知他的生活充满抚琴、吹萧、烹茶、观画、钻研学问种种情趣,“桃花影落飞神剑,碧海潮生按玉箫”,多么令人神往!
    他不落俗套,不为世俗思想所规限,他任性痴情而极度浪漫。妻子亡故,他恋恋不忘,十几年中,夜夜在她墓旁吹箫相伴,墓中供着的是他亲笔所绘的小像及最精巧的珍玩,他做了花船,思算携了她的玉棺,月夜出航,让海浪打碎船身,与她一同葬身大海,这是何等痴情,又何等浪漫。
    而且他的浪漫,不是做梦的少年的浪漫,而是一个懂得爱也懂得欲的成熟男子的浪漫。他的重视真情,一生渴望思念也在所不计。所以,他看见黄蓉深爱郭靖,难舍难分,他便共鸣而发出悲吟:“且乎天地为炉兮,造化为工!阴阳为炭兮,万物为铜!”有这样的父亲而思嫁郭靖,黄蓉的口味实在不高贵。
    这样的人自是骄傲的,所以是“东邪”,而黄药师的缺点也太多太多,“伟大”
    、“英雄”、“完美”的这些字眼不能用到他身上,但这么多才多艺多令人倾心之处的人,有缺点又有什么关系?冯蘅虽然早死,但也应是值得的。
    欧阳锋
    “西毒”欧阳锋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邪恶力量,使《射雕英雄传》平添不少紧张场面,写恶人的难处,是怎样把他们写得有分量,一味奸恶而缺乏个性,便无可观之处了。谁也不能说欧阳锋不够分量。
    “东邪西毒,南帝北丐”四人之间的关系是很微妙的,并不是一味为敌,而是敌对之中,也互相尊重大家同是武学宗师。数十年较竞的历史,由壮年而至老,或多或少都有感情,“老毒物”这个称呼,其实在贬斥之中也有不少亲切成分,欧阳锋侄儿到桃花岛求亲,更是证明他认为他与东邪“门当户对”。
    欧阳锋的“毒”,不单只在他所能的毒物,更在他的心肠,可以毒辣得完全无情无义可言。与杨康在桃花岛上杀害江南六怪,在大海上恩将仇报,暗袭重伤洪七公,都是毒得使人惊心动魄的情节,至于经瑛姑及黄蓉之手而传达到一灯大师手上的“割肉喂鹰图”,则是绝妙的间接一笔,显出欧阳锋满肚子毒计,所从来久远矣!他是个彻头彻尾的武夫,一生的主要目标,就是夺得“天下武功第一”的名衔,他的种种计谋,包括桃花岛求亲,都是从这个目标出发。
    但是,欧阳锋是有令人不能不佩服之处的,就是他的武功的确是了不起。他有用奸谋,但不用奸谋,他那姿态绝不文雅的“蛤蟆功”也不是任何人单独抵挡得住,最后的华山论剑,打败欧阳锋不但需要联手,而且是名副其实的胜之“不武”。
    欧阳锋的唯一弱点是他对侄(也是他私生儿子)欧阳克的感情。奇怪的是,关于欧阳锋的私生活,《射雕英雄传》说得很少。黄药师的妻子女儿徒弟、他所居的桃花岛,读者知之甚详,“南帝”出家前后生活及故事,也有很多描写,洪七公是王老五,但他主持的丐帮分量很重,唯独是欧阳锋,读者知道他来自西域,知道他私通嫂子,生下欧阳克,但仅是知道有这样的事。欧阳锋似乎一直独来独往,带去桃花岛的蛇啦,白衣美女啦,欧阳克死后都不见了。
    洪七公
    洪七公若非贪吃,必然是个伟大而无趣的人。他正义凛然的告诉裘千仞,他手下杀过二百三十一人,但个个都是恶徒,死有余辜,他平生没有杀过一个好人;就算这是事实,这等自信道德上从来没有错,而进一步结论因此他有资格杀裘千仞,真是使人不寒而傈。世上最专横的独裁者,总是以为自己是对的。
    洪七公毫不专横,也绝非独裁者,他是一个典型的大节一丝不苟,其余便不拘小节的人物,不犯大错,不给他作大义凛然指责的理由,洪七公是个可爱的长者。他的贪吃及美食当前的猴急姿态,令人感到好笑,洪七公有此弱点,便不会变得不近人情了。
    事实上,他很有人情味,他明知黄蓉故意讨好他,使他答应教郭靖武功,但也不在意,照教如仪,让这对小儿女遂了心愿。他并不是一味出自好心,教穆念慈是出自好心,报答她好心救了一名丐帮弟子,但只教了她两三招,黄蓉郭靖学了这么多功夫去,一来因为他贪吃黄蓉的小菜,二来因为他着实喜爱他二人,而两人之中,他又喜爱黄蓉更多,因为她聪明伶俐,这样的徒弟,往往吸引师父一套一套功夫的教下去,欲罢不能。若洪七公正义感大于人情味,他就会欣赏正直的郭靖,多过古灵精怪的黄蓉了。为了郭靖,他大概不会承担这样大的麻烦,亲自跑到桃花岛去代郭靖求亲,但为了黄蓉,见她那么喜欢这傻小子,他就扮演郭家大媒去了。
    他喜爱黄蓉,黄蓉也是真心爱他,他被老毒物暗袭,身受重伤,明霞岛上,黄蓉悉心照料维护,犹如小孙女照料老祖父,亲情深厚,令人感动。
    其实,正是因为他是这么可亲可爱的一个人,所以他的正义凛然才分外使人肃然起敬,所以在他跟前,施以偷袭的欧阳锋,乘人之危的欧阳克,才显得那么卑鄙不堪。洪七公对裘千仞说的那段话那么有力,原因不在于洪七公是永远不会错的圣人,而是在于他极少板起脸孔教训人,连洪七公这么宽容的人也提出指责,裘千仞就不能不感到惭愧了。
