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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心武红学之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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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庆善:序言一(1)
中国红楼梦学会会长 张庆善
在我准备为郑铁生先生的新作《刘心武“红学”之疑》写序时,手头正好有一本《刘心武揭秘〈红楼梦〉》的第二部,看到这本印刷精美的书的封面上的两行字,我有些犹豫了,这两行醒目的字是:
刘心武:讨论《红楼梦》请不要以专家身份压人
刘心武:上央视是我决不放弃的公民权利
看到这样的“宣言”,我很震惊也迷惑不解。我不知刘先生此话从何而来,对谁而发?有谁能以“专家身份”压刘心武这位知名作家,有谁有那么大的本事能剥夺刘心武上央视的权利!有这样的事吗?在一部发表自己“秦学”的书上,却赫然写上如此与“学”毫无关联的话语,不知是什么意思。在这样的“宣言”面前,你还敢与刘心武先生讨论问题吗?你还敢提出不同意见吗?所以我真的犹豫了。讨论《红楼梦》,讨论刘心武先生的“秦学”,这原本是学术范畴的事,如今刘心武先生竟扯上了“压人”,甚至要捍卫“公民权利”,这样的讨论还有什么学术意义?当然,“压人”的事是根本不存在的。据我所知,自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刘心武先生提出他的“秦学”观点以来,十几年了,红学界并没有人对他的观点提出任何批评。2005年4月2日中央电视台“百家讲坛”开始播出刘心武的“揭秘”后,半年多的时间里也没有一位红学家对刘心武先生的“秦学”提出什么批评,刘先生何尝受到了“压制”?他在中国最高的最有影响的媒体——中央电视台上大讲他的“秦学”,而且一讲就是10讲、20讲;他的书在国家级的出版社出版,而且一出就是10万、20万册;他如今受到各种媒体的高度关注,其知名度甚至超过了他发表小说《班主任》的时候。请问,在当今的中国有几个学者教授能得到如此高的待遇?既然刘心武先生已经在公开的媒体上发表了自己的观点,无论是平民百姓还是专家学者都有权利提出不同的意见,都可以进行批评。讨论学术问题大家都是平等的。刘心武先生不应该拒绝批评,动辄把正常的学术批评说成是“以专家身份压人”,不是一种正确的和正常的心态。说到上不上央视,那是中央电视台与刘心武先生之间的事,不要说一个普通的专家学者,就是中国红楼梦学会也无权干涉。至于放弃还是不放弃,那真是个人的公民权利,大可不必写在书的封面上,因为这不利于开展正常的学术讨论。
在各种新闻媒体的炒作下,刘心武先生的“揭秘”《红楼梦》引发的讨论竟成了“2005年度中国十大学术热点”评选的热门候选项目,甚至有人把它与“超级女生”的轰动相媲美。但这种“热”似乎与真正意义上的学术没有多少关系。人们似乎对刘心武先生揭秘出的离奇故事、刘心武先生“开创”的“平民红学”以及如何打破红学“垄断”更感兴趣,而忽略了红学家们对刘心武“秦学”批评的学术意义。刘心武先生是“平民红学家”吗?当然不是,他并不具备“平民”的身份,一位曾担任过重要领导职务的知名作家,给自己戴上“平民”的头衔,未免不太合适。红学就是红学,学术就是学术,怎么还能有“平民”与“贵族”的区别。搞学术研究与身份没有关系。说红学“垄断”更是不符合事实。看看围绕“秦学”的热烈讨论,看看刘心武先生在中央电视台的演讲和他的书一本一本的出版的事实,“垄断”的说法显然是站不住脚的。至于说“围殴”刘心武,同样不符合事实,到目前为止也仅有三五位红学家发表了批评刘心武的意见,这比起“挺刘”的庞大阵容,你还能说红学家“围殴”吗?我们是否应该摈弃这些非学术的炒作,把讨论放在学术的范围内,认真地研究研究刘先生的“秦学”。我们是否应该提出这样的问题:刘心武先生说秦可卿是废太子的女儿有根据吗?研究《红楼梦》中的一个人物秦可卿能成为一门“学”吗?《红楼梦》是一部小说还是曹雪芹的自传或是一部隐去的“秘史”?我们应该怎样解读《红楼梦》?我们应该用什么样的态度来对待中华民族引之为骄傲的伟大文学名著?我以为这样的讨论才有学术上的意义。
一些人对几位红学家的批评文字颇有微词。其实红学家们对刘心武先生的批评概括地说只有两点:(1)指出刘心武说秦可卿出身不寒微,是康熙的废太子的女儿毫无根据,是杜撰,刘心武的“秦学”是新索隐;(2)呼吁做学术研究要遵守学术规范,指出刘心武先生的“秦学”没有遵守起码的学术规范,存在生编硬造、歪曲文本、牵强附会等严重的学风问题。红学家们的批评对吗?应该不应该?回答是肯定的。
