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金庸小说札记·也谈胡逸之的身份

    其实标题或许该写成“也谈胡逸之的身份”,因为昨天在“仗剑”里看到sang4 写的《美刀王传奇—鹿鼎记中的一件悬案探密》”,而自己以前对这个问题有一些看法,也就写下这篇小文。  (一)胡逸之生平的矛盾及解决 胡逸之在《鹿鼎记》中出场不多,但以一段“柏拉图式”的精神恋爱让人唏嘘不已,难以忘怀。他第一次出场是在第三十三回,广西柳州的一家赌厂中,“是个乡农般人物,五十岁左右年纪,神色愁苦,垂眉低目”。第二次是在柳江的木排小屋上,“身穿粗布衣裤,头缠白布,腰间围一条青布阔带”。他自己向小宝讲述了他的经历,大致是:在成都,无意中遇到陈圆圆,一见倾心,后来一直追随陈圆圆。陈圆圆在平西王府,他就在那做园丁。陈圆圆移居到三圣庵,他又追随去做了伙夫。前后长达二十三年。这是胡逸之口述的“自传”,也是我们探讨他生平的一个基础。其中有两个关键时间是可以确定并且必须同时满足的,其一是他在成都初见陈圆圆的时间,这是这个“自传”可考的起点。小说第三十二回陈圆圆将说《圆圆曲》自述道:“我跟着平西王打进四川,他封了王”,根据史料记载该是顺治八年左右(1651),则胡逸之初见陈圆圆至早在此年。其二是柳州遇韦小宝,这是他初次出场的时间。小说对这一时间并无明确说明,但可以通过后面发生的时间逆推。小说第三十七回写到了康熙下令撤藩,史载是1673年。而之前所写小宝由昆明缓缓回京,然后到辽东打神龙教,继而来往于俄罗斯(书中写道单程就需四个月以上),至少时间在两年以上。则可得知柳州遇韦小宝的时间大约是康熙九年(1670)左右。
    这两个时间应该说是比较确定的,但由此产生的结果就是作者所写胡逸之口中“二十三年”相伴陈圆圆身边和出场时“五十岁左右年纪”二者根本不能同时成立!如两者并存,则会出现下列:
    (1)假设一,“二十三年”从吴三桂镇守云南(史载是顺治十六年,1659年)算起,其生平简谱是:
    明崇祯五年(1632)至清顺治七年(1650)1——18岁 幼年少年期 顺治八年(1651) 19岁 初见陈圆圆 顺治九年(1652)至顺治十五年(1658)20——26岁 纵横武林顺治十六年(1659) 27岁 吴三桂镇云南 顺治十六年(1659)至康熙二十一年(1682)27——50岁 “二十三年”相伴 康熙二十一年(1682) 50岁 柳州遇韦小宝问题:首先与上述“确定时间二”(1670)矛盾。另外三藩之乱平定时才康熙二十年(1681),小说清楚交代柳州会时,三藩还远未叛乱,更与小说中整个叙事顺序不符。
    (2)假设二,即使“二十三年”从成都初见算起,其生平简谱是:
    明天启四年(1624)至清顺治七年(1650) 1——26岁 青少年期 顺治八年(1651) 27 初见陈圆圆顺治八年(1651)至康熙十二年(1673) 27——50岁 “二十三年”相伴 康熙十二年(1673) 50岁 柳州遇韦小宝 问题:同样与“确定时间二”(1670)矛盾。进而康熙十二年( 1673)正是吴三桂叛乱开始的那年,同样与小说叙事顺序不符。
    如此,则“二十三年”与“五十岁”两个条件必须更改一个,胡逸之的生平才基本讲得清楚。五十岁的年龄改了没什么作用,只有将“二十三年”的苦恋时间缩水一下(当胡逸之是在浮夸吧)。下面由两个“确定时间”来推出一个胡逸之的“苦恋时间”。则有:
    (3)假设一(改),“苦恋时间”从吴三桂镇守云南算起,其生平简谱是:
    明万历四十八年(1620)至顺治七年(1650 1——30岁 少年青年期 顺治八年(1651) 31岁 初见陈圆圆 顺治九年(1652)至顺治十五年(1658) 31——38岁 纵横武林? 顺治十六年(1659) 39岁 吴三桂镇云南 顺治十六年(1659)至康熙九年(1670) 39——50岁 “十一年”相伴 康熙九年(1670) 50岁 柳州遇韦小宝 结论:胡逸之苦恋时间为十一年。
    (4)假设二(改),“苦恋时间”由成都初见算起,其生平简谱是:
    明万历四十八年(1620)至顺治七年(1650 1——30岁 少年青年期 顺治八年(1651) 31岁 初见陈圆圆 顺治八年(1651)至康熙九年(1670) 31——50岁 “十九年”相伴 结论:胡逸之苦恋时间为十九年。