    段皇爷
    “东邪西毒,南帝北丐”之中,“南帝”出场最后,是“压轴好戏”,同时道德层次也是最高。
    段皇爷段智兴出家为僧,前后是两个不同的人。段智兴是个熟衷名誉地位,自尊心极强的男子。像其他这样的男子,他因热衷追求名誉地位而冷落了所爱的妻子,当妻子因被冷落而恋上别人的时候,他的自尊心便大受伤害,使他陷入痛苦的深渊。
    他的遭遇,比平常的男子的遭遇惊心动魄,因为他是皇爷,因为他身怀一阳指的绝顶武功,为了破坏他夺得“武功第一”的名衔,他的对头裘千仞设下毒计,重伤他的妃子与人私通生下的儿子,结果,他被迫面对自己的人性卑劣弱点:他的妒恨,他不肯为情敌的孩子牺牲的自私心。
    可能正因遭遇异常,异常的震撼力使他选择了特殊的出路,他为自己的罪孽而仟悔,出家为僧。大理皇帝有晚年出家的传统,但段智兴的出家,最初可能像后来清朝的顺治那样,是为情出家的。
    一灯大师无嗔无欲,只有无穷的慈悲,及为人牺牲的精神,他的个人仇恨,早已化解,他不但宽恕了别人,也宽恕了自己。他叫瑛姑来刺还他一刀,报她丧子之仇,说他等她来刺,已等了很久,并不是因为他需要这一刀赎罪,而是他怜惜她年去年来,被报复心吞噬而不得自由,盼望她一刀刺了下去,这十多年的结就可以解脱了。
    其实,段智兴与一灯大师之间,是有关连的,两个他都是至情的人,不过段智兴的情是囿限于一己的蒙蔽的爱欲,而一灯大师的情是对一切世人的慈悲怜悯。总是凡俗之情最深的人,最有大彻大悟的可能,没有段智兴的情爱嗔欲,就没有一灯大师的舍己精神了。
    黄药师沉溺于自己的情爱嗔欲,西毒与北丐都似乎没有什么私情,一灯大师则是超越了私人感情的痛苦缚束。
    老顽童周伯通
    老顽童周伯通是个危险人物,绝不能照单全收的,他当然有很多别人所无的好处,例如他毫无机心,更全无名利心,最后一次“华山论剑”,西毒北丐都已作古,中神通王重阳仙逝更早,黄药师等人故意不提他的名字作为补上,他居然丝毫不觉,使黄药师佩服不己,自愧不如。
    他最“危险”的地方,自然是他不受常规俗礼规限,不受任何人控制,行为完全不能预测,他凭兴与所至,喜欢做什么便做什么,有时不过是胡闹一番。令人大为尴尬,但有时却无意中闯下大祸,像与瑛姑的雾水姻缘便是,老顽童不听别人教训,自己也从不汲取什么经验教训,只是笼统地认定一切女人为可怕之物,太接近了会出麻烦,此外一概不愿深思。
    如果“人生目标”这样的字眼可以用于他身上的话,老顽童的人生目标就是“玩”。他的武功高强,因为他觉得练习武功好玩,他天生有学武的悟性,像“空明拳”
    那样的发明,就是细想道理高深、但对他只是显浅好玩的武功。
    凭着他大师级的武功,及一颗不折不扣的赤子之心,周伯通遨游天地,只将人间天地,当是一座供他嬉戏的大公园,他海上骑鲸,简直如神仙中人,至于出入皇宫内苑如闲事,对比之下,就不值一提了。
    老顽童一生就是玩、玩、玩,由高深武功的双手互搏,玩到小孩子的一文钱一个鬼脸玩具,永远兴高采烈,永远充满活力,永远充满好奇心,一刻不肯停下来。若问老顽童有什么成就、对社会有什么贡献,那就大大的问错了,他的生命正是与追求成就贡献的生命的相反。
    太注重成就贡献、太重视社会规律的人,往往一早便弄得暮气沉沉,古板拘束。
    自然,周伯通乱七八糟的玩闹,名副其实的“游戏人间”,未必是自由自在的最高表现,亦未必完全体现庄子的“逍遥游”精神,然而,在过于注重规则成就的社会里,老顽童周怕通的反叛实在可喜。
    胡一刀
    “飞狐”原是胡斐的外号,但是《雪山飞狐》一书之中。
    胡斐这个名正言顺的男主角,光芒远远不及倒叙故事中的胡一刀和苗人凤,甚至不及胡一刀夫人,他们的英雄气概,令人悠然神往,他们的英雄事迹,令人百听不厌。
    有人把他们三人比作“风尘三侠”虬髯客、李靖和红拂,虽然不完全恰当,但二男一女,萍水相逢,肝胆相照,侠气若此,除了风尘三侠之外,也委实再找不到更恰当的比较。
    金庸改动了三侠之间的关系,美女改配了壮士,造成更突出的戏剧效果,阎基初见胡一刀,吓了一跳,只道是“不知从哪里钻出来的恶鬼”:“这人生得当真凶恶,一张黑漆脸皮,满脸浓髯,头发又不结辫子,蓬蓬松松的堆在头上。”
    跟着便看到胡夫人:“全身裹在皮裘之中,只露出一张脸蛋”——想来这皮裘大概像长平上华山里的那袭,是雪白的狐皮吧?——阎基见她“如此美法”,又吓了一跳,他是个粗鲁无文之人,哪懂得怎样形容?只觉这一男一女,就如“貂蝉嫁了给张飞”,古怪之至。
    苗人风也不像俊朗儒雅的李靖,他极高极瘦,面皮蜡黄,“一双破蒲扇的大手”
    ,手掌瘦得只剩下骨头。胡一刀豪迈。
    胡夫人美艳,苗人凤却是沉默而寡欢,这三人组合成的图画,比起风尘三侠,又多了一分荡气回肠的意味。