刘心武先生的“秦学”是新索隐,他自称是“探佚学中考证派”,但遗憾的是刘先生无论是“探佚”还是所谓的“考证”,他都拿不出一条资料和证据。“秦学”一个最基本的论点就是——秦可卿这个人物的生活原型是康熙朝的废太子的女儿,而历史上根本就没有这么一个人,废太子根本就没有这么一个女儿,这完全是刘心武先生杜撰出来的人物。那么,建立在这个基点之上的“秦学”还能靠得住吗?用索隐的方法解读《红楼梦》并不是刘心武的创造,是古已有之。清末民初的王梦元和沈瓶庵在《红楼梦索隐》一书中说,《红楼梦》写的是清世祖顺治与董鄂妃的故事;大教育家蔡元培在《石头记索隐》中则说,《红楼梦》是清康熙朝政治小说,书中本事在吊清之亡,揭清之实;自清末以来,索隐的观点代有人出,说法五花八门。前几年有一本《红楼解梦》干脆说,《红楼梦》写的是曹雪芹和他的情人竺香玉谋杀雍正的事,其故事之离奇毫不逊色于刘心武的“秦可卿之死”。索隐派的根本失误在于他们根本不把《红楼梦》当作文学作品来读,而是牵强附会地索隐书中的微言大义,什么拆字、比附等等手法都拿来用,完全是主观的臆测。从这一点来说新旧索隐派都是一样的。他们的区别在于,旧索隐派虽然牵强附会,但他们索隐的人和事历史上都有,只是与《红楼梦》毫无关系。而新索隐则没有任何的材料,完全是猜测和编造。刘心武先生的“秦学”正是这样。这样来解读《红楼梦》能行吗?刘心武的“秦学”主要来自于周汝昌先生的自传说,进而大加发挥,是在自传说基础上的索隐。在刘心武的解读下,《红楼梦》中充满了阴谋、两个司令部的斗争,乃至乱伦。把《红楼梦》解读成了这样真是令人担忧。《红楼梦》是小说,是伟大的文学作品,《红楼梦》不是“红楼秘史”或“清宫秘史”。把《红楼梦》这样伟大的文学作品解读成了“秘史”,并不能提高它的思想艺术价值,只会贬低《红楼梦》。我们只有把《红楼梦》当作文学作品来读,才能挖掘出它的伟大价值,才能感受到它的深邃思想内涵和迷人的艺术魅力。
做学术研究要遵守学术规范,这是红学家们在与刘心武先生讨论时讲的最多的一句话。学术规范不是哪一个学会或者哪一个人制订的,这是在长期的学术研究历程中形成的学术准则,是每一个治学的人必须遵守的,是一种自律的学术行为。什么是学术规范,简单的说就是实事求是。胡适先生说:“科学的方法,说来其实很简单,只不过‘尊重事实,尊重证据’。”(见《胡适文存》第3集第2卷《治学的方法与材料》)又说:“有几份证据,说几份话。有一份证据只可说一份话。有三份证据,然后可说三份话。治史者可以作大胆的假设,然而决不可以作无证据的概论也”。(见罗尔纲《师门辱教记》,1944年6月桂林建设书店出版)梁启超先生在《清代学术概论》中讲到学风问题更是列了十条之多,第一条就是“凡立一义,必凭证据。无证据而以臆度者,在所必摈。”遗憾的是创建了“秦学”的刘心武先生并没有遵守这些学术准则。立一义尚要“必凭证据”,而立一“学”没有一点证据怎么行?提出这样的要求决不是苛求和为难刘先生,而是任何一个治学的人都必须这样做。这些年来,鉴于学术界存在的学风不正的严重情况,许多著名的学者一再呼吁要坚持学术规范,每一个正直而有学术良知的学者,都不会容忍无根无据的乱说。对不讲学术规范的行为的批评是应该的必须的。刘先生表示决不放弃上央视的公民权利,但当你站在“百家讲坛”上面对着成千上万观众发表你的学术观点的时候,是否应该表现出严谨的治学态度,是否应该有一种责任感。任何学术问题都可以自由讨论,学术争鸣是推动学术发展的动力,但学术研讨应该而必须坚持学术规范,只有这样才能使我们的学术环境不受污染,才能使学术健康地发展。
借此机会我还想澄清一个事实:中国红楼梦学会不是什么“官方”,它既不是文化艺术的行政主管部门,也不是刘心武先生所在的中国作家协会那样的组织,它只是一个松散的民间学术团体。中国红楼梦学会的会员中,有研究员、教授,也有青年学生、工人、农民,学会只是为《红楼梦》研究者和爱好者服务。因此这样的学术组织不可能也不会去“垄断”红学,也“垄断”不了。《刘心武揭秘〈红楼梦〉》的出版和刘心武先生在中央电视台演讲都证明了所谓的“垄断”是不存在的。
《红楼梦》是中国最伟大的文学作品,是一座装满宝藏的艺术宫殿。研究《红楼梦》的终极目的是要真正认识它的思想、艺术和文化价值。红学的发展历程早就证明索隐的方法不可能正确地解读《红楼梦》,那确实是一条走不通的路。郑铁生先生是一位卓有成就的学者,对中国古典小说深有研究,我相信大家读了他的这本书后,一定会对刘心武先生的“秦学”有一个正确的看法,对如何解读《红楼梦》有进一步的认识。
2005年12月24日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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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25 08: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