    小结:比较之下,似乎以“假设二(改)”最接近理想情况,十九年与原来的二十三年相差不算太多。但遗憾的胡逸之初见倾心的年纪似乎晚了点,都而立之年了;而更要命的是这种尊重小说叙述时间一致性的改动可能会对我们后面探讨胡逸之的身份带来麻烦。
    (二)“飞天狐狸”家族(附苗、范、田三家)
    “飞天狐狸”家族一百馀年的事迹主要是在《雪山飞狐》第三章由苗若兰讲述的。叙事的起点是崇祯十七年(顺治元年),即公元1644年。李自成兵困九宫山,苗、范、田三卫士突围求救,“飞天狐狸”则忍辱负重,献上假的李自成尸体,取得清廷信任,在吴三桂手下任提督。苗、范、田三卫士突围后,“找了七八年”(约1651——1652),没有“飞天狐狸”的音信。“再过几年”,得知吴三桂“封了王,在云南享福”(时间至早在1659年),三月初五,三人准备行刺吴三桂,结果意外发现“飞天狐狸”,四人约定三月十五到滇池相会,结果当日“飞天狐狸”被三人错杀。“消息传到了那义兄(“飞天狐狸”)的家乡,他儿子十分悲伤,就赶到昆明来替父亲报仇”(1659年隆冬)。第二年三月十五(1660),“飞天狐狸”的儿子(当时“约莫二十岁上下年纪”)向三人说明真相,三人自刎而死,三家后代“二十馀年后”(姑且算二十三年,则约为1683年)找到那姓胡的儿子,他被逼自杀。此后百馀年四家后人辗转报复。雍正初年,胡家曾出了一对兄弟。而到了乾隆年间,胡家出了胡一刀,于乾隆十八年(1753)遭暗算中毒而死,幸而留有一子胡斐。
    至此,从“飞天狐狸”到“雪山飞狐”,胡家百馀年来共传六代,详见下表(附苗、范、田三家)。
    胡 苗 范 田
    (1)“飞天狐狸” 脚夫公公 化子公公 郎中公公 (1659.3.15卒)(1660.3.15卒)(1660.3.15卒)(1660.3.15卒)
    (2) ? ? ? ?
    (约1640—1683)创“苗家剑法” 兴汉丐帮头脑 天龙门创派人(3) ? ? ? ?
    (4) 一对兄弟 ? ? 田安豹
    (雍正初) (闯王军刀归天龙门)
    (5) 胡一刀 苗人凤 范帮主 田归农
    (1753.12.26卒)
    (6) 胡 斐 苗若兰 ? 田青文
    (1753.12.20生)(1763生)
    (三)胡逸之究竟是谁?
    从年代、姓名、兵器特点等各方面来看,胡逸之都与“飞天狐狸”家族有千丝万缕的联系。金庸显然也是有意这么写的,之所以不点破,无非是要造成如《倚天屠龙记》中黄衫女子那样的一种神秘气氛。  首先胡逸之肯定不是“飞天狐狸”。最简单的例证就是“飞天狐狸”死在顺治朝,而胡逸之康熙朝的时候还在世。  其次,会不会是“飞天狐狸”的儿子?根据前面的表,“飞天狐狸”之子的生卒年约是1640——1683,首先年纪上有差异(当然前面定他卒于1683,是把“二十馀年后”算作二十三年,但即使为了凑胡逸之出场后五十岁的年纪,定二十馀年的最大接近数三十,定为死于1690年,很多地方也会讲不通)胡逸之1670年的时候已经五十岁上下了,而“飞天狐狸”之子那时侯才三十岁;胡逸之初见陈圆圆是1651年,而那时“飞天狐狸”的儿子才十一岁,明显不可能。
    根据年代,胡逸之最可能是“飞天狐狸”兄弟一辈的人,年纪似乎略小些(九宫山之围时,胡逸之二十四岁)。“飞天狐狸”在平西王手下时,他化身成园丁也在王府左右。后来“飞天狐狸”遇害,他更是隐姓埋名。  话说过来,我第一次认真想这个问题时,认为胡逸之应该就是“飞天狐狸”的儿子。而且我猜想金庸也是这么设计的,因为从情理上分析,他不太可能不作介绍地写出一个在《雪山飞狐》中根本没有交待的“飞天狐狸”的兄弟来。但借用《雪山飞狐》后记的话,金庸主观上恐怕认为《雪山飞狐》和《鹿鼎记》也“是两部各自独立的小说,所以内容并不强求一致”,而客观上的确留下了不小的漏洞。结果推来推去,胡逸之辈分无故增了一辈,却是无可奈何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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