    胡一刀与苗人凤祖上情仇纠结,但他两人只是初见。一见如故,但又得马上拼个你死我活,这的确是一种极端的境况。
    在极端境况之中,人的行为自不被常规所限,何况这三人并非常人?他们在短短的三天内,建立起别人以一生建立的交情,转瞬又变成生死相隔。胡一刀夫妇同死,苗人凤抱着他们的遗愿,一直孤寂地活下去,直至到他再见到他们的儿子。
    大概胡斐那一刀是应该劈下去的,苗人凤一定死得瞑目。
    苗人凤
    胡一刀、苗人凤加胡夫人是一个令人喝采的三角。苗人凤、南兰加田归农则是一个令人叹息的三角。阎基以为胡夫人是被强盗掳了作押寨夫人的官家小姐,南兰正是如假包换的官家小姐,是苗人凤自强盗手中救出,委身下嫁。
    南兰下嫁苗人凤,是出于感激,也有许多英雄崇拜的成分,她其实还不如只见过苗人凤三天的胡夫人那么了解他和真正欣赏他的英雄肝胆。这是因为这“风尘三侠”
    是同路人,他不用开口多说话,胡夫人已在他处事的方式中,清楚了解他的为人。她看他与自己的丈夫过招,他两人互相识英雄重英雄,但南兰不懂武功,她只能企图从他的说话去了解他,但偏偏苗人凤是个沉默寡言的人。
    苗人凤也不是了解南兰,他只是真心爱她。她像是天上掉下来的一块宝石,他觉得幸运,他全心珍惜,但是他不懂得她的需要,就算懂得,他也不会知道怎样去满足她。
    这个沉默而武艺高强的人爱得那么深,在他对女儿的慈爱中才能充分表现出来。
    他被人陷害,先被一批敌人用毒粉伤了眼睛,继而另一批敌人上门寻仇,他忍着眼睛剧痛,小心应付来敌,还怕吓慌了刚睡着的小女儿,一面拒敌,一面柔声跟女儿说话,安慰着她,这个情景,不由得使人想起胡夫人来。她拍着初生的孩子睡,见窗外来了敌人,便一手抱着孩子,一手执了武器迎敌,三两下解决了敌人,孩子丈夫都没被惊醒。
    苗人凤最有英雄胸襟之处,是他能信任人。他赏识胡斐,虽然不知他来历,却毫不犹豫叫他帮自己挡住敌人,甚至把宝贝女儿交给他抱。程灵素替他的眼睛动手术,叫他把全身穴道放松,胡斐见程灵素拿了刀针走到苗人凤身前,忽然对她起疑,程灵素回头见他神色有异,会意而笑,说道:“苗大侠放心,你却不放心吗?”这就说明了胡斐虽然正直侠义,但苗人凤的胆色胸襟,根本不是常人能及。他与程灵素倒是颇为互相了解,可惜只此一见,便再会无期了。
    文泰来
    少年看《书剑恩仇录》,爱不释手,对红花会十四侠甚为神往,长大后每次重看,少年时的欣悦又再涌上心头。
    金庸后期的小说哲味很浓,感情也变得复杂,一边看,一边会沉迷在自己“悟”
    出来的思想之中,那自然是一种放纵与享受,然而看早期的小说,另有一种极单纯的快乐,是听历险故事的快乐,渐渐又随着年月的飞逝,添上了怀旧的色彩。
    红花会十四侠,个个形象不同、性格不同,我最崇拜的,一直都是奔雷手文泰来,我觉得他比陈家洛英雄气概得多了。
    文泰来是极阳刚威猛的一条硬汉,他差不多一出场已是身受重伤,不久更身陷牢笼,红花会人马倾巢而出去救他,三番四次功败垂成,但是越是在这些极端恶劣的环境下,他就越能够显示出他不惧不屈、镇定自若的英雄气概,越能表现他的不怕死及把自己的安危置之度外。
    看他被乾隆在密室亲自审问,他明明是阶下囚,乾隆是九五之尊,但偏偏乾隆吓他不到,他三言两语,冷冷的便能使乾隆大为紧张,真是痛快极了。
    《书剑》有一点像《水浒传》,就是它感人之处不是任何一位英雄好汉的个性遭遇,而是好汉之间的结义之情。营救文泰来的每一个场面,都是这种结义手足情深跃然于纸上的场面,余鱼同怎样舍命缠着张召重让文泰来逃走、文泰来明明已脱身,看见余鱼同全身浴血,晕到于地,即时转身回来,甘愿受绑、骆冰怎样千辛万苦,找到押解文泰来的大军。为怕失望,不敢张声问车中是谁,等等情节,使读者对于营救文泰来,不知不觉完全投入。
    到文泰来终于脱禁,奔雷手的神威得以发挥得淋漓尽致,那“霹雳掌”真是势若奔雷,那时真是大快人心,教人兴奋不已。
    徐天宏
    可能我小时笨,从来想不出什么计谋,所以对足智多谋的“武诸葛”徐天宏特别佩服。他不但计谋层出不穷,而且料事如神,从来没有看错过什么,使人感到非常安心。
    比如说,红花会群雄跟香香公主被清军围困,心砚突围到回部搬救兵,不料霍青桐按兵不动,人人都疑心她妒恨妹妹,只有徐天宏看出别有内情,他找心砚来问:“霍青桐姑娘问你些什么话?”心砚道:“她问我围困咱们的清兵有多少,又问铁甲军有没有冲锋。”徐天宏马上明白了她的意思,喜叫道:“咱们有救了!”饱学的总舵主陈家洛没能看出来,武诸葛才是翠羽黄衫的知己。
    计谋无非是些骗人的方法,广东俗语说:“矮仔多计”,周绮嫌徐天宏不老实,但其实除了她大小姐之外(她比我还笨),没有谁觉得他不老实,因为他用计去骗的是坏人、是朝廷走狗、是皇帝那些有权有势的人,这不叫骗,叫做“不能力敌,便要智取。”他设下妙计,在选花会上掳来了乾隆王,真是有趣之至。
