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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心武红学之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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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庆善:序言一(2)
做学术研究要遵守学术规范,这是红学家们在与刘心武先生讨论时讲的最多的一句话。学术规范不是哪一个学会或者哪一个人制订的,这是在长期的学术研究历程中形成的学术准则,是每一个治学的人必须遵守的,是一种自律的学术行为。什么是学术规范,简单的说就是实事求是。胡适先生说:“科学的方法,说来其实很简单,只不过‘尊重事实,尊重证据’。”(见《胡适文存》第3集第2卷《治学的方法与材料》)又说:“有几份证据,说几份话。有一份证据只可说一份话。有三份证据,然后可说三份话。治史者可以作大胆的假设,然而决不可以作无证据的概论也”。(见罗尔纲《师门辱教记》,1944年6月桂林建设书店出版)梁启超先生在《清代学术概论》中讲到学风问题更是列了十条之多,第一条就是“凡立一义,必凭证据。无证据而以臆度者,在所必摈。”遗憾的是创建了“秦学”的刘心武先生并没有遵守这些学术准则。立一义尚要“必凭证据”,而立一“学”没有一点证据怎么行?提出这样的要求决不是苛求和为难刘先生,而是任何一个治学的人都必须这样做。这些年来,鉴于学术界存在的学风不正的严重情况,许多著名的学者一再呼吁要坚持学术规范,每一个正直而有学术良知的学者,都不会容忍无根无据的乱说。对不讲学术规范的行为的批评是应该的必须的。刘先生表示决不放弃上央视的公民权利,但当你站在“百家讲坛”上面对着成千上万观众发表你的学术观点的时候,是否应该表现出严谨的治学态度,是否应该有一种责任感。任何学术问题都可以自由讨论,学术争鸣是推动学术发展的动力,但学术研讨应该而必须坚持学术规范,只有这样才能使我们的学术环境不受污染,才能使学术健康地发展。
借此机会我还想澄清一个事实:中国红楼梦学会不是什么“官方”,它既不是文化艺术的行政主管部门,也不是刘心武先生所在的中国作家协会那样的组织,它只是一个松散的民间学术团体。中国红楼梦学会的会员中,有研究员、教授,也有青年学生、工人、农民,学会只是为《红楼梦》研究者和爱好者服务。因此这样的学术组织不可能也不会去“垄断”红学,也“垄断”不了。《刘心武揭秘〈红楼梦〉》的出版和刘心武先生在中央电视台演讲都证明了所谓的“垄断”是不存在的。
《红楼梦》是中国最伟大的文学作品,是一座装满宝藏的艺术宫殿。研究《红楼梦》的终极目的是要真正认识它的思想、艺术和文化价值。红学的发展历程早就证明索隐的方法不可能正确地解读《红楼梦》,那确实是一条走不通的路。郑铁生先生是一位卓有成就的学者,对中国古典小说深有研究,我相信大家读了他的这本书后,一定会对刘心武先生的“秦学”有一个正确的看法,对如何解读《红楼梦》有进一步的认识。
2005年12月24日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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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14 02:11:41