    他唯一一次做得略欠风度的,是骗韩文冲说给他喝了毒酒,以妨他泄露风声,但营救文泰来事大,他稳重一点实在无可厚非;后来周仲英出来打圆场,说客气话,他那时大方点没夫系,因为事情都已办妥。
    徐天宏头脑精明,个性上并不是个喜欢计算人的人,他实在很会为朋友设想,比方周绮憨直,他就照顾她周全,不使人说她闲言闲语,周仲英为丧子及与妻子离他而去而难过,都是徐天宏为他减忧,使他夫妻团聚,又答应入赘周家,他与红花会众兄弟情深义重,爱护周绮是一片真心,从来不见他对朋友猜疑,实在是个爽朗而重友情的人。
    他出身贫家,身世可怜,负着血海深仇,这条好汉,除了可敬,亦令人同情,使人觉得他后来得到幸福美满,绝对是值得的。徐天宏是民间的好汉,他的厚实,加深了《书剑恩仇录》的民间故事气氛。
    余鱼同
    金笛秀才余鱼同,并不是我少时所喜欢的角色。我觉得他像个印糊了的陈家洛,一点特色都没有,而且暗恋骆冰,太无耻了,后来娶了专门捣蛋、破坏了霍青桐姻缘的李沅芷,更加不讲原则,唯一可取的,就是他勇敢地牺牲自己,在千钧一发之际和身扑熄了火药药引,使群豪终能救出文泰来。
    但长大以后,对余鱼同的看法有了很大的转变,渐渐体会到像金笛秀才那样表面自负、心底缺乏自信的少年,迷恋上骆冰这样风致嫣然的少妇,是绝对不足为奇的。
    情之为物,明知不可能,明之不应分,都不是那么容易为理智所泼灭,能以理智自我控制,不让这种感情化为误己误人的行为,那已是十分难得了。
    余鱼同实在已用尽他的心力才智去对付这份三分甜蜜、七分苦涩的感情。他唯一一次越轨的行为,是在铁胆庄外,偷偷拥吻骆冰,但是他为骆冰严词痛斥之后,深自羞惭,为了替这次轻薄赎罪,他三番四次不顾性命去营救文泰来,他心灵所受的煎熬,实在教人很难硬得下心肠不去同情。事实上,余鱼同虽然痛苦,“直道相思了无益”,他大概私底下是宁愿单思,也舍不得让这份感情真的烟消云散,他少年的心里,大概有一半在自怜沉溺。
    《书剑》有一段说到余鱼同独自查访文泰来的踪迹,找到凉州,一人在积翠楼上自斟自饮,他“感叹身世,想起骆冰声音笑貌,思潮起伏,这番相思明明无望,万万不该,然而剑斩不断,笛吹不散”,忽然诗兴发作,题诗一首,自署“千古第一丧心病狂有情无义人”,“自伤对骆冰有情,自恨对文泰来无义”。
    其实,“千古第一”未免太自我中心了。对他少年充满渴望的无依凭的心灵来说,这段感情的复杂矛盾、伤心浪漫,正是它最吸引人之处,至到他那短暂的“顿悟”
    出家,“你既无心我便休”,不过是一个变奏。相形之下,李小姐单纯的男婚女嫁未免乏味。
    少年人都是喜欢复杂的东西,以前我不知道,转瞬又成过去了。
    赵半山
    “干臂如来”赵半山,坐红花会第三把交椅(初读《书剑恩仇录》的年纪,其实连“交椅”是什么东西也不甚了了),又是一个可爱人物,爱他慈和仁心像如来佛,爱他武功高强,没有什么是他做不到的。他就像一个又慈爱、又威风、又富有的爷爷,跟他一起,永远不怕人欺负,要什么吃的玩的,爷爷全能弄来。
    赵半山的武功恰如其人,是太极门的柔劲,跟他胖胖的身型再配合没有了。然后是暗器,既云“千臂”,能同时快速发出多件暗器,听骆冰形容给困在大车之中的文泰来听,赵三哥怎样发出了飞蝗石、袖箭、铁莲子,连珠不绝,就知道真是像把戏一样,好看煞人。
    千臂如来像个长者多过像个武林高手,但他面软心慈,缺乏长者的权威,常常要人从旁助他一把,不然他不是让坏人骗倒,就是把坏人放过了。
    小时最喜欢他救心砚一段,陈家洛请乾隆到湖上赏月,红花会群豪与大内符卫御前比武“助庆”,龙骏用卑鄙手段,用毒蒺藜(“蒺藜”又不知是啥东西)伤了心砚,然后讹称解药留在北京,拿不出来。徐天宏眼见逼他不成,于是叫赵半山下场跟龙骏比,那场赢得真是痛快极了,但龙骏输了还是赖皮,千臂如来束手无策,幸好武诸葛计上心头,先叫赵半山引他使出毒蒺藜,接了过来,然后点了他的穴道,徐天宏再拿这毒蒺藜去刺他心房,又灌他喝下一杯烈酒,好教毒气运行得更快。
    龙骏为了自救,马上乖乖的把解药拿出来。
    红花会就是这样可爱,一个人有一个专长,也有一个大弱点,但大家一起合作,就天衣无缝,无往不利,大功告成,就像童里话的“十兄弟”一样。
    年纪大了之后,更爱看在《飞狐外传》里重现的赵半山,看他在大庭广众之间,借惩治奸人为题,暗里教授胡斐太极的高深道理,真是悠然神往;这时爱他通达人情世故里的爱心,而他教授的太极内功要诀,越来像一篇处事的法则,不止胡斐受用不浅,连我也受用不浅。
    张召重
    一本书里的正反人物要势均力敌,那故事才好看,不然好人都本领很大,坏人全部不堪一击,故事就不紧张动人了。有文泰来等英勇高强的草莽英雄,也要有厉害的朝廷武将,“火手判官”张召重,堪称与红花会群豪势均力敌。
    小时看《书剑恩仇录》,对张召重十分害怕,因为这人一出场。红花会就要糟。
    印象最深刻的,是他骗周仲英的小儿子说出文泰来藏身之处那段故事。这段故事,旧版比新版残忍可怕得多,张召重用一个千里镜,骗了才十岁的周英杰说出文泰来藏身在花园的凉亭下,后来周仲英看到儿子手上的千里镜,问出是他透露风声,就含悲亲手击在他的天灵盖上,把他打死。
    那时我在大埔官立读小学,校园里有个亭子,亭子内就是一张水泥砌成的石桌,不知怎地,我就把文泰来藏身的地方,和校园里的凉亭,永远连系在一起了。故事里说到张召重哄周英杰,我就知道周英杰会上当的,只看得全身冰凉,说害怕张召重,并不是夸张。
    张召重一出马,便擒拿了文泰来,以后红花会群豪无论多努力,每次都是在千钧一发之际,让张召重扭转乾坤,就算终于制服了张召重,借他的官服企图掩饰着逃出去,也是让李沅芷拿着他的凝碧剑发现了,被挡回来。三四次下来,几乎像骆冰那样要哭出来。
    张召重最怕人之处,我想是因为他是个真正邪恶的坏人。
    他用卑鄙奸计斗赢了王维扬,见四野无人,便欲杀他灭口,他恩将仇报,害死为他求情的师兄马真,后来又企图害不忍见他赴死,跳下狼群中救他的陆菲青,这人丧尽天良,忍心杀害同门师兄、忍心骗小孩子、忍心对付娇弱不会武功的香香公主,但他的出身,本来是名门正派,更加令人仲忡不安,心生恐惧。
    他的结局亦是可怕之极,虽然他罪大恶极,但推他下去喂数以千计的饿狼,毕竟于心不忍,若非陆菲青跳下去相救而反为他所害,一定还会为他的死不安良久。
    胡斐
    《雪山飞狐》里的胡斐,与《飞狐外传》的胡斐很不相同,简直像两个完全没有关连的人。《雪山飞狐》的胡斐传奇气味浓厚,沉郁内向,懂得琴、曲,闻弦歌而知雅意;《飞狐外传》的胡斐是个机灵而有侠义心肠的乡下小子,小时比长大之后出色得多。金庸说他无意使两部小说里的胡斐统一贯彻起来,事实上,这两部小说当是两个独立故事看,较为自然合理。
    《飞狐外传》从胡斐童年说到他长大、他第一段爱情的结束,采用了相当松散的结构。胡斐特别的地方是他没有师父,武功主要是从祖传的拳谱及刀谱,自学而成,除此之外,他只得过赵半山的指点,但是这当众上的一课,却使胡斐终身受用。
    在商家堡的童年胡斐,是个十分聪明机智的孩子,他不但勇敢而富于侠义精神,而且年纪这么小已是个性独立而倔强,不怕痛、不怕死。他别开生面的散尿救人方法,活脱脱是个顽童模样,赵半山对他既爱且敬,一老一少竟然结义成兄弟,主要就是因为小胡斐智勇双全。
    他爱抱不平的性格年长后丝毫不变,但江湖经验不足,因预料不到人心险恶而受害,也是没有因为年纪长大而改善,他在佛山镇为钟阿四一家打不平,就是棋差一着,不但没能使凤天南服诛,反而累钟阿四一家惨死。
    其实,从刘鹤真夫妇暗算苗人凤、福康安的母亲毒杀马春花、他自己被福康安暗算、后来石万嗔以三大剧毒对付程灵素,种种阴谋,他没有一次料到,就是因为他自己心地太良善,料不到别人会那么歹毒阴恶。不过,除此之外,他踏足的世界实在太险诈了:用毒的世界、官场的勾心斗角。
    程灵素越显得妙算神机,胡斐就越显得像个呆小子。加上袁紫衣的奇异行动,在《飞狐外传》的下半部,胡斐变成差不多完全被动,小孩子时代的机灵不再发挥得出来。但是,胡斐的好心地,始终令读者对他喜爱。
    林平之
    林平之是个悲剧人物,他虽然作恶,杀死岳灵珊更是罪无可恕,但是他受别人所害甚深,或者,一盘数结算下来,他正是合了西颜所说的“他受害比害人更多。”金庸最后安排他被囚在西湖底黑牢,未免过苛了。
    在一切灾难发生之前,林平之是个无忧无虑的富家少爷,父亲开着生意兴隆的大镖局,母亲娘家又是有名气有地位的洛阳“金刀王家”,他自己生得聪明俊秀,父母宠爱,父亲下属更是对他如众星拱月,人间一切的幸福,都让这少年尝到了,林平之本来不是坏人。他除了公子哥儿气味稍重之外,算得上是个天真纯直的少年,看见村野小店的丑姑娘被人欺负,他便伸手管上一管。
    幸福在一夜之间粉碎,镖局的人连串恐怖被杀,一场噩梦,这个锦衣玉食的公子哥儿失去了父母家当,深仇大恨,自己根本无力报仇。
    这个屈辱,使林平之从一个无忧少年,变成步步为营、靠计谋虚伪自卫的人。他变成这样,实在是情势所逼。正如他后来对岳灵珊说,外面图谋辟邪剑谱的强敌环绕,个个虎视眈眈,华山派内,岳不群在君子面目掩饰之下,其实是头号敌人,他稍为疏忽一下,小命早已丢掉,还说什么练成剑法,为父母复仇!利用岳灵珊少女纯真的感情保护自己,虽云卑鄙,但他要生存,难道可以随便放弃吗?或说,他起码应信任岳灵珊、信任令狐冲,但是以他的遭遇,他不再信任任何人,是可以理解的。
    最后,林平之终于成功了,他练成了辟邪剑法,把仇人一个个杀得干干净净,但他的胜利充满了悲惨的味道,因为他付出的着实不少,为了练功,他依剑谱指示“挥刀自宫”,从此成为废人;在青城派及木高峰战斗中,他又弄瞎了双目。他手刃了唯一真心爱他的妻子,从此天地之大,他的“朋友”只有与他互相利用的左冷禅及他的手下。人生悲凉,莫过于此。
    林平之的“罪过”,不过是他想活下去,他虽然绝不可爱,但谁能深责?金庸写林平之的故事,实在写得成功。
    游坦之
    游坦之是《天龙八部》一个最离奇的人物,初次看,不是觉得他可怜,便是觉得他可厌。他被阿紫捉来,诸般折磨作弄,自是可怜,但阿紫为人可憎,他竟迁就讨好乞怜,把她作天神般敬奉,使阿紫更加得意非凡,那又自是可厌了。
    但再看这人如何写成,就不是可怜或可厌那么简单,游坦之是聚贤庄庄主幼子,自幼不喜用功,胸无大志,无论父兄如何督促,也终不成器,后来乔峰聚贤庄一役,游坦之家破人亡,父母兄长惨死,他浑浑噩噩度日,模模糊糊想着找乔峰报仇,既找着了,报仇的手法却是又幼稚、又卑鄙,毫无用处,而游坦之一惊之下,继而沮丧,以后听到乔峰在什么地方,立刻惊慌觅路逃走。
    这样窝囊的一个人,竟然修成绝世神功而不费吹灰之力,乔峰当面错过的易筋经,他无意练成,阿紫费尽心思,偷来神鼎召集毒物,结果引来最厉害的冰蚕,功效却全由游坦之在极不情愿的情况下全部获得。
    无数正邪两派高手在他寒阴掌力下丧生,乔峰失去的丐帮帮主之位他轻易得来,而他不过是个心地卑劣、人品下乘、既无才亦无勇的小子,一生之中最高的理想,就是博得一个歹毒少女的欢心,为她杀人放火或残害自身都在所不计。
    这个人于是在可怜、可厌之外,又可鄙可怕。他若只是可鄙可怕,不过只是一名歹角,但他偏偏又是受害至深的一个可怜虫,他本人浑浑噩噩,胸中感情简单无比,但在读者心中却刺激起这么复杂多样的感情,不是最离奇的一个人物么?
    将游坦之与《笑傲江湖》的林平之比较(“平之”“坦之”是巧合还是另有深意?),效果相当有趣。他们两个都是少爷出身,习惯了锦衣玉食;两个都是飞来横祸,俄顷之间家破人亡,流落江湖;两个都是以报血海深仇为目标;两个都是练得神功;两个都是悲剧收场,碰巧两个都是成了瞎子!
    游坦之与林平之之间开始时遭遇相同之处甚多,但两人不同之处更显著,最基本因由,是两人性格绝不相同,游坦之的被动,与林平之的主动,恰恰相反,林平之坚忍的个性,在巨变发生之后才显现出来,他矢志寻觅家传秘谱,练成剑法,为父母报仇。为此,他能尽才智、历尽艰辛,终于成功达到目标,反观游坦之,他本来就是一个懦弱被动的人,在家庭荫庇之下胸无大志,遭变之后仍是了无主张,虽云报仇,一举不成功,从此就不敢再想。若非机缘巧合,游坦之一世也不会练成什么武功。有什么成就。即使无意中练成神功,他也没有想过利用这力量去达到什么目标。
    他杀人的主要动机是懦弱:他害怕别人在阿紫面前揭穿他的面目,害怕阿紫会看不起他,离他而去。林平之一生为报仇的意念支配,游坦之是为崇拜阿紫的感情支配。林平之要报仇,是他自己立下的志愿,游坦之如何迷恋上阿紫,他自己不知道,也没有人知道。
    表面看,游坦之爱上了阿紫,是他倒霉,事实上,爱上了阿紫,使游坦之有生以来第一次人生有了目标,有了中心,有了期望、等待,有了狂喜、忧俱。他活着是为阿紫,受苦是为阿紫,做大英雄做帮主做小人做坏人,都是为了阿紫。
    他唯一一次不自私的行动,唯一的自我牺牲,亦是为了阿紫,他的眼睛移植到阿紫身上,她因此而复明,他却从此失去了她。但是,他哀怨的眼神,也从此在阿紫眼中流露,仿佛他的灵魂,竟与她的肉身揉合在一起,她坠崖赴死,他也活不下去了。
    林平之与游坦之这样相同而又不同,但两个不同的结局。
    是一般的悲剧,这其中有没有什么深意,又有谁参悟得出来,我认为游坦之比林平之是更高的创作成就。林平之已是成功而突出,但林平之毕竟不难看通,游坦之却是看一次惹人深思一次,次次都说不出的迷惘难受,就像有时感到人世又是邪恶卑鄙又是痛苦,又是可悲可悯,似是毫无意义,又似是万般哲理都在其中。
    段正淳
    金庸说我对段正淳大大的不满,这倒不是的,我对他及他的情妇们只是感到奇怪,没有什么不满。
    做皇帝远远不及做王爷好,皇帝的责任太大,又要顾及形象,王爷无职一身轻,安享富贵尊荣,保定帝又如何及得上这镇南王“大理段二”清闲快活?没有清闲,又焉能结识这许多情妇,逐一与她们周旋?
    要认真研究段正淳为何能吸引了这么多美丽女子,对他那么死心塌地,恐怕有点可笑。或者可套一句亦舒小姐的名句:一个人的时间花在什么地方是看得出来的;大理段二的光阴,都花在研究生活情趣之上,而欣赏各式各样的女子,正是生活情趣的重要部分,那么段正淳识得几个女子,又有什么出奇?
    何况他本身不是没有条件的人,他一表人材,地位尊贵,为人谦和,能文能武,有多少人有这样的条件?在这些基本条件之上,又要加上他的确是懂得欣赏每一个女人的好处,即如伯乐与千里马,如钟子期与伯牙,一个女子对懂得欣赏自己的男子自然青眼有加。
    段正淳不是但求有“女人”便可的粗鲁人,他当她们每个都是有心思有性格有自主权的人,他每个都珍惜宝爱,他的“凤凰儿”、他的“亲亲宝宝”,每一个他都愿意为她舍弃性命。为她牺牲名誉,就如叶二娘,他一时糊涂起来,以为她所指的情夫是自己,就思算,若真是自己,那么即使在天下英雄之前大大出丑,那也要相认,不让她凄苦下去。
    这样的男子委实太少,这几个女子忍着妒忌也要挤一挤,或许也不是没有道理。
    段正淳除了欣赏女人之外,究竟还是一个有气度有身分的王爷,关怀国事,对手下亲爱敬重如同兄弟手足,虽然无甚建树,也是绅士模范。
    段正淳最特别之处是,大理段氏之中,以他最不沾佛法。
    段誉自幼听佛经听得多,可以随口引述,个性亦深受佛家慈悲影响;段正明为帝,但是随时可落发出家,只有段正淳,不闻说过什么与佛理有关的话,他是个彻头彻尾的风流才子。
    莫大先生
    “潇湘夜雨”莫大先生神出鬼没,人瘦得像个痨病鬼,一把胡琴奏的“潇湘夜雨”悲咽凄凉,令人难以忍泪,但是他一柄又薄又窄的利剑,使出“百变千幻衡山云雾十三式”,教人防不胜防,无可逃避。他就是以此绝招,在衡山城外,杀死了大嵩阳手费彬,让师弟刘正风及魔教长老曲洋能安然而逝,同时也救了令狐冲与仪琳的性命。他来无踪、去无影,费彬还未倒地气绝,他己悄然远了。
    莫大先生惹人好感之处,是他冷脸之下的一副热心肠;他始终爱护令狐冲,暗里帮他的忙。任盈盈背负了在昏迷中的令狐冲上少林寺求医,以自己的性命作为交换,也是莫大先生告诉令狐冲的。所有人冤枉令狐冲品行不端,结交匪人,但莫大先生自己出动察看,他看见令狐冲与恒山派年青女弟子千里同行,丝毫没有越轨之处,他就相信自己的眼睛,不听别人的闲话,深信令狐冲是正人君子。
    令狐冲与任盈盈相交,正派中人都说他是“为妖女媚惑”,但莫大先生一直敬重任盈盈对令狐冲情深义重,他俩新婚之夜,他便以胡琴一曲“凤求凰”相贺。这位长辈的确令人敬爱。
    然而莫大先生始终不是一流人物。他神出鬼没,近乎闪缩,与风清扬的隐逸大异其趣。他不屑向权势屈服,却也不愿公然为敌,可以在黑夜荒郊杀死费彬,却没能在大庭广众中助刘正风抗暴,他要证实令狐冲的品行,便在暗中窥探,既知他无辜,却没有公开为他辩白一词,他虽然正义刚直,却不够光明磊落。
    可能他是个个性悲观的人,深信一己之力,无法与强权势力为敌,公开对抗也是徒然,于是明哲保身,宁愿趁敌人不备时狠攻一记,在他人不见时扶携受害者一把,可能正是这样,所以他的琴声一贯是凄怨不忍听,连“凤求凰”也洗不脱悲怆的味道。
    面对乱世,各人有各人的应对,有人退出是非圈,另觅清静地,有人全力抗拒,死而后己,有人索性加入权力斗争,莫大先生不能进也不能退,充满无可奈何的悲凉。
    陈近南
    “平生不识陈近南,就称英雄也枉然”,《鹿鼎记》写这位天地会的创办人兼总舵主,的确写出了一位出色的帮会领袖的不凡气概。
    陈近南在第一回——也就是原来的“楔子”--便以惊鸿一瞥的姿态出现。那时顾炎武、吕留良、黄宗义几位反清文士在月夜舟中秘密会议,不料早有官兵扮成船夫,一一听在耳内,揭发出去,他们提到的反清人物,转眼之间便有灭族大祸。杀死这些官兵灭口,回头重新点亮蜡烛,自报姓名,便是陈近南。
    陈近南与另一位同宗的总舵主陈家洛比较,显然成熟及有真实感得多。对于陈家洛,金庸着重写他的武功、谈吐、抱负、感情,但写陈近南,金庸更着重写他所组织的帮会,他的统领才能及权威,他的政治头脑。陈近南的处事方针,永远是从大局着想,包括收韦小宝为徒,让他当上青木堂的堂主。他了解天地会的兄弟,懂得容忍他们的短处,紧紧维系他们的团结一致,推进“反清复明”的目标。
    事实上,作为一个组织的领袖,武功是次要,目光。判断、公正的处事方式才是最重要,陈近南能够服众,就是因为他除了有很高的武功之外,还具备这一切条件。
    但是陈近南也有他的极限,那就是他的封建思想。他念念不忘自己是台湾郑王爷的部下,要向郑王爷效忠,而且把对明朝的忠心,与对郑家的忠心等同起来,因而受制于郑克爽这种作威作福的无知小子,终为他所偷袭杀死,一世英雄,死于鼠辈之手,可谓冤枉之至,天地会事业因而付诸流水,陈近南似乎还有可批评之处。
    以现代人的眼光看,就算对郑王爷忠心,对他儿子客气一点可以了,岂能任他喝指?而且反清复明是公,郑王爷对他的“知遇之恩”是私,又岂能公私混淆?金庸写陈近南,是抱着同情了解的态度,但并不赞成他的封建思想,写陈近南的愚忠,正是点出这样的英雄也有重大缺陷,令人惋惜。
    公私不分,是陈近南的致命伤,从现代人的眼光看,这是他的缺陷,但从中国人的观点看,可能不过是社会常规,在现实生活中,毕竟这种例子很多,特别是在商业机构,把父亲的雇员当奴仆指使的“少开”何其多,把东主的子女当主人服从的雇员又何其多,纵有人认为不好,但习以为常,不依此精神办事的人反而觉得标奇立异了。
    陈近南的致命伤,其实也是“台湾郑家”的致命伤,郑克爽轻视陈近南,千方百计除去他,结果延平王一败涂地,郑克爽投降,接受清廷封赐,在北京不住受韦小宝的同僚上门滋扰侮辱,后悔已迟。要是“郑家”不纵容家人多方破坏陈近南的事务发展,“台湾郑家”纵不能反清复明,也会有一段长时期海外称王,箝制陈近南,郑家无异自毁长城。
    倒是康熙——又是康熙,真的“明见千里”,把公私分得清清楚楚,他跟韦小宝这好朋友大谈为君子道,怎样是“一人奉天下”,而不是“天下奉一人”、怎样做皇帝的人不可叫天下的人不要自私自利,但自己却去自私自利,还以为自己的自私是为公,怎样做皇帝是上天给他的恩典、做得不好上天要另派一个人来做,总之皇帝不能把天下看作是自己或自己一家所私有,必定要为百姓服务才对。
    因为康熙明白公私之道,所以康熙便成功,而台湾郑家便败在他手下。可惜,说是容易,实行起来,康熙少而郑家多,要做陈近南,恐怕空负一身才华,到后来也要死于无名之辈的手上。
    不过,有趣的是,像陈近南那样有才干的人,总是要依附在郑经那样的人之下,宁愿为忠臣而把君主的事业发扬光大,也不自立门户,闯出自己的事业,像诸葛亮,也要刘备三顾草庐才出来,为报知遇之恩而代他打天下,以至“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为阿斗这样的人服务未免不值得,但不是为了报恩,卧龙先生恐怕一生高卧草庐之中,这公私之间,又如何分辨?
    石破天
    《侠客行》里的石破天,其实与《天龙八部》的虚竹是一类人。
    他跟虚竹的特色一样:谦虚、纯朴、良善、真诚,对事物完全没有成见,待人完全没有机心,最后,像虚竹一样,他的良善无知,使他在无意之中,毫不费力地修成绝世的神功,达到武功的最高境界。
    石破天比虚竹更无知,因为他自小就与母亲住在人迹罕至的深山,完全不懂人情世故。虚竹或者念过几部经文,石破天则是个彻底的文盲。
    就是因为他不识字,所以在侠客岛的石洞里看壁上的“侠客行”图文,才不像其他人那样为复杂的注解误导,他自以为无法了解其中高深武功,于是只寻求娱乐,随便玩玩,等白自在看完了一同回家。在这漫不经心的情形之下,他反而找到图文的真正意义。
    虚竹这种人现实世界可能不可能有,难说得很,石破天则肯定是不会有的,因为在他身上,发生太多机缘巧合的事了,但是,他是一个十分可爱的人物,因为他有难能可贵的感情,这些感情,在尔虞我诈的现实社会,很少人随便流露出来,但本身却是真实存在的。
    金庸写虚竹、石破天一类的人物,可能表现了思想复杂,心情矛盾的知识分子对自己类型的厌倦。越聪明的人,越为自己的思想束缚,越有自知之明,便越怀疑世上可能最好的反而不是凭聪明才智及努力可以得来。越高深的学问,越要以轻松游戏的态度才能领悟,但是怎样培养这种态度,则不易回答了。
    此外,知识分子过分为礼节文明束缚,日久厌倦,总向往放任自由,无拘无束。
    像石破天那样纯朴自然,便令人羡慕不已。
    看金庸小说,往往使我感到作者重情多于重理,重视好意多于重视知识,颇有“反知识”antiintel1ectual的意思。看石破天这类人物,得到很强的“反知识”讯息,使人在喜爱石破天之余,也满感到不是味道。
    金蛇郎君夏雪宜
    金庸写亦正亦邪的人物特别出色。正如他笔下最令人难忘的女子都是所谓“妖女”的一类,他笔下最吸引人的男子也是带着三分邪气,或是三分不羁的一型,太过正人君子,除非到了乔峰那个层次的英雄气概,反而令人感到无趣。
    例如在《射雕英雄传》,郭靖虽然是主角,却不如杨康、欧阳克有吸引力,而《倚天屠龙记》之中,英俊的张翠山、张无忌父子,也远不如谢逊、杨逍那么有个性和魅力,至于《碧血剑》,正人君子袁承志更比正邪参半的金蛇郎君夏雪宜大为逊色了。
    魅力不是一种可以分析的东西,而且,虽然说魅力之中往往有“邪”的成分,却不能说凡是邪气的必能吸引人,其实正好相反。一定要指出像金蛇郎君、像杨过那种男子的魅力,惟有抽象他说是“带侵犯性的美”。金蛇郎君与杨逍的共通点是他们都是高傲、不屑向世俗低头的人,他们都自负、自信,都看不起女性的矜持,但他们都可以爱得深、爱得不惜自己的性命。
    在夏雪宜的暴力与仇恨之中,埋藏着许多爱与温柔,他对温家感到的深仇大恨,要用这么残忍的方法报仇,是因为温家杀害了与他相亲相爱的父母亲人。他给温仪看他母亲在他周岁时给他绣的红肚兜,红缎面子。白缎里子,绣的是睡在芭蕉叶上的一个胖娃娃,画面洋溢着爱子之情。
    他的暴力和他的硬骨头是他的一面,他的温柔与不在乎是他的另一面。他不尊重女性遵俗的矜持,但对于所爱的人,却表现无比的温柔与耐性。他为逗温仪开颜,为她用木头削成小玩具。找来小鸡小鸭,唱歌给她听,他一直等到她愿意接受他的爱。
    他为她宽恕了温家,他为保护她不说出她的名字,开开心心地忍受无情的鞭子,一下一下地把他鞭得皮开肉绽。
    金蛇郎君不是个正人君子,但他是个了不起的懂得爱、懂得恨、有血有肉、有头脑有才智的男